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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政府副區長)

鎖定
陳浩,男,漢族,1981年8月出生,湖北通山人,2004年10月參加工作,2013年6月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大學本科學歷,在職碩士學位。
現任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政府副區長。 [4] 
中文名
陳浩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北通山
出生日期
1981年8月

陳浩人物履歷

1999.09--2003.07  武漢理工大學環境工程專業學習
2003.10--2004.02  廣州務工
2004.10--2007.12  咸寧市水利水電工程測試所工作
2007.12--2008.10  咸寧市水土保持環境監測生態環境監測分站副站長
2008.11--2010.10  咸寧市河道堤防管理處綜合經營科科長、市水利局辦公室副主任
2010.11--2013.06  咸寧市防汛辦綜合科科長(2009.03--2012.06在華中農業大學農業推廣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獲得農業推廣碩士學位)
2013.06--2016.06  咸寧市政協經濟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16.06--2017.08  咸寧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2017.08--2017.11  市水務局副局長
2017.11--2019.02  市水務局副局長(其間: 2017.11-2019.07 掛職任通山縣政府副縣長)
2019.02--2021.08  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長(其間:2019.09-2020.12 掛職任湖北省水利廳河道處副處長)
2021.08--2021.09  咸安區政府副區長人選
2021.09--          咸安區政府副區長 [1-2] 

陳浩工作分工

負責民族宗教、民政、商貿流通、市場監管、供銷方面的工作。 分管區民宗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知識產權局)、區公共檢驗檢測中心、區供銷社、鹹安商貿物流區。協助分管市生態環境局咸安區分局。聯繫民主黨派、區殘聯、區工商聯,石油公司及其他在鹹安投資的流通企業。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5] 

陳浩職務任免

2017年8月31日,咸寧市政協五屆三次常委會議通過,根據工作需要,政協咸寧市第五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陳浩同志不再擔任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1-2] 

陳浩人物事件

因通山縣九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滯後被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問責工作領導小組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