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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汶輝

鎖定
陳汶輝(約1302-1396),字耿光,明代福建詔安縣梅嶺人。陳元光24世孫。(祖籍河南潁川固始縣)約生於元朝大德年間。汶輝“幼通儒學,於書靡所不窺”。
耿光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本    名
陳汶輝
籍    貫
福建詔安縣梅嶺

陳汶輝人物簡介

陳汶輝(生卒年月不詳),字耿光,明代福建詔安縣四都梅嶺人。陳元光二十五世孫。(祖籍河南潁川固始縣)約生於元朝大德年間。汶輝“幼通儒學,於書靡所不窺”。因見元朝暴政,立志不仕。壯年遠遊各地,瞭解風土民情,後歸隱詔安初稽山。

陳汶輝人物事蹟

吳王朱元璋聞汶輝聲譽才學,屢徵不應。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徵聘經明行修科遺才,汶輝才上京應試,得第一,稱“八閩元士”,授職禮科給事中。
其間,汶輝以諫官身份多次上疏,奏請朝廷減輕沿海邊民賦税,掃除江浙所沿襲的元末弊政,建議廣收天下文武賢才等。《明史》載:洪武帝即位後,“頗好釋氏教……舉朝莫敢言,惟仕魯與汶輝相繼爭之”。汶輝還奏請效法程灝所陳10件事,以致明太祖斥責他“志大言迂,不達時變”,而把他調任大理寺丞。
陳汶輝調大理寺後,發現張廉使、李知府等錯案,又上書陳言,指出此案按“內旨”辦事,違背法理。朝廷“須念得賢之艱,少知愛惜”。汶輝擢升大理寺少卿後,適開國功臣李善長蒙冤下獄,他又冒死力爭,請求為李平反。不久,山東張憲使因懲處內戚,明太祖降旨大理寺判處張某極刑。
汶輝問明案情後,竟然“封還御旨”。明太祖大怒,即派錦衣衞將汶輝押赴刑部問罪。汶輝慨嘆是非不分,“直道不行也”,經過金水橋時賦詩一首,便投水自盡。不久,明太祖感到後悔,便親自作文祭之,賜葬,賜太子少傅,諡文烈。據載汶輝享年90餘,《明史》有傳。善詩文,著有《南皋文集》等。 [1] 

陳汶輝史籍記載

《明史》——列傳第二十七
陳汶輝,字耿光,詔安人。以薦授禮科給事中,累官至大理寺少卿。數言得失,皆切直。最後忤旨,懼罪,投金水橋下死。 仕魯與汶輝死數歲,帝漸知諸僧所為多不法,有詔清理釋道二教雲。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