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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深

鎖定
陳水深,男,漢族,1965年11月出生,福建南安人,大學學歷,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保留副處長級)。 [4] 
2024年3月,陳水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泉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 
中文名
陳水深
工作單位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陳水深人物履歷

1987年8月至2002年4月,歷任龍海市水產局科員,石獅市人民法院書記員、助審員、祥芝人民法庭審判員、祥芝人民法庭副庭長,石獅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祥芝人民法庭庭長、副科級審判員;
2002年4月至2007年3月,任石獅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科級審判員;
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行政審判庭庭長;
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副處級審判員;
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永春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2011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永春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晉江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晉江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四級高級法官;
2016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晉江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四級高級法官;
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任晉江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換屆待安排;
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保留副處長級)、三級高級法官;
2022年8月至今,任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保留副處長級)、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6] 

陳水深職務任免

2021年7月21日,晉江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根據陳水深的辭呈,晉江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陳水深辭去晉江市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的請求,報晉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1-2] 
2022年8月,泉州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次會議,任命陳水深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