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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杰
(福建省南平市原市委常委、秘書長)
鎖定
- 中文名
- 陳杰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50年01月07日
- 出生地
- 浙江省永康縣
陳杰個人履歷
1969年9月參加工作。
1985年3月至1987年12月,參加中國紡織政治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2年10月起,任副處級職務。
1995年1月起,任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委副書記、區長。
福建省南平市市委常委、秘書長。
陳杰涉嫌違紀
陳杰立案調查
陳杰開除黨籍
2015年2月11日, 據福建省紀委消息,經查,陳杰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杰開除黨籍處分。
[2]
陳杰一審宣判
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7月31日作出(2014)榕刑初字第45號刑事判決,以被告人陳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九十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人民幣591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交付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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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杰執行變更
2018年2月12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本院認為,罪犯陳杰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案犯屬於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幅度應予從嚴掌握。同時,該犯能積極履行財產性判項,且現年68週歲,屬於老年犯,減刑幅度可適當放寬。本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條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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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福建省南平市原市委常委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13-11-08[引用日期2013-11-08]
- 2. 福建省南平市委原常委、秘書長陳杰被開除黨籍 .中共江西省紀委 江西省監察廳網站.2015-02-11[引用日期2018-11-24]
- 3. 陳杰受賄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2018-02-27[引用日期2018-11-24]
- 4. 福建南平原市委常委陳杰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中國新聞網.2013-11-07[引用日期201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