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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春生

(長汀縣河田鎮南塘村黨支部書記)

鎖定
長汀縣河田鎮南塘村黨支部書記陳春生優親厚友問題。2016年南塘村確定建檔立卡貧困户過程中,陳春生明知其父母不符合貧困人員條件,但在審核評議時卻未提出反對意見,導致其父母被評為建檔立卡貧困户並享受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款5.6萬元。2017年12月,陳春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中文名
陳春生
國    籍
中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