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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明

(原安徽桃潭律師事務所律師)

鎖定
陳星明,男,原安徽桃潭律師事務所律師,因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被安徽省司法廳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1] 
中文名
陳星明
出生日期
1962年9月26日 [1] 
職    業
原安徽桃潭律師事務所律師
所犯罪名
尋釁滋事罪 [1] 
刑事處罰
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1] 
行政處罰
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1] 
執業證號
13418201110280995 [1] 

陳星明基本信息

陳星明,男,1962年9月26日出生,原安徽桃潭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號:13418201110280995。 [1] 

陳星明犯罪行為

陳星明於2017年5月3日15時許,同徐某(另案處理)等人酒後到宣城市區朱衣路“九龍池浴室”,陳星明無故毆打該浴室業主沈某及服務員夏某,並用滅火器將浴室內一台電熱水壺和飲水機砸壞。2017年5月4日,陳星明被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經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017年8月8日,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檢察院指控陳星明犯尋釁滋事罪,向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宣州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22日作出(2017)皖1802刑初288號刑事判決書,判處陳星明有期徒刑十個月。後陳星明上訴至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院於2018年1月26日作出(2018)皖18刑終3號刑事裁定書維持原判。 [1] 

陳星明行政處罰

陳星明處罰結果

2019年7月29日,安徽省司法廳決定給予陳星明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皖司罰決【2019】3號)。 [1] 

陳星明處罰文書

安徽省司法廳行政處罰決定書(皖司罰決【2019】3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