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陳新

(湖北恩施州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陳新,曾任湖北恩施州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9月14日,被開除黨籍。
中文名
陳新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陳新人物履歷

曾任湖北恩施州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陳新人物事件

陳新違紀被查

2016年4月11日,據湖北省紀委網站消息:恩施州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新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1]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國土資源局黨組原書記、原局長陳新,因涉嫌受賄罪,當地檢察機關正依法對其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湖北紀檢監察機關此前通報,陳新因存在違反政治紀律,與多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所送禮金,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等問題,被開除黨籍。 [2] 

陳新開除黨籍

2016年9月14日,據恩施州紀委消息:經恩施州委批准,恩施州紀委對恩施州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陳新違反政治紀律,與多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補貼;收受他人所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所送禮金;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在下屬單位報銷;單位私設“小金庫”;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系統內多名幹部因違紀違法問題被查處。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將單位“小金庫”部分資金據為己有;單位收受項目業主返還資金。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將單位“小金庫”部分資金據為己有涉嫌貪污犯罪;單位收受項目業主返還資金涉嫌單位受賄犯罪。
陳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手、不收斂,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恩施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恩施州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新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湖北省國土資源廳給予陳新行政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上繳國庫;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責成恩施州國土資源局對違規發放津補貼和“小金庫”資金進行清收,上繳國庫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