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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新民

(雲南“中國十大傑出民警”)

鎖定
陳新民,男,1957年7月出生,籍貫湖南省江華縣中共黨員。畢業於雲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曾任雲南省保山地區施甸縣公安局緝毒隊長、副局長,保山地區公安處緝毒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雲南省公安廳緝毒處副處長、雲南省公安廳禁毒局副局長、雲南省公安廳副巡視員。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1-3] 
主要業績:擔任雲南省施甸縣公安局緝毒隊長期間,帶領全隊民警共破獲販毒案件330起,抓獲毒販634名,繳獲海洛因等精製毒品467.5千克、鴉片675.9千克,五四式手槍4支、子彈29發、手榴彈4枚,以及價值80餘萬元的贓款贓物。 [1] 
因成績顯著,所在的緝毒隊曾榮立集體三等功2次,榮立集體一等功1次,多次受到上級公安機關嘉獎。個人8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榮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1991年被中共雲南省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被公安部、中宣部等單位評為“中國十大傑出民警”。1992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二級英模,被評為雲南省特級勞動模範。當選為中共十四大黨代表。1995年被評為雲南省首屆十大傑出青年,被評為全國先進工作者。1996年被評為中國十大傑出青年。1998年被雲南省評為禁毒工作先進個人。1999年作為工會系統代表參加了國慶觀禮,參加了全國公安系統保衞戰線英雄模範、立功集體代表大會。 [1] 
中文名
陳新民
國    籍
中國
民    族
籍    貫
湖南省江華縣 [1] 
出生日期
1957年7月 [1] 
畢業院校
雲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1]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1] 
主要成就
全國先進工作者

陳新民人物履歷

1975年9月下鄉插隊,1982年7月參加公安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雲南省保山地區施甸縣公安局緝毒隊長、副局長,保山地區公安處緝毒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雲南省公安廳緝毒處副處長、雲南省公安廳禁毒局副局長、雲南省公安廳副巡視員

陳新民職務任免

2017年5月3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陳新民任雲南省公安廳副巡視員 [3] 
2017年7月,免去陳新民省公安廳副巡視員職務,退休; [2] 

陳新民人物事件

1982年7月,陳新民參加了首批緝毒民警的招考,成為一名公安戰士。在老幹警的帶領下,陳新民刻苦鑽研業務,很快成為一名出色的偵察員。1984年擔任施甸縣公安局緝毒隊長後,他深知自己的知識和經驗還不能適應對敵鬥爭的需要,一邊工作,一邊抓緊自學。1986年9月考入雲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離職讀書2年,畢業回到崗位,陳新民如虎添翼。1989年成功地破獲了“3·17”、“8·15”兩起特大販毒案,合計繳獲海洛因12320克,抓獲毒犯5名,榮立三等功2次。1990年底破獲了“11·6”特大武裝走私販毒案,抓獲毒犯2名,繳獲海洛因14135克,“五四”手槍1支,子彈5發,榮立三等功1次。施甸縣公安局緝毒隊在他的指揮策劃下,隊員多次打入販毒集團內部,與境內外的販毒分子進行周旋,成功地破獲了4起特大武裝販毒案,參戰幹警無一傷亡,榮獲集體二等功。
1989年8月,陳新民帶領戰友們偵破一起武裝走私毒品案,正當2名毒犯交貨、點錢之際,事先埋伏好的幹警們突然出現在毒犯的眼前,一名毒犯嚇懵了,另一名毒犯把手伸向腰部,企圖拉響早已擰開蓋子的手榴彈。在這一觸即發之際,陳新民奮不顧身,猛撲上去,緊緊扭住毒犯的右手,在戰友的協助下,制服了毒犯,避免了一場流血事件。抓獲毒犯2名,繳獲海洛因4595克,手榴彈1枚。1989年12月,陳新民打入販毒集團內部進行偵察,販毒集團頭子對他產生了懷疑,手持已上堂的手槍,指着他的腦門對他進行“審查”。面對兇惡的毒犯頭目,他面不改色、心不跳,沉着、冷靜與毒犯鬥智,終於取得了對手的信任。在引毒犯進入伏擊圈時,又巧妙地把手槍哄到自己手中,為其伏擊的戰友減少了危險,成功地破獲了這起“12·6”特大武裝販毒案,繳獲精製毒品21825克,手槍1支,子彈6發,抓獲境外毒犯4名。
1990年4月,緝毒隊抓獲了2名香港的販毒分子,一名販毒分子在被審訊時提出:“我們有的是錢,只要得到從寬處理,給你們二人現金1萬,進口照相機一架,如果嫌少,你們開個價三五萬元都可以,咱們結成生死之交。”陳新民當面反駁:“這樣的事在中國你們絕對辦不到。”2名毒犯只好低頭認罪。
1995年1月陳新民提升為施甸縣公安局副局長,主管緝毒工作。職務變了,手中的權也大了,送禮求情的人也多了,他明白,權力是黨和人民給的,手中的權力代表黨和國家的利益,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同年8月緝毒隊處理一起倒賣醋酸酐製毒劑案,5名案犯中4名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名案犯因有立功表現,被從輕處罰責令其交納7萬元贓款。幾天後,這名案犯攜贓款24000元到陳新民的家中,拿出5000元送陳新民,請求公安機關不要再追繳其餘的贓款,陳新民嚴肅指出:“共產黨沒有給我這樣的權力。”

陳新民主要貢獻

雲南省保山地區行署公安局緝毒大隊大隊長陳新民在緝毒戰線14年,曾50多次化妝打入販毒集團內部,多次面臨生死考驗,英勇機智戰勝了毒犯。他在擔任施甸縣緝毒隊長、副局長和地區緝毒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期間,親自率幹警破獲毒品案330起,抓獲毒犯634名,繳獲海洛因403682克,鴉片675935克,手槍4支,子彈29發,手榴彈4枚手雷1枚以及價值200餘萬元的贓款贓物。
陳新民在緝毒戰線做出了突出成績,因而也獲得了許多榮譽。但他在榮譽面前不驕不躁,繼續前進。調區公安局後,他經常深入第一線參與並協調指導緝毒破案工作。1993年10月至11月分別在施甸、楚雄偵破了3起販毒案,繳獲海洛因59890克,抓獲毒犯7名。1994年8月又於下關偵破2起販毒案,抓獲毒犯 ,繳獲贓款110餘萬元。最近,陳新民又率領幹警,與敵周旋,破獲一特大販毒案,繳獲海洛因7萬多克,為緝毒鬥爭作出了新的貢獻。
他是一位偵察英雄,他曾50多次化裝打入販毒集團內部,出生入死,戰勝了金錢的誘惑,毒犯的威脅,在各種考驗下他是贏者。後來他手中有了權力,他仍然經受住了考驗,他説:“權力是屬於人民的……”

陳新民所獲榮譽

所在的緝毒隊曾榮立集體三等功2次,榮立集體一等功1次,多次受到上級公安機關嘉獎。個人8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榮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1991年被中共雲南省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被公安部、中宣部等單位評為“中國十大傑出民警”。1992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二級英模,被評為雲南省特級勞動模範。當選為中共十四大黨代表。1995年被評為雲南省首屆十大傑出青年,被評為全國先進工作者。1996年被評為中國十大傑出青年。1998年被雲南省評為禁毒工作先進個人。1999年作為工會系統代表參加了國慶觀禮,參加了全國公安系統保衞戰線英雄模範、立功集體代表大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