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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庭元

鎖定
陳庭元(1925年12月~2007年4月3日),出生於江蘇省建湖縣,194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時參加革命工作。歷任滁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滁縣地區農業局局長、生產指揮組組長、農辦副主任兼農業局黨委書記、鳳陽縣委書記、滁縣地委常委、滁縣地委副書記兼鳳陽縣委第一書記、行署專員、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兼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工作委員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1994年6月離職休養;2007年4月3日因病去世,享年82歲。
中文名
陳庭元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地
江蘇省建湖縣
出生日期
1925年12月
逝世日期
2007年4月3日
主要成就
帶頭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成    分
中共黨員

陳庭元人物評價

陳庭元同志政治立場堅定,黨性原則強,始終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努力踐行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忠於黨,忠於人民,一生嚴於律己,嚴守組織紀律,帶頭以身作則,廉潔自律,始終艱苦奮鬥,胸懷坦蕩,正直無私,忠誠寬厚,和藹可親,關心羣眾,愛護幹部,時時處處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表現了一名黨員領導幹部的高風亮節
1979年6月初,鳳陽縣縣委書記陳庭元向安徽省委書記萬里彙報工作時,引用了當地農民的歌謠:“大包乾,真正好,幹部羣眾都想搞,只要準搞三五年,吃陳糧,燒陳草。”這首歌謠讚揚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陳庭元人物簡介

陳庭元在農村與農民親切交談 陳庭元在農村與農民親切交談
陳庭元(1925—2007),江蘇省建湖縣近湖鎮人,1925年12月出生貧苦農民家庭。
1932年至1942年在江蘇省建湖縣私塾讀書。1943年至1945年在家鄉建湖縣近湖鄉務農,期間先後任江蘇建湖縣鎮南鄉財糧主任、青年主任(不脱產)。194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時正式參加革命工作。1946年1月至1955年2月,先後在江蘇省建湖縣建湖區、安徽省肥東縣委組織部、滁縣地委組織部工作;1955年3月至1977年12月任滁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滁縣地區農業局局長、生產指揮組組長、農辦副主任兼農業局黨委書記。
1977年12月至1981年3月,陳庭元任鳳陽縣委書記、滁縣地委常委;1981年3月至1986年4月任滁縣地委副書記兼鳳陽縣委第一書記、行署專員
其間,積極推行時任安徽省委書記萬里倡導的農業“大包乾到組”責任制,並直接支持、保護、推進該縣梨園公社小崗村20户農民秘密分田單幹搞“大包乾”的改革,結束了鳳陽人民600年來的討飯歷史,在全國農村引起強烈反響,揭開中國農村改革的序幕;萬里稱讚道:“朱元璋沒有解決鳳陽吃飯問題,大包乾解決了,這是了不起的事情,將來在縣誌上要重重地寫上一筆!” [1] 
1986年4月起任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兼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工作委員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
陳庭元同志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安徽省第四次、第五次代表大會代表,安徽省第三屆、第六屆、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安徽省第六屆、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2] 
2007年4月3日 [3]  ,陳庭元同志在合肥去世,享年82歲。

陳庭元人物業績

在四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陳庭元同志在不同的崗位上辛勤忘我地工作,為革命、建設、改革和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
在鳳陽縣委主持工作期間,面對着農村經濟走向崩潰的邊緣,陳庭元同志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在省、地委負責同志的支持下,帶領縣委一班人,深入調查,反覆比較,頂住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在全縣範圍落實農村經濟政策,帶頭積極推行“大包乾”,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推動了農業生產的迅猛發展,拉開了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序幕,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在省人大常委會工作期間,陳庭元同志牢固樹立黨的觀念、政治觀念、大局觀念和羣眾觀念,把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結合起來,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認真開展工作,積極推進我省民主法制建設。他緊密聯繫人民羣眾和人大代表,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積極反映人民羣眾的意願和要求,努力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為全省人大工作發展和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建設付出了辛勤努力,作出了積極貢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