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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和平

(南昌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鎖定
陳和平,男,2014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史博士畢業。2002年西北政法學院法律史碩士畢業後進入南昌大學法學院工作,從事中國法律史和法律邏輯學教學科研工作。 [1] 
中文名
陳和平
學位/學歷
博士
職    業
教師

陳和平人物經歷

2002年西北政法學院法律史碩士畢業後進入南昌大學法學院工作,從事中國法律史和法律邏輯學教學科研工作。2014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史博士畢業。 [1] 

陳和平學術成就

陳和平科研項目

1、2005年江西省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省級立項課題:《中國法制史教學中案例教學法的引入》,2008年結題。
2、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項目:《土地革命時期蘇區土地租佃法律問題研究》(FX1416),在研。
3、2014年南昌大學校級教改項目:《法學核心課<中國法制史>專題互動教學法研究——以本科生能力培養為核心》,在研。
4、2015年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法律史視閾下根據地土地租佃制度研究》,在研。

陳和平發表論文

1、《對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法理學思考》(獨著),載《經濟研究導刊》2010年第1期;
2、《食品安全事件的法經濟學思考》(獨著),載《企業經濟》2011年第11期;
3、《論公務員錄用制度借鑑科舉的可行性與必要性》(獨著),載《理論界》2012年第12期;
4、《先秦“禮法之爭”法哲學之辨》(獨著),載《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2期,該文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 法史學》2013年第8期全文轉載;
5、《清代童養婚盛行之法社會學探因》(獨著),載《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1期;
6、《從超越到揚棄:土地革命時期蘇區法律中租佃關係之嬗變》(第二作者),載《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6期;
7、《承襲與發展:根據地佃權保障法制對近代佃俗與民國法律之揚棄》(獨著),載《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
8、《民國法律與佃俗中欠租與撤佃關係之辯》(獨著),載《中國農史》2015年第4期;
9、《民國時期佃農防範撤佃之術數》(獨著),載《求索》2015年第10期;
10、《貌合神離:民國中期國共減租運動法理辨析》(獨著),載《理論視野》2016年第2期,該文被人大複印資料《經濟史》2016年第3期全文轉載。 [1] 

陳和平科研獎勵

參編教材《憲法基本原理》(羣眾出版社2005年版,本人撰寫10萬字),2006年獲第二屆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