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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凡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監察部巡察工作辦公室原資深業務經理)

鎖定
陳凡,男,漢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職研究生學歷,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已被開除黨籍),1991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監察部巡察工作辦公室資深業務經理。 [1] 
2024年5月,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監察部巡察工作辦公室原資深業務經理陳凡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行政開除。 [1-2] 
中文名
陳凡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西南昌
出生日期
1968年7月
性    別

陳凡人物經歷

曾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饒分行、南昌分行工作。
曾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監察部巡察工作辦公室資深業務經理。 [1-2] 

陳凡人物事件

  • 依法雙開
2024年5月,經批准,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紀委、會昌縣監委對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監察部巡察工作辦公室原資深業務經理陳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凡身為金融系統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動搖,背棄初心使命,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大肆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活動;廉潔底線失守,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追求低級趣味,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便利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貸款審批發放、規劃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陳凡開除黨籍處分,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會昌縣監委研究,將陳凡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