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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

(龍港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

鎖定
陳光相,男,漢族,1968年9月出生,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 [1]  曾任龍港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2021年10月,陳光被“雙開”。 [1] 
中文名
陳光相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8年9月
性    別

陳光人物履歷

曾任蒼南縣公安局金鄉派出所所長、禁毒大隊大隊長、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黨委委員、副局長;龍港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三級高級警長。 [1] 

陳光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1年10月,經中共龍港市委批准,龍港市紀委市監委對龍港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陳光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陳光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陳光相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龍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龍港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光相開除黨籍處分;由龍港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龍港市第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