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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保極

鎖定
陳保極,閩中(今福建福州市)人。後唐天成年間(926~930年),擢進士第,為秦王李從榮闢為從事,尋出。李從榮敗,擢居三署,歷禮部、倉部員外郎。初,桑維翰登第之歲,保極以其短陋,謂之“半人”。後晉高祖時(936~941年),桑維翰既居相位,將鍛成其罪,以同列李崧極言而免,貶為衞尉寺丞。尋復為倉部員外郎,竟以銜憤而卒。
全    名
陳保極
所處時代
五代十國
出生地
閩中

陳保極人物生平

陳保極,閩中人也。好學,善屬文,後唐天成中擢進士第,秦王從榮聞其名,闢為從事。從榮素急暴,後怒保極不告出遊宰相門,以馬箠鞭之,尋出為定州推官。從榮敗,執政知其屈,擢居三署,歷禮部、倉部員外郎。初,桑維翰登第之歲,保極時在秦王幕下,因戲謂同輩曰:“近知今歲有三個半人及第。”蓋其年收四人,保極以維翰短陋,故謂之半人也。天福中,維翰既居相位,保極時在曹郎,慮除官差跌,心不自安,乃乞假南遊,將謀退跡。既而襄、鄧長吏以行止入奏,維翰乃奏於高祖曰:“保極閩人,多狡,恐逃入淮海。”即以詔追赴闕,將下台鍛成其事,同列李崧極言以解之,因令所司就所居鞫之,貶為衞尉寺丞,仍奪金紫。尋復為倉部員外郎,竟以銜憤而卒。
文明保極無時才,有傲人之名,而性復鄙吝,所得利祿,未嘗奉身,但蔬食而已。每與人弈棋,敗則以手亂其局,蓋拒所賭金錢不欲償也。及卒,室無妻兒,帷囊中貯白金十鋌,為他人所有,時甚嗤之。

陳保極人物評價

陳保極好學,善屬文,進士及第後,秦王從榮聞其名,闢為從事。仕南唐為大理評事,充武義節度掌書記,尚書左司員外郎。誥詞美其“含華禧光,握蛇吐鳳”。
終禮部、倉部員外郎,賜金紫。與弟陳元亮俱以才學名,後主稱為“二英”。
“名擅梁國,聲騰江左。”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