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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禮

(南陳宗室大臣)

鎖定
武陵王陳伯禮,字用之,世祖陳蒨第十子也。天嘉六年,立為武陵王。
中文名
陳伯禮
國    籍
中國
職    業
南朝陳武陵王
用之

陳伯禮人物生平

太建初,為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在郡恣行暴掠,驅錄民下,逼奪財貨,前後委積,百姓患之。太建九年,為有司所劾,上曰:“王年少,未達治道,皆由佐史不能匡弼所致,特降軍號,後若更犯,必致之以法,有司不言與同罪。”
十一年春,被代徵還,伯禮遂遷延不發。其年十月,散騎常侍、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臣聞車屨不俟,君命之通規,夙夜匪懈,臣子之恆節。謹案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早擅英猷,久馳令問,惟良寄重,枌鄉是屬。聖上愛育黔黎,留情政本,共化求瘼,早赴皇心,遂復稽緩歸驂,取移涼燠,遲迴去鷁,空淹載路,淑慎未彰,違惰斯在,繩愆檢跡,以為懲誡。臣等參議以見事免伯禮所居官,以王還第,謹以白簡奏聞。”詔曰:“可”。禎明三年入關,隋大業中為散騎侍郎、臨洮太守。

陳伯禮史書記載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