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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本·威廉·巴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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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本·威廉·巴克利(Alben William Barkley)(1877-1956年),美國政治領袖。他在杜魯門總統執政時任第三十五屆美國副總統(1949-53年)。1930年代民主黨新政的主要創建者之一,任國會議員近40年,成為政黨聯繫性的主要象徵。早年當律師。1913~1927年連任眾議員。1926年當選參議員,後連任至1949年。1937~1947年任參議院多數黨領袖,1948年當選為副總統,1954年再度任參議員,同年出版自傳《這使我想起》。
中文名
阿爾本·威廉·巴克利
外文名
Alben William Barkley
國    籍
美國
出生日期
1877年12月24日
逝世日期
1956年4月30日
畢業院校
肯塔基州克林頓市馬文學院,埃默裏大學牛津學院,弗吉尼亞大學
職    業
政治家律師
主要成就
第35任美國副總統
出生地
肯塔基州格雷夫斯縣
信    仰
衞理宗
代表作品
《這使我想起》
政    黨
美國民主黨

阿爾本·威廉·巴克利人物簡介

阿爾本·威廉·巴克利(Alben William Barkley,1877年12月24日-1956年4月30日),美國律師、政治家,曾任四屆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1949年至1953年間出任第35任美國副總統

阿爾本·威廉·巴克利人物生平

巴克利出生於肯塔基州格雷夫斯郡,父親是煙草農場主。他取得肯塔基州克林頓市馬文學院(Marvin College)的文學學士學位後,又先後就讀於埃默裏大學牛津學院(佐治亞州)和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1901年取得肯塔基州律師資格。作為一名民主黨人,他在1905-09年和1909-13年先後擔任肯塔基州麥克拉肯郡刑事檢察官和郡法院法官。其後在1913-27年和1927-49年先後任職於國會眾議院和參議院。1937-47年其間他擔任參議院多數黨領袖。
巴克利堅定支持羅斯福總統的“新政”及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各項措施。但在1944年,他反對羅斯福總統在税收法案否決通知書中給出的意見,並辭去多數黨領袖職務。羅斯福隨即請他重新考慮,不久他再次當選多數黨領袖。在杜魯門總統的首次任期內,他在1945年出任國會聯合委員會主席,負責調查1941年珍珠港軍事災難。
1948年,巴克利在費城舉行的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杜魯門的競選夥伴。他的競選活動幫助杜魯門贏得勝利。就任副總統期間,他被公眾稱為“the Veep”(Veep即VP,英文副總統的縮寫)。他的首任妻子去世於1947年;後來他在1949年迎娶了寡婦簡·列克·哈德利(Jane Rucker Hadley),成為第一位在任內結婚的副總統。
1954年,巴克利再度當選為肯塔基州國會參議員。1956年,他在學生的模擬政治大會上致辭時,心臟病突發,當場去世。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