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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壩州商務局

鎖定
(一)將原州經濟委員會牽頭協調全州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職責劃入州商務局。
中文名
阿壩州商務局
地    點
阿壩州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阿壩州商務局職責調整

(四)承擔省商務廳下放的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的職責。
(五)承擔省商務廳委託的反壟斷執法等相關工作的職責。
(六)按要求承擔全州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
(七)加強區域經濟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貿易秩序,為企業拓展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八)加強服務貿易工作,推進服務外包發展。

阿壩州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全州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州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貫徹國家、省制定的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相關政策,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四)承擔牽頭協調全州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國家、省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對特殊流通行業、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貫徹落實省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貫徹落實國家、省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九)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和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和國外對我州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指導全州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貫徹國家、省外商投資政策,統計分析全州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協調州內各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州招商項目策劃、項目收集、項目分析、項目包裝、項目發佈、項目簽約和重大項目的跟蹤促進;整合各類項目信息;承擔相關活動的組織、聯絡、洽談和服務工作;承擔國內區域經濟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宣傳介紹我州有關產業政策、投資環境和經濟發展信息;建立健全州對內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信息網絡;為投資項目進行項目和市場分析;促進國內外經濟機構、組織和個人在我州投資興辦企業,併為我州企業、產品向外發展提供相關服務。負責全州招商引資信息工作,多元化、多渠道收集相關信息,進行整理、加工,及時提供給相關部門和企業;開展投資信息諮詢服務等。
(十二)負責全州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相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多雙邊對我州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州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三)管理我州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阿壩州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四)規劃全州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十五)承擔州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阿壩州商務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阿壩州商務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綜合協調、公文處理、會議組織、新聞發佈、政務信息、秘書事務、政務督辦、機構編制、政工人事、公務員教育培訓和考核推薦、黨風廉政建設、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思想政治學習教育、組織管理、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目標管理、來信來訪、接待、後勤保障、社團管理等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負責草擬綜合性重要文稿;組織重大課題調研;負責駐外商務機構建設和人員的選派管理方案擬訂工作;負責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承擔局電子政務、政府網站及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計劃財務科
指導協調和貫徹執行與商務有關的財政、税收、信貸、價格、外匯、保險等政策並提出相關建議;研究提出促進商務發展的財税、金融等政策建議;監督管理各項商務發展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組織內部審計;負責編報全州各項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經費預算編報工作,並實施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州外貿出口企業退税和出口生產企業退税、貼息的銜接協調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工資審核發放、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日常收支等相關費用的統計、核算、收繳上報和結算等行政財務工作;指導全州外貿企業財務會計工作。
(三)服務業發展協調科
按要求承擔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彙總分析全州服務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編制第三方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以阿壩州名義在國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擬訂商貿服務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餐飲、住宿和居民服務等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社區商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四)市場建設運行科
負責編制起草城鄉市場體系發展中長期規劃,統計分析商貿流通業運行狀況;負責研究全州商貿流通業發展、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鎮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佈,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參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直銷、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管理。
(五)綜合執法科( 州鹽政市場稽查處 )
組織起草地方性商務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審核有關規範性文件;負責全州商務系統的普法執行和法律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指導全州商務系統依法行政;承辦本部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組織聽證及行政賠償等事務;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市場綜合治理和監管職責,完善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絡建設,受理商務領域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案件(線索)的舉報投訴;承擔食鹽、生豬定點屠宰以及酒類流通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
(六)外貿科
擬訂全州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貿發展的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一般貨物進出口年度計劃,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的進出口,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承擔全州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建設外貿促進體系,指導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和外貿運輸業務;研究提出促進我州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及農畜土特新產品出口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貫徹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承接加工貿易轉移;負責加工貿易統計、深加工結轉等業務管理,依法對加工貿易企業進行監管;指導協調出口加工業務工作;擬訂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技術貿易和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引進和出口工作,負責服務貿易促進和統計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七)外經外管科
協調對外經貿合作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對策建議;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指導商務系統外事聯絡工作,管理商務因公出國(境)事宜,承辦重要商務外事活動;承擔商務涉外宣傳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貫徹國家、省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多雙邊對我州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對我州的贈款)。指導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研究我州外商投資現狀及發展趨勢,參與擬訂全州利用外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商投資統計;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業務和增資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開展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負責全州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外商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利用外資、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外資併購工作;跟蹤促進重大外資項目;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協調組織跨區域大型投資促進和外資政策宣傳,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投資促進工作網絡體系,承擔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會、協會的聯繫與交流;指導協調州內各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八)招商引資科
負責研究提出全州對外開放戰略,分析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發展趨勢;負責建立引資項目庫和資源庫;負責全州招商項目策劃、項目收集、項目分析、項目包裝、項目發佈、項目簽約和重大項目的跟蹤促進,整合各類項目信息;承擔相關活動的組織、聯絡、洽談和服務工作;承擔國內區域經濟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宣傳介紹我州有關產業政策、投資環境和經濟發展信息;建立全州對內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信息網絡;為投資項目進行項目和市場分析;促進國內外經紀機構、組織和個人在我州投資興辦企業,併為我州企業、產品向外發展進行相關商務活動提供服務。負責全州招商引資信息工作,多元化、多渠道收集相關信息資料並對其進行整理、加工及提供;開展投資信息諮詢服務等。
(九)對外聯絡處
負責收集整理報告州境外投資促進信息;負責外經、外貿、招商引資和商貿流通的對外業務聯繫、綜合協調服務及與省相關部門的聯絡協調工作;參與投資促進項目的對接、洽談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來州投資和經貿客商在州外內地的接洽、諮詢、聯絡服務工作,發揮對外窗口作用。
(十)行政審批科
承擔商務行政許可工作,制定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受理並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指導全州商務行政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壩州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州紀委、州監察局派駐紀檢組長1名;機關黨總支書記按州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5名。
五、其他事項
(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州發展改革委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劃。州商務局負責在州發展改革委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
2.外商投資管理。州發展改革委按規定權限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州商務局按規定權限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合同、章程等進行核准。
3.境外投資管理。州發展改革委按規定權限負責對境外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州商務局按規定權限負責對國內企業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進行核准。
4.併購安全審查。州發展改革委和州商務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省發展改革委和省商務廳做好外國投資者併購州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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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