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阮建國

(湖北咸寧籍涉黑涉惡團伙)

鎖定
阮建國,湖北咸寧籍涉黑涉惡團伙,2019年4月29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佈告,對涉黑涉惡案件作出二審宣判,阮建國獲刑十六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 
中文名
阮建國
籍    貫
湖北咸寧
身    份
湖北咸寧籍涉黑涉惡團伙

阮建國涉黑經歷

2010年11月,罪犯阮建國夥同佘益功、胡細華入股經營咸寧市民康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從事生豬定點屠宰業務,為了壟斷温泉城區集貿市場的豬肉供應,成立了“稽查隊”,到温泉城區的集貿市場進行非法稽查,禁止豬肉經營户到民康公司以外的屠宰廠進購豬肉。2016年12月,民康公司與鹹安匯鑫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合併,成立了湖北聯鑫畜禽屠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鑫公司),阮建國、佘益功為了進一步壟斷温泉、鹹安城區市場的生豬屠宰業務,禁止豬肉經營户到聯鑫公司以外的屠宰廠進購豬肉,一方面將不具有執法資格的盛周紅和同案被告人錢帥、盛文、盛輝安插到咸安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從事非法稽查活動;另一方面先後網羅同案被告人潘傳雄、餘飛全、錢旺華、陳庭、程泉、李威、錢廣、王嗣傑等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為其效力,打砸運輸“外埠肉”到鹹安、温泉城區銷售的車輛,威脅、傷害“外埠肉”經營户,逐步形成一個以阮建國、佘益功為首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對温泉、鹹安豬肉銷售行業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該地區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1] 

阮建國開庭審理

2018年10月17日,阮建國、佘益功等23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對單位行賄罪一案繼續在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2] 

阮建國依法判決

2019年4月29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判處阮建國十六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