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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升基

鎖定
阮升基(1758—1810),字亨舉,號昉巖,福建羅源人。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進士。歷任宜興知縣、武進知縣、常州同知、吳江知縣。有政聲。
本    名
阮升基
亨舉
昉巖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地
羅源
出生日期
1758年 [1] 
逝世日期
1810年 [1] 

阮升基人物生平

阮升基 嘉慶二年(1797)四月十八日署。五年七月初七日再署。字亨舉,號日方巖,福建羅源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庚戌科舉人,同年石韞玉榜三甲42名進士,授宜興知縣,五十六年十月到任。他在那裏振興書院,增修縣誌,凡是廢圮的亭宇、橋樑都進行修葺。縣內巨族大户多,每當縣裏舉行考試時請託成風,他一概拒絕,堅持憑真才實學取士,由此輿論大變。楊姓劣紳踢死一名僕人,縣裏的差役基本上都是他的爪牙,所以誰也不敢出來作證。他秘密地向江蘇按察使稟報案情,並請蘇州府直接派仵作來驗屍,終於使案情大白,將人犯繩之以法,為百姓出了一口惡氣。這樣一來,也使那些不甚懂法的人,對法引起重視,避免犯法。增修《宜興縣舊志》,主修《新修宜興縣誌》。宜興志書上稱他“接士以禮,撫民以寬,治獄平恕”。同年,署揚州府清軍捕盜貼堂同知。嘉慶二年初,仍在宜興任職。
吳江黃家溪周永齡前後出資修建橋樑數十座。有人講,重建官塘上的鱖魚橋,地方上的科舉必定更為發達,便出資進行重建。他為此題匾額“心存利濟”。
嘉慶二年(1797)十二月任武進知縣。以後署常州同知,都有政聲。
嘉慶三年(1798年)署吳江知縣,嘉慶五年(1800年)再署。
嘉慶四年,江蘇布政使熊枚向上保舉他,因為奔喪只好作罷。喪服滿後,到廣東從化任職。廣東巡撫、元和人韓崶久聞其名,想提拔他。可惜因為有病只好回家,不久便去世,時年52歲。
嘉慶《黃溪志》卷6,道光《新修羅源縣誌》卷17、19,同治《蘇州府志》卷56、58,《江蘇省通志稿·職官志》卷16、17。 [2] 

阮升基個人作品

阮升基遺世之作只有一篇《桂樹冬榮賦》。此賦受屈原《遠遊》啓發,作者高聲讚美並歆羨地寫道:“訝眾芳之搖落,羨桂樹之蔚藍。”桂樹其品質高尚,“種植塵寰,十里香兼馣”,他希望桂樹之花能“根移上苑”“陪巢鳳于丹山”,也就是託物言志,希冀品格高貴的人能到朝廷施展才華。 [1] 

阮升基軼事典故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阮升基登石韞玉榜二甲第42名進士(葉大觀同榜登第)。
當年十月,阮升基任宜興知縣(嘉慶二年初,即1797年,提仍在宜興任職),即着手振興書院,倡造、修葺亭宇橋樑等,多有建樹。宜興多望族,縣試時,送禮託情者不乏其人,升基一概拒絕,堅持憑文去取,深得士民讚揚。時有勢豪楊某踢死一僕,縣役皆其黨羽,無法屍驗真實,升基密稟江蘇按察使,請派仵作到宜興重驗,遂而真相大白,案犯立即被繩之以法,縣民莫不稱快。《宜興縣誌》稱其“接士以禮,撫民以寬,治獄平恕”。
阮升基任內增修《宜興縣舊志》,後他又不滿意,説:“分發安省調任之宜(宜興),甫下車周視城邑,按其山川風物,面銅官,腋兩氿,東連具區,西控洮滆(具區、洮滆都是湖名),知為洞壑,煙霞包靈孕秀,蔚為文獻邦。顧志乘闕不修百有餘年矣,因偕前荊令陶山唐公,議行修志,局舉未幾,陶山移任,予思此事未可中輟,當勉眾力,以臻厥成。”於是,他又集中人才,主修《新修宜興縣誌》,“閲十二月事敢蕆(解決)”。
阮升基逝世之後,靈柩歸裏,葬在羅源金鐘山麓。墳墓是嘉慶十六年(1811年)五月造的,碑文“賜進士出身,歷知江蘇吳江、宜興、廣東從化等縣事,清署江南揚州府分府昉巖阮公偕配正七品孺人遊氏、周氏、羅氏、王氏墓”。碑左右立二石,左書“嘉慶十六年歲次辛未仲夏吉旦”,右書“男肇宜、光宜、允宜、罄宜同造”。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