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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共同營造文明乘機大環境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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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共同營造文明乘機大環境的聯合聲明》是2016年2月1日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航空公司簽署的聲明。
中文名
關於共同營造文明乘機大環境的聯合聲明
發佈日期
2016年2月1日
發佈單位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航集團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共同營造文明乘機大環境的聯合聲明基本內容

2016年2月1日,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航集團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航空公司在三亞簽署《關於共同營造文明乘機大環境的聯合聲明》,合力對不文明遊客採取限制措施。
這是航空公司對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制定出台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的一次呼應,明確了10類不文明行為。不過在具體限制措施方面,航空公司尚未出台細則。

關於共同營造文明乘機大環境的聯合聲明聲明內容

旅客在飛機、機場等有不文明行為乃至違法行為令人憤慨,有必要對其實施制裁,筆者認同應該將違規者列入黑名單,以維護公共利益及社會秩序。但更應認識到,列入黑名單屬於制裁措施,應取得法律法規授權,或由執法機關行使該項權力,而非由維護行業利益的行業協會或航空公司行使執法職能,否則,極易導致權力濫用,侵犯消費者權利。
目前的黑名單機制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建立的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制度,主要限制老賴權利;第二種是金融機構依照國務院出台的《徵信業管理條例》將欠債人列入黑名單;第三種是國家旅遊局設立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系統。人民法院系司法機關,自然有權根據法律制裁失信行為,金融機構雖不是執法機關,但取得了行政法規授權,旅遊局則是旅遊法明確授權的旅遊業管理部門,有權對遊客、景區、旅行社等加以約束。
相反,中國航協則是以民用航空公司為主體的行業協會,主要以會員單位為工作重點,積極、主動、紮實、有效地為會員單位服務。簡而言之,該協會為航空公司利益服務,由其執行旅客黑名單體系,涉嫌違反迴避原則。按照最通俗的常識,糾紛各方均不宜對自己的糾紛作出評判,而應由第三方有權機關進行裁斷。由航協獲取並保存不文明行為旅客信息,顯然是讓其即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難以服眾。
實行信用管理是現代社會的應有之義,但黑名單又關乎公民的信譽及其他權利,必須謹慎為之。有必要在科學論證、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出台位階更高、效力更強的法律文件,對行為種類、執行機關、限制措施、限制期限等關鍵問題予以規範。如要求,只有經過執法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存在主要過錯的旅客,才能列入黑名單,而非由航空公司直接判定不文明行為並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