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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金玲

鎖定
門金玲,女,1969年出生於河北邯鄲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西北政法大學刑事辯護高級研究院副院長。 [2] 
中文名
門金玲
出生日期
1969年
出生地
河北邯鄲
職    稱
副教授

門金玲人物經歷

門金玲教育背景

1992年獲河北師範大學文學學士學位。
2004年獲河北師範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在北京大學全日制讀書,2009年7月畢業,獲北京大學訴訟法學專業博士學位。

門金玲工作經歷

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河北省邯鄲市第二財經學校(現為河北邯鄲職業技術學院)從事教學工作;
2009年7月至2017年9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
2017年9月至今,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 [2] 

門金玲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為刑事訴訟法、證據法、法律診所教育、刑事辯護。 [2] 

門金玲主要成就

門金玲綜述

在《政法論壇》、《中國刑事法雜誌》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近20篇,專著《偵審關係研究》,主編《刑事辯護實務操作指南》。參與國家級社科基金項目《危害社會行為制裁模式研究》、最高人民檢察院北京大學法學院聯合主辦的《關於取保候審制度改革及辯護律師作用擴大》、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項目《首都出租屋及外來人口管理》等課題項目10餘項。 [1] 

門金玲出版著作

1、《偵審關係研究》,社科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獨著;
2、《刑事辯護實務操作指南》,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主編;
3、《刑事辯護操作指引》,法律出版社,2015年5月版。主編;
4、《刑事辯護策略、技術與案例》,法律出版社,2017年8月版,第二主編。
5、《刑事辯護策略、技術與案例——經濟犯罪特輯》(二),法律出版社,2020年5月版,主編。 [2] 

門金玲論文文章

1、《控方卷宗筆錄運行之審思》,載《政法論壇》2010年第3期;
2、《偵審關係論綱》,載《河北法學》2010年第12期;
3、《刑事辯護律師閲卷權利體系的合理架構與立法規制》,載《中國刑事法雜誌》2008年第2期;
4、《對我國取保候審適用的實證研究——以某市基層偵查機關為視角》,載《北京警察學院學報》2008年第2期;
5、《刑法第306條的理性解讀》,載《河北法學》2007年第2期;
6、《刑辯律師職業倫理的基本問題》,載《司法:刑事辯護的中國問題專號》2014年10月刊;
7、《論命案強制鑑定制度的構建——以偵查錯誤為視角》,載《山東警察學院學報》2011年第4期
8、《我國檢察官不起訴裁量權怠惰行使的成因解讀》,載《中國監獄學刊》2006年第6期;
9、《司法鑑定制度與和諧社會的構建》,載《中國司法鑑定》2006年第6期;
10、《邱興華案精神病鑑定激辯》,載《法制日報》2006年12月24日版
11、《刑事司法體制糾錯功能考量》,載《刑事偵查理論與實踐》2008年12月,北京市刑事偵查學會研究會編;
12、《關於刑事錯案的三個追問》,載《刑事偵查理論與實踐》2008年12月,北京市刑事偵查學會研究會編;
13、《刑事偵查與和諧社會的構建》,載《刑事偵查理論與實踐》2007年12月,北京市刑事偵查學會研究會編;
14、《日本司法改革介評---以裁判員制度確立為範例》,載《未名日本論叢》第2輯;北京大學現代日本中心編,中國世紀出版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社科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
15、參譯 《最高院如何掌控死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經典判例選編》林維主編,2014年7月北大出版社;
16、《司法鑑定意見質證問題分析》,載於《情與法的凝聚——張玉鑲教授七十華誕誌慶》2015年方誌出版社;
17、《動態多維:刑事訴訟構造新論》,載於《情與法的凝聚——張玉鑲教授七十華誕誌慶》2015年方誌出版社;
18、《建構與解構之間——論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確立》(第二作者),載於《刑事熱點問題的國際視野》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9月版。 [2] 

門金玲社會任職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辯護高級研究院副院長
北京警察學院客座教授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