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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樂村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高橋鎮長樂村)

鎖定
長樂村位於高橋鎮東部,寧波市近郊,地理位置得天獨厚,省級主幹線甬梁公路橫貫全村,交通極為便捷。 [1] 
中文名
長樂村
外文名
Changle Village
別    名
長樂新村 長樂社區
行政區類別
行政村
所屬地區
寧波 海曙區
地理位置
高橋鎮東部,寧波市近郊
面    積
約 1 km²
下轄地區
李十四房,陸家,黃家莊,新橋
政府駐地
海曙區高橋鎮文化路11號
電話區號
0574
郵政區碼
315175
氣候條件
亞熱帶季風氣候
人口數量
約1萬人
火車站
徐家漕站,望春橋站
車牌代碼
浙B
方    言
寧波話
行政代碼
330212113

長樂村基本介紹

寧波市海曙區高橋鎮長樂村地域面積約1平方公里,現有註冊住户1144户,常住人口2732人,外來人口8500多人。全村黨員52名,有村民代表37人,轄3個自然村和一個新村。近幾年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以來,村領導班子在上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鋭意進取、開拓創新、工業強村、商業富村”的新農村建設理念,使長樂村的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1] 

長樂村農村經濟

全村現有企業120餘家,其中500萬產值規模以上企業41家,已形成紡織服裝、機械五金、塑料製品等為主導的工業生產體系。2010年完成工業總產值4.5億元,銷售4.3億元,利潤1500萬元,村民人均收入14237元,村級集體年可用資金850萬元。 [1] 
周邊設施
地理位置

長樂村領導班子

長樂村支部書記,村: [2] 
陸建江
支部委員:
陳海宏
村務會計:
邊亞飛
婦女主任 村務委員:
劉建南
社務管理:
洪振國

長樂村村規民約

高橋鎮長樂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強村民委員會建設,保證村務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促進本村三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實施村務管理必須在村黨支部領導下,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進行,必須體現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原則,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積極協助鎮政府做好各項工作,完成鎮政府佈置的各項任務。
第三條 為了保障村務各項工作的依法、規範、有序運行,村委會下設治保、調解、文衞、計生、社會保障等委員會,接受村民委員會領導,對村委會負責,同時建立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務公開制度,村規民約制度,以確保村民自治各項規章的貫徹落實。
第四條 本章程在廣泛徵得本村村民意見基礎上,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既得村委會實施村務管理的工作規程,也是全體村民的行為規範,無論幹部羣眾都必須恪守本章程。
第五條 本章程由村委會組織實施,村民代表會議監督執行。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