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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底山遺址
鎖定
- 保護級別
- 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准單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編 號
- 8-0058-1-058
- 分佈面積
- 42000平方米
鍋底山遺址歷史沿革
2020~2021年,考古隊發掘區位於遺址的南部,發掘發現房址、堆燒堆積、陶土堆積、灰坑、蓄水池等遺蹟,並根據這些遺蹟的特徵、性質和分佈規律,基本可確定該發掘區域為新晚至夏商時期的製陶作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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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底山遺址遺址特點
鍋底山遺址經解剖表明,城牆、壕溝、壕堤均為人工形成。從地層疊壓關係及包含物分析,專家推斷其為新石器時代晚期。通過調查,考古人員還發現鍋底山環壕遺址周邊分佈有太坪村、屋沿山、炮沿山、塔前山、楊家山、菜籽山、下寮山、遼家山、朱單界等9處同時期山岡坡地遺址,説明該區域已形成了以鍋底山遺址為中心的新石器時代晚期到商周時期聚落羣。這些遺址、遺蹟和遺物的發掘和出土,證明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宜黃就有人類在此繁衍生息、生產生活,並創造和延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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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底山遺址文物遺存
鍋底山遺址發掘清理出土遺物主要為石器及陶器。石器分錛、斧、鏃等;陶器有罐、鼎(足)、豆、鬹、盉等。陶質分印紋硬陶與夾砂陶,印紋硬陶主要為灰色、紅色,紋飾較為豐富,常見有方格紋、菱格紋、席紋、繩紋、交錯繩紋、雷紋、籃紋等。夾砂陶的陶色有淺灰色、淺黃色、紅色,均為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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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底山遺址文物價值
鍋底山遺址是瞭解環壕類遺址聚落羣的分佈規律、文化性質及功能佈局的典型遺址,是建立撫河流域先秦文化編年序列、釐清樊城堆文化的發展脈絡及上、下限問題的珍貴實物資料,為重新認識江西及南方片區先秦時期的文化面貌、深入研究展現早期中華文明多元一體格局、推進早期中國區域文明模式研究提供了新視野,具有重要的歷史與考古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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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底山遺址保護措施
2018年3月9日,鍋底山遺址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公佈為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至台地東邊牆向外延伸80米,南、西、北各至外壕邊緣。保護面積5.28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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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7日,鍋底山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為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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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底山遺址旅遊信息
- 地理位置
- 交通指引
宜黃縣人民政府距離鍋底山遺址12.5千米,駕車約18分鐘可到達。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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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西35處入選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1-09]
- 2. 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佈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9-10-16]
- 3. 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一覽表 .江西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2-04-06]
- 4. 江西首次考古發掘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遺址 .撫州新聞網[引用日期2022-04-06]
- 5. 宜黃要聞 宜黃鍋底山環壕聚落遺址考古成果豐碩 .宜黃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