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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獎銷售

鎖定
鉅獎銷售是指市場經營主體為促銷目的,運遠高於常規彩票式高額獎金或獎品,鼓勵和引誘消費者購買其商品,從而佔有市場的行為。 [1] 
中文名
鉅獎銷售
類    型
現象
簡    介
指市場經營主體為促銷目的
危    害
影響消費者正常選擇商品

目錄

鉅獎銷售競爭行為

所謂有獎銷售,一般包括附贈式的有獎銷售和抽獎式的有獎銷售兩種形式:附贈式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對所有購買該商品和服務的人都給予獎勵,抽獎式的有獎銷售則指經營者以抽籤或者其他帶有偶然性的方式確定購買者是否中獎,對中獎的才贈予獎品。

鉅獎銷售危害

商品的銷售活動中,作為經營者的一種促銷手段,有獎銷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人們的購買慾望,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給經營者帶來一定經濟利益。但是,不正當的有獎銷售,往往會影響消費者正常選擇商品。而且,由於有獎銷售的競爭日趨激烈,特別是經濟實力雄厚的大型商業企業推出規模更大、金額更高的有獎銷售,這就會引起增加成本、提高銷售價格等後果,使本來的質量價格和服務的正常競爭受到扭曲,損害消費者權益。同時,中小商業因資金不足而無力設獎,造成顧客流失,給中小企業的銷售活動帶來衝擊,破壞了市場的競爭秩序。其不正當性正是體現於此。實踐中應注意,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是在分析了有獎銷售的利與弊的基礎上,借鑑國內外立法有關規定作出的,對有獎銷售沒有采取一概否定或者一概肯定的作法,而是在允許的情況下又作了較為嚴格的限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