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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

(越南永福省委原書記)

鎖定
金玉(1917-1979),越南永福省委書記。曾於1965年打破政治禁忌,在永福省推行合作社框架下的家庭承包制,因此受到批判與黨內處分。但此後仍繼續擔任永福省省委書記之職,直到1977年退休。1995年,越南官方給與金玉重新評價並授予他一級自由獨立勳章。 [1] 
中文名
金玉 [1] 
外文名
Kim Ngoc [1] 
國    籍
越南 [1] 
出生日期
1917年 [1] 
逝世日期
1979年 [1] 
金玉(Kim Ngoc),是上個世紀60和70年代越南北部永福省的省委書記。 [1] 
越南自1959年推行農業合作化之後,勞動生產率長期徘徊和下降,農業產量一直沒有恢復到農業合作化之前的水平。面對合作化之後的問題,越共領導層在1960年代中期號召幹部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勞動生產率。身為永福省委書記的金玉,1965年開始允許農民以家庭為單位承包土地,就叫“家庭承包合同”。1966年9月,他主持制定了省委第68號決議,正式授權在全省推廣這個制度。關於金玉做出這個決定的過程,金玉當時的同事、永福省委分管農業的書記阮成杜,有一段繪聲繪色的回憶。 [1] 
1965年的一天,他隨金玉在農村考察合作社的工作,金玉忽然要司機把吉普車停下來。在他們面前出現的是這樣一個情景:在同一塊稻田裏,這一半稻穀長勢喜人,田裏的水十分清澈,田坎修築得整齊而結實。而另一半則完全不同,好像從來沒有人關照過。很明顯,前一半是私人自己偷偷摸摸乾的,後一半是合作社的地塊。金玉和阮成杜發現這個過於鮮明的對比,愣住了。 [1] 
那天半夜,阮成杜聽到有人敲門。他開門一看,是金玉站在門外。金玉對他説了兩個越南諺語。第一句直譯為“大家的老爹死了沒人哭”,在中文中大概近似於“三個和尚沒水喝”,指合作社的公地上沒有人認真幹活。第二個是“領來的孩子也有人疼”,意思是説合作社的地雖然名義上是社員共有的,而社員私下幹活的地是偷偷領來的,但後者反而更受疼愛。 [1] 
那天晚上,阮成杜對着站在門外的金玉,一時有些摸不着頭腦。金玉於是對他説:把合作社的所有可耕地都分給農民家庭,讓家庭承包,農民自己負責生產的所有環節,但必須完成上交給合作社的收成。他説:“這樣下去,集體地裏的稻子可以長得像私人田裏的稻子一樣好了吧?” [1] 
永福省推廣了省委68號決議後,實行水稻、蔬菜和雜糧種植承包制,由合作社把耕地借給農民,農民上交一定數量的產品,這樣農民生產得越多,自己收入也越多,集體和個人雙方得利。1967年永福省的產量就恢復到了合作化以前的水平。 [1] 
但永福省的改革很快就引起了一些人的警覺。在國際背景下,當時越南也跟着反“修正主義”,黨內高層對誰支持“修正主義道路”很敏感。而對於基層的一些幹部來説,合作社制度使他們在管理和分配方面得益。即使在永福省委內部,對金玉的改革也有很多人反對。1968年11月,越共領導人之一長征強調不能把合作社的土地經營權分散交給農民家庭。同一時期,越共中央機關報《人民報》還發表了對永福省的調查,批判那裏的資本主義傾向。一些人把永福的實驗叫做“白色承包”。1968年底,越共中央致信各地黨委,嚴禁把合作社土地承包給農民。在一般情況下甚至在分配生產任務時也不能以家庭為單位,農民必須以合作社社員的身份集體勞動。 [1] 
越共總書記黎筍在《人民報》上公開批評金玉是穿着社會主義外衣的資產階級分子,企圖從內部搞垮合作社。在強大的壓力下,永福省委發佈文件,禁止把合作社土地分給農民耕種。金玉也做了嚴厲的自我批評。但和在其他社會主義國家不一樣的是,金玉儘管犯了“嚴重錯誤”,甚至是路線錯誤,卻並沒有被清洗或者撤職。他繼續擔任省委書記,保持低姿態,直到1977年退休。 [1] 
金玉1979年去世。第二年,越共中央就開始了對承包的默許,但一直到1995年,官方才公開為金玉平反,承認過去對他批錯了,授予他一級自由獨立勳章。2009年,又由副總理兼外交部長主持儀式,授予他胡志明勳章,這是越南國家的最高榮譽。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