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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水

鎖定
金德水,男,漢族,1951年5月出生,浙江紹興人。1970年9月參加工作,198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浙江省委黨校研究生,經濟師。
曾任浙江大學黨委書記。 [1] 
中文名
金德水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浙江紹興
出生日期
1951年5月
畢業院校
省委黨校研究生
信    仰
共產主義
入黨日期
1982年8月

金德水人物履歷

1970.09—1981.07 浙江省蘭溪味精廠工人、機修車間主任、供銷股股長、企管辦主任、技改辦主任;
1981.07—1984.11 浙江省蘭溪味精廠副廠長、黨委委員;
1984.11—1986.09 浙江省蘭溪味精廠廠長、黨委委員;
1986.09—1987.02 浙江省蘭溪市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蘭溪味精廠廠長(其間:1984.09—1986.11 參加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7.02—1987.05 浙江省蘭溪市委常委、副市長;
1987.05—1991.05 浙江省蘭溪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1.05—1996.09 浙江省計經委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6.09—2000.04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1997.03—1999.07在浙江大學研究生院經濟學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0.04—2002.01 浙江省經貿委主任、黨委書記(其間:1999.07—2001.04在浙江省委黨校在職領導幹部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2.01—2002.02 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2.02—2004.04 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04—2011.01 浙江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1.01—2011.03 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1.03— 2013.01 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浙江大學黨委書記。
2013.01—2017.06 浙江大學黨委書記。 [1-3] 
中共浙江省第八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
中共浙江省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中共浙江省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中共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一屆、第十二屆浙江省人大代表。

金德水任免信息

2011.01接受金德水因工作變動辭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報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2011年1月21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當選為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