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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哲宏
鎖定
- 中文名
- 金哲宏
- 國 籍
- 中國
- 出生日期
- 1968年
- 性 別
- 男
金哲宏人物經歷
2019年6月3日,金哲宏在律師的陪同下,向吉林省高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出21322194.64元的國家賠償。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8010974.64元,殘疾賠償金1649220元,財產賠償金2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966萬元,後期治療和申訴費用各100萬元,同時要求法院在媒體為自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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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哲宏人物事件
1995年9月29日,永吉縣雙河鎮新立屯北發現一女屍。1995年10月11日,27歲的金哲宏被警方收容審查,後被鎖定為嫌犯。
從1995年案發到2000年的5年中,該案經歷了3次一審,2次發回重審,金哲宏4次被判處死緩。
多份判決書載明瞭金哲宏被認定殺人的過程:1995年9月10日17時許,被害人李藝乘火車從雙河鎮去永吉縣城,途中遇到摩的司機金哲宏。李藝出價5元,讓金哲宏將其送到了雙河鎮的邵家村去見朋友,而朋友不在家,金又將其帶回雙河鎮,還將其帶至母親家中為她做飯。金哲宏見李藝“作風輕浮,頓生淫念”,在將李藝送往旅店的途中,將李領至狹空處説:“給你30塊錢,咱倆玩一下?”李要價100元,金見其不答應,便將李摁倒在地與其發生了關係。事後李稱要上派出所告他,金唯恐事情敗露,便將李摁倒,用左腿膝蓋壓住李的嘴,雙手卡住李的頸部,過了五六分鐘,看見李沒氣了才放手。其後,金哲宏把李藝放到自己的摩托車後座上,將李藝拋到了鐵道附近的一處泥溝裏,並用泥土等掩埋。
第一次開庭,金哲宏當庭翻供,否認殺人。金哲宏説:因為價錢沒談攏,李某並沒有乘他的車,更不存在他殺人。吉林市中院則認定金哲宏構成故意殺人罪,判其死緩。金哲宏上訴。
1997年,吉林省高院撤銷金哲宏案一審判決,發回中院重審。
重審後,吉林市中院依然認定金哲宏有罪,判處死緩。此後,省高院再次發回重審。經過第二次重審後,吉林市中院仍判金哲宏死緩。吉林省高院沒有再將案子發回,於2000年8月維持了死緩的判決:“本案情節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但鑑於本案具體情節,可酌情從輕判處”。
金哲宏被認定為1995年一起命案的殺人兇手,被判處死緩,該案無直接物證和目擊證人,定罪依據幾乎僅是金哲宏的口供,他曾多次控訴被刑訊逼供。
2014年4月29日,吉林高院官迴應稱,將立即調取該案全部卷宗,認真調查瞭解情況,及時依法處理。
重新審理
國家賠償
2019年6月3日,金哲宏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後期治療費等共計213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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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上午,金哲宏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屈振紅、襲祥棟的陪同下,前往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金哲宏共計獲得國家賠償468萬元,其中包含羈押8452天人身自由賠償金2670324.88元(315.94元/天),精神損害撫慰金200967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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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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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吉林版叔侄冤案":金哲宏被羈押23年複查4年將再審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8-05-09]
- 2. 嫌犯為何4次被判死緩?吉林省高院決定再審金哲宏案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8-05-11]
- 3. 吉林男子殺人疑案24日再審開庭 被羈押23年4判死緩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8-10-17]
- 4. 被關23年後改判無罪 金哲宏申請2100餘萬國家賠償 .新京報[引用日期2019-06-03]
- 5. 入獄23年獲判無罪 吉林金哲宏獲468萬國賠創新高 .新浪[引用日期2019-09-06]
- 6. 無罪!吉林金哲宏案再審終獲改判,曾4判死緩已入獄23年 .澎湃[引用日期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