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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涪陵區審計局

鎖定
重慶市涪陵區審計局是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重慶市涪陵區審計局
所屬地區
重慶市涪陵區
所屬部門
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

重慶市涪陵區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
(二)負責對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重大項目進行稽察。
(三)負責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本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下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財政收支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四)負責對本級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和檢查;對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五)負責對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企業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和監督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監事會工作。
(六)負責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七)根據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對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八)負責對區級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受託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九)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按法定權限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
(十)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一)承擔上級審計機關和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重慶市涪陵區審計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擬訂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承擔督查督辦、考核等工作;負責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宣傳、接待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幹部教育、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羣團、信訪穩定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檔案、車輛、應急、安全等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審理科
負責對審計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審計項目實施質量進行管理督查,對業務部門提交的審計方案、審計結果文書以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起草本單位審計業務管理制度,承擔與審計業務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審計聽證、行政訴訟、行政複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整改督查與內審管理科
負責審計規劃及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和執行的督查,承擔審計項目實施情況的統計工作;負責統籌協調、辦理審計(調查)結果對外公告工作;負責被審計單位、有關部門落實審計整改的督查工作;負責審計移交線索辦理情況的協調督促工作;負責起草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政府和市審計局報送的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計整改情況報告;負責對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重大政策執行審計科
負責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貫徹情況的跟蹤審計;監督檢查本級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各企事業單位執行落實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審計科
負責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本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本級各部門和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財政收支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事業審計科
負責對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企業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教育、衞生計生、文化體育、民政等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負責對使用財政資金的區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負責對農林水利、環境保護、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進行審計;負責對區級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受託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資金進行審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投資審計科
負責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負責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機構設置、編制使用和城鄉規劃等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負責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電子數據審計科
承擔對區政府有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承辦對區屬工業交通、商貿及有關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承辦市審計局授權的審計事項;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開展三峽庫區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
重慶市涪陵區審計中心
1.承擔審計業務的事務性工作。主要包括承擔主管部門安排的投資類、行政及企事業類、專項調查類等審計業務的事務性工作。
2.承擔審計信息數據工作。主要包括承擔審計信息系統建設維護,為審計工作提供大數據技術支持,以及相關數據資料的採集、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3.為審計計劃提供技術保障。主要包括為審計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編制提供技術保障服務。 [2] 

重慶市涪陵區審計局歷史沿革

1983年10月,涪陵地區行政公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09條規定成立涪陵地區審計局,後經1996年4月撤地設市為涪陵市審計局,1998年7月撤市設區,由涪陵市、枳城區、李渡區審計局三機關歸併成立重慶市涪陵區審計局。
按照省以下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要求,自2016年1月起,重慶市涪陵區審計局人財物統一納入重慶市審計局管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