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重傷二級

鎖定
重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起的併發症,危及生命;遺留肢體殘廢或者輕度容貌毀損;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1] 
中文名
重傷二級
適用領域
損傷程度鑑定

重傷二級判定準則

重傷二級顱腦、脊髓損傷

  1. 頭皮缺損面積累計75.0c㎡以上。
  2. 開放性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
  3. 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現腦受壓症狀和體徵,須手術治療。
  4. 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持續4周以上。
  5. 顱底骨折,伴面神經或者聽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6. 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伴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
  7. 腦挫(裂)傷,伴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
  8. 顱內出血,伴腦受壓症狀和體徵。
  9. 外傷性腦梗死,伴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
  10. 外傷性腦膿腫。
  11. 外傷性腦動脈瘤,須手術治療。
  12. 外傷性遲發性癲癇。
  13. 外傷性腦積水,須手術治療。
  14. 外傷性頸動脈海綿竇瘻。
  15. 外傷性下丘腦綜合徵。
  16. 外傷性尿崩症。
  17. 單肢癱(肌力3級以下)。
  18. 脊髓損傷致重度肛門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礙 [1] 

重傷二級面部、耳廓損傷

  1. 面部條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條長度10.0cm以上,或者兩條以上長度累計15.0cm以上。
  2. 面部塊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塊面積6.0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3. 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顯著色素異常,面積累計達面部30%。
  4. 一側眼球萎縮或者缺失。
  5. 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2以上。
  6. 一側眼瞼重度外翻或者雙側眼瞼中度外翻。
  7. 一側上瞼下垂完全覆蓋瞳孔。
  8. 一側眼眶骨折致眼球內陷0.5cm以上。
  9. 一側鼻淚管和內眥韌帶斷裂。
  10. 鼻部離斷或者缺損30%以上。
  11. 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50%以上。
  12. 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3枚以上。
  13. 舌體離斷或者缺損達舌繫帶。
  14. 牙齒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15. 損傷致張口困難Ⅲ度。
  16. 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大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17. 容貌毀損(輕度) [1] 

重傷二級聽器聽力損傷

  1. 一耳聽力障礙(≥91dB HL)。
  2. 一耳聽力障礙(≥81dB HL),另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3. 一耳聽力障礙(≥81dB HL),伴同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
  4. 雙耳聽力障礙(≥61dB HL)。
  5. 雙側前庭平衡功能喪失,睜眼行走困難,不能並足站立 [1] 

重傷二級視器視力損傷

  1. 一眼盲目3級。
  2. 一眼重度視力損害,另一眼中度視力損害。
  3. 一眼視野半徑10°以下(視野有效值16%以下)。
  4. 雙眼偏盲;雙眼殘留視野半徑30°以下(視野有效值48%以下) [1] 

重傷二級頸部損傷

  1. 甲狀旁腺功能低下(重度)。
  2. 甲狀腺功能低下,藥物依賴。
  3. 咽部、咽後區、喉或者氣管穿孔。
  4. 咽喉或者頸部氣管損傷,遺留呼吸困難(3級)。
  5. 咽或者食管損傷,遺留吞嚥功能障礙(只能進流食)。
  6. 喉損傷遺留髮聲障礙(重度)。
  7. 頸內動脈血栓形成,血管腔狹窄(50%以上)。
  8. 頸總動脈血栓形成,血管腔狹窄(25%以上)。
  9. 頸前三角區增生瘢痕,面積累計30.0cm2以上 [1] 

重傷二級胸部損傷

  1. 心臟損傷,遺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
  2. 心臟破裂;心包破裂。
  3. 女性雙側乳房損傷,完全喪失哺乳功能;女性一側乳房大部分缺失。
  4. 縱隔血腫或者氣腫,須手術治療。
  5. 氣管或者支氣管破裂,須手術治療。
  6. 肺破裂,須手術治療。
  7. 血胸、氣胸或者血氣胸,伴一側肺萎陷70%以上,或者雙側肺萎陷均在50%以上。
  8. 食管穿孔或者全層破裂,須手術治療。
  9. 膿胸或者肺膿腫;乳糜胸;支氣管胸膜瘻;食管胸膜瘻;食管支氣管瘻。
  10. 胸腔大血管破裂。
  11. 膈肌破裂。

重傷二級腹部損傷

  1. 腹腔大血管破裂。
  2. 胃、腸、膽囊或者膽道全層破裂,須手術治療。
  3. 肝、脾、胰或者腎破裂,須手術治療。
  4. 輸尿管損傷致尿外滲,須手術治療。
  5. 腹部損傷致腸瘻或者尿瘻。
  6. 腹部損傷引起瀰漫性腹膜炎或者感染性休克。
  7. 腎周血腫或者腎包膜下血腫,須手術治療。
  8. 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9. 腎損傷致腎性高血壓。
  10. 外傷性腎積水;外傷性腎動脈瘤;外傷性腎動靜脈瘻。
  11. 腹腔積血或者腹膜後血腫,須手術治療。

重傷二級盆部及會陰損傷

  1. 骨盆骨折畸形癒合,致雙下肢相對長度相差5.0cm以上。
  2. 骨盆不穩定性骨折,須手術治療。
  3. 直腸破裂,須手術治療。
  4. 肛管損傷致大便失禁或者肛管重度狹窄,須手術治療。
  5. 膀胱破裂,須手術治療。
  6. 後尿道破裂,須手術治療。
  7. 尿道損傷致重度狹窄。
  8. 損傷致早產或者死胎;損傷致胎盤早期剝離或者流產,合併輕度休克。
  9. 子宮破裂,須手術治療。
  10. 卵巢或者輸卵管破裂,須手術治療。
  11. 陰道重度狹窄。
  12. 幼女陰道II度撕裂傷。
  13. 女性會陰或者陰道Ⅲ度撕裂傷。
  14. 龜頭缺失達冠狀溝。
  15. 陰囊皮膚撕脱傷面積佔陰囊皮膚面積50%以上。
  16. 雙側睾丸損傷,喪失生育能力。
  17. 雙側附睾或者輸精管損傷,喪失生育能力。
  18. 直腸陰道瘻;膀胱陰道瘻;直腸膀胱瘻。
  19. 重度排尿障礙 [1] 

重傷二級脊柱四肢損傷

  1. 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2. 臂叢神經幹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3. 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4. 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5. 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6. 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7. 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8. 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9. 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以上。
  10. 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11. 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脱位,致股骨頭壞死。
  12. 四肢長骨骨折不癒合或者假關節形成;四肢長骨骨折併發慢性骨髓炎。
  13. 一足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
  14. 一足的第一趾和其餘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離斷或者缺失4趾。
  15. 兩足5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16. 一足第一趾及其相連的蹠骨離斷或者缺失。
  17. 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連的蹠骨離斷或者缺失 [1] 

重傷二級手損傷

  1. 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36%。
  2. 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3. 一手除拇指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4. 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超過指間關節。
  5. 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離斷或者缺失。
  6. 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重傷二級體表損傷

  1. 挫傷面積累計達體表面積30%。
  2. 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0cm以上。

重傷二級其他損傷

  1. II°以上燒燙傷面積達體表面積30%或者Ⅲ°面積達10%;面積低於上述程度但合併吸入有毒氣體中毒或者嚴重呼吸道燒燙傷。
  2. 槍彈創,創道長度累計180.0cm。
  3. 各種損傷引起腦水腫(腦腫脹),腦疝形成。
  4. 各種損傷引起休克(中度)。
  5. 擠壓綜合徵(II級)。
  6. 損傷引起脂肪栓塞綜合徵(完全型)。
  7. 各種損傷致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重度)。
  8. 電擊傷(II°)。
  9. 溺水(中度)。
  10. 腦內異物存留;心臟異物薦留。
  11. 器質性陰莖勃起障礙(重度) [1] 

重傷二級等級限度

重傷二級是重傷的下限,與重傷一級相銜接,重傷一級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輕傷二級是輕傷的下限,與輕傷一級相銜接,輕傷一級的上限與重傷二級相銜接;輕微傷的上限與輕傷二級相銜接,未達輕微傷標準的,不鑑定為輕微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