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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李嘉

鎖定
鄭李嘉,字號待考。生於康熙三十一年(1692),約卒於乾隆三十七年(1772)。揭陽縣漁湖都平溝鄭村(今揭陽市榕城區榕東街道雙彭村彭溝鄭)人。行伍出身,乾隆十三年(1748)奉旨接替楊瑞,鄭李嘉擔任台灣地區 [2-3]  澎湖水師協副將。
中文名
鄭李嘉
國    籍
中國
職    業
中國清朝武官官員
出生地
廣東
鄭李嘉由南澳鎮標兵卒積功拔補外委把總。雍正六年(1728)任南澳鎮標左哨二司把總,雍正十二年(1734)擢任南澳鎮標右營右哨千總。
雍正十三年(1735),鄭李嘉任澎湖水師協右營守備,二年俸滿,按定例諮部推升。乾隆三年(1738)十月,由福建提督許良彬推薦,赴部引見,題補福建水師提標守備千總,堂考時獲得前二等“中平好”的良好評語。乾隆六年(1741)三月,升任福建水師提標右營遊擊。乾隆七年(1742)調任福建海壇鎮標右營遊擊。乾隆十年(1745)十月,鄭李嘉累升澎湖水師協標左營遊擊兼管中軍事。
乾隆十三年(1748)正月,時任澎湖水師協鎮楊瑞(副將統理一協軍務,又稱協鎮。僅次於總兵,總督、駐防將軍、河道總督及漕運總督下亦設副將,掌總理營務、催護糧艘等事,其中中軍副將下轄的兵力稱為“一協”)升海壇鎮,鄭李嘉代理協鎮一職(清代《續修台灣府志·卷十》有載)。至同年十一月,晉江人邱有章任澎湖水師協鎮,始去該職。
鄭李嘉代理澎湖水師副將(從二品),成為鎮守澎湖的最高軍事指揮官。在任期間,其保境安民,廉潔奉公,頗有政績。乾隆十三年(1748)十一月,內調福建水師提標右營遊擊,年五十七歲。乾隆十六年(1751)十二月,以年老免職休致。
前任:
楊瑞 澎湖水師協副將
1748年上任 [1]  繼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