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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林業局

鎖定
鄭州市林業局是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由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管理。 [1]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41號),鄭州市林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鄭州市林業局局長:張超 [2] 
中文名
鄭州市林業局
外文名
Zhengzhou Forestry Bureau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張超(局長) [2] 

鄭州市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林業和草原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併發布相關信息。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濕),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綠道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鄭州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鄭州市林業局 鄭州市林業局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指導林木採伐、運輸管理。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收、徵用、佔用的審核、審批工作。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化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根據授權,負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自然遺產、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和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林業產業管理工作,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下經濟發展工作。
(八)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承擔經濟林、花卉管理工作。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退護、火源管理、防火設連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應急管理部門,以市級應急指環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國有林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和省撥付我市的資金、市級資全及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和省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核國家。省級、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統計工作。負責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科技推廣、宣傳、科學普及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智慧林業和草原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生態動態監測、評價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教育、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鄭州市林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保障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保密、信訪、安全生產、政務公開和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等綜合性工作;負負泰林城市是設管理工作,指導森林城市、森林小鎮、森林鄉村建設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組織起草相關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法制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林業和草原行政抗法監督工作,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推行行玫執法責任制有關工作;負責普法工作。
(三)生態建設修復處。承拒森林、荒漠資添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擬訂林業生態建設保護修復、國土綠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實施至點生態建設保護修復工程;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櫝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返耕(牧)還林還草工作;起草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相關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石漠化、沙化土地防治等重點生態工程;監督管理沙億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沙化,石漠化調查。
監測與評價,併發布有關信息;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生態廊送、森林健康綠道規劃和建設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城鄉綠化工作;承拒鄭州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森林資源管理處(行政審批辦公室)。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兼林採伐限額,承擔行政審批、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監別與評價工作,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管理;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森林資源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
(五)開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處,組織開展陸生開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達況評估;指導、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教護。利用工作;協助做好回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調整工作;組織開展野生動植物疫源疫病監測和防控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詞查和保護相關工作;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顢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六)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處(濕地管理處)。監督管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自然遺產、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團家公園和各類省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組織開展各類自然保護地資源調查、保護建設、生態修復、監測評估等工作,指導督促重大案件查處;根據授權,負責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負責國有林場(苗圃)的管理工作,指導森林旅遊和森林康養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指導濕地保護工作,負責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組織實施温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組織開展遙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履約工作。
(七)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處(草原管理處)。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回有林場、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的玫策播施並指導實施;指導林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與合作經濟發展;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報訂資源優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導林業產業工作,負責經濟林、花卉行業管理;指導林產品加工和林下經濟發展工作;負責林業產業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指導草原管理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
(八)規劃財務處(審計處)。擬訂林業和草原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級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管理監督市級林業和草原資金;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指導涉外項目實施;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編制年度生產計劃;負責統計工作、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直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審核重點林業和草原建設項目,提出市級林業和草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
(九)科學技術處。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植物新品種保護和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科技體制改革及創新體系建設;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和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圓建設;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林木種子、草種行政執法工作;承辦重大林業和草原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科學普及和科技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智慧林業和草原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等工作。
(十)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行政獎勵等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林業和草原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林業系統的涉外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紀檢工作。 [1] 

鄭州市林業局現任領導

鄭州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司同義 [2] 
鄭州市林業局局長:張超 [5] 
鄭州市林業局副局長:毛訓 [6] 

鄭州市林業局機構榮譽

2019年8月,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表彰為“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先進集體”。 [3] 
2020年2月,獲得河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中國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河南參展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