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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審計局
鎖定
根據中共鄭州市委辦公廳、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審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鄭州市審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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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依法履行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參與起草審計、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審計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中共鄭州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等審計重大事項。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中共鄭州市委審計委員會和市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所轄縣(市)區黨委、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1、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所轄縣(市)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5、市級投資和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應由市級審計機構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所轄縣(市)區黨委、政府共同領導所轄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市)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市)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市)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指導全市審計機關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應用的相關工作。
鄭州市審計局內設機構
(二)人事處。組織實施全市審計系統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承辦協管所轄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三)法規處。承擔審計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參與起草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全市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全市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
(四)計劃管理督察處。負責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和管理及審計組織協調有關事項;負責辦理授權審計事項及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統計彙總等綜合工作;承擔市審計整改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大數據審計分析處。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負責在線實時聯網審計監督和大數據審計工作,督促、指導全市在線實時聯網審計監督和大數據審計工作的開展。
(六)政策跟蹤審計處。負責對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開展跟蹤審計監督和綜合分析研究。負責全市審計機關政策跟蹤審計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動態督導、彙總上報等工作。
(七)財政審計處。負責組織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審計市級財政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市級國庫辦理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審計所轄縣(市)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有關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
(八)行政事業黨羣審計處。負責市委部門、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部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負責市直羣團組織、民主黨派的審計工作。
(九)政法科教文審計處。負責市直政法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負責科技、教育、文化旅遊等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對市管高校的審計工作。
(十)農業農村審計處。負責農業農村(扶貧開發)、水利、林業等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十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一處。負責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有關市級投資、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工作,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
(十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二處。負責中心城市交通樞紐工程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有關市級投資、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工作。
(十三)金融審計處。負責市屬國有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審計工作;負責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或占主導地位的投融資公司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審計工作。
(十四)社會保障審計處。負責市政府部門和所轄縣(市)區政府管理、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審計工作;負責醫療保障、衞生健康等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對市管醫院的審計工作。
(十五)經貿和外資運用審計處。負責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含直屬單位)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和市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審計工作。
(十六)經濟責任審計一處。研究擬訂全市經濟責任審計有關規定,負責對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組織實施有關市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經濟責任審計二處。組織實施有關市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的審計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十八)企業審計處(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處)。負責組織實施對有關市屬國有企業、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審計工作,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 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紀檢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經濟責任審計中心:受審計機關委託,組織實施對有關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經濟責任審計檔案資料進行整理、歸檔;負責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培訓等工作。
財政監督一所:為全市財政資金規範使用提供服務。
財政監督二所:為全市財政資金規範使用提供服務。
財政監督三所:為全市財政資金規範使用提供服務。
鄭州市審計局現任領導
鄭州市審計局工作指南
鄭州市審計局辦公地址
鄭州市審計局辦公時間
鄭州市審計局地理位置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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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機構職能 .鄭州市政務公開網[引用日期2021-08-24]
- 2. 劉嘯峯 .鄭州市政務公開網[引用日期2021-08-24]
- 3. 鄭州市審計局內設機構 .鄭州市政務公開網[引用日期2021-08-24]
- 4. 領導分工 .鄭州市審計局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1-08-24]
- 5. 辦公地址及聯繫方式 .鄭州市政務公開網[引用日期2021-08-24]
- 6. 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一批人事任免案 .百家號.2022-12-08
- 7.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喬治洋等8人任職的通知 .正觀新聞[引用日期2023-11-15]
- 8. 鄭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王永高等6人職務任免的通知 .鄭州市人民政府 .2023-12-13
- 9.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趙冉冉等9人任職的通知 .百家號.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