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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國家税務局

鎖定
鄭州市國家税務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鄭州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
中文名
鄭州市國家税務局
類    別
國家機關
地    點
鄭州市
局 長
楊國政

鄭州市國家税務局部門職責

(二)根據鄭州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市國税系統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三)根據經濟税源和河南省國家税務局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全市國税系統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四)負責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五)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六)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國税系統税收執法情況;負責税收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七)負責全市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八)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的税收會計、統計工作。(九)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十)負責全市國税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十一)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十二)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紀檢、監察工作。(十三)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税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十四)研究税收理論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工作。(十五)承辦河南省國家税務局和鄭州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鄭州市國家税務局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 長 :楊國政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周明山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李文峯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馬松偉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趙 東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李 巍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歐陽華民
系統工會主任: 王 平  [1] 

鄭州市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制定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
2、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
3、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税收宣傳和外事工作;
4、負責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
5、制定辦公規章制度;
6、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
7、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
8、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9、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計劃生育工作;
10、負責機關科室目標考評和機關評先工作。
政策法規處
1、負責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
2、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税收執法的規章、制度;
3、負責税收資料調查工作;
4、負責組織對税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承辦重大税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
6、負責税務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税法律事務;
7、負責規範性文件的會籤把關、税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
流轉税管理處
1、負責增值税、消費税、車輛購置税的税政管理業務;
2、貫徹執行流轉税相關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擬定有關流轉税徵收管理的具體措施;
4、負責流轉税專項納税評估的相關工作;
5、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管理;
6、負責金税工程的業務管理;
7、負責增值税其他抵扣憑證的稽核管理工作;
8、負責年度税收資料調查工作。
所得税管理處
1、負責企業所得税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及相關業務處理;
2、擬訂有關所得税徵收管理、納税評估的具體辦法;
3、負責組織所得税的日常檢查;
4、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處
1、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税收徵管制度和辦法;
2、負責個體工商户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工作;
3、負責普通發票管理工作;
4、負責本系統徵管質量工作的綜合考評;
5、負責納税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本系統徵管信息化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7、負責社會性協税護税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
8、負責税款緩繳、呆帳税金、死欠税款核銷管理工作;
9、負責税收徵管資料的管理;
10、負責税務登記、日常税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11、負責納税服務、公開辦税制度的落實和工作指導、税法宣傳等;
12、負責受理納税人税收政策諮詢、程序等業務諮詢;
13、負責受理納税人偷騙税舉報和税務人員違法違紀舉報及轉辦;
14、負責市局12366網站管理及省局12366網站相關欄目的信息提取及回覆;
15、負責註冊税務師行業的行政監管工作。
計劃統計處
1、負責税收計劃管理、税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彙總;
2、承擔納税人申報納税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税款入、退庫;
3、負責監控重點税源;
4、負責對税收票證的管理。
財務管理處
1、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
2、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3、管理機關財務;
4、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國際税務管理處
1、負責涉外税收政策的貫徹落實;
2、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的徵收管理和税政業務;
3、負責税收協定的執行、外國居民税收監管等國際税務事項的組織實施工作;
4、負責反避税、情報交換、售付匯憑證的開具等事項的具體實施工作;5、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納税評估和税務審計工作;
6、負責因公出國管理等外事工作。
進出口税收管理處
1、負責進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
2、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及日常監督檢查;
3、負責出口退税計劃的使用、統計及退税單證證明的管理;
4、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管理工作;
5、開展税貿協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出口退税檢查。
人事處
1、負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
2、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獎懲、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
3、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
4、負責能級管理制度的實施推廣工作;
5、負責本系統巡視及承辦省局巡視辦交辦工作;
6、負責因私出國的政審、管理等工作。
7、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層建設;
8、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爭先創優和、羣眾性文體活動;
9、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鄭州市國家税務局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