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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中原區審計局

鎖定
鄭州市中原區審計局是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鄭州市中原區審計局
所屬部門
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鄭州市中原區

鄭州市中原區審計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和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領導全區的審計工作,確定年度審計工作重點,制定全區的審計業務規章制度,組織全區行業審計和專項資金審計
2、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3、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對有關的金融機構及其他審計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4、對審計中發現的宏觀管理方面的問題,進行專項審計,並向區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5、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的審計事項。
6、指導內部審計工作。
7、指導監督社會審計工作。
8、承辦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1] 

鄭州市中原區審計局審計範圍

(1)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2)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3)區屬各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
(4)區屬的國家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區直各部門管理的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基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報告調查結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