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鄒炳泰
鎖定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蘇無錫
- 出生日期
- 1741年
- 逝世日期
- 1820年
- 主要成就
- 歐陽文忠公集考異》《姜氏秘史》《紀聽松庵竹爐始末》《午風堂叢談》《午風堂詩集》
- 本 名
- 鄒炳泰
- 官 職
- 禮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遷兵部、吏部、户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鄒炳泰生平
嘉慶四年,授禮部侍郎,調倉場,剔除積弊。坐糧廳顏培天不職,劾去之。六年,京察,特予議敍。軍船交糧掛欠,已許抵補,後至者復然。炳泰慮年年積欠,與同官達慶意不合,自具疏奏,詔斥其偏執使氣,鐫級留任。又奏監督輪值宿倉,倉役出入滋弊,宜令於倉外官房居住,從之。十年,擢左都御史,遷兵部尚書,兼署工部,管理户部三庫。十一年,兼管順天府尹事。十二年,調吏部。十四年,加太子少保。倉吏高添鳳盜米事覺,坐久任倉場無所覺察,褫宮銜,降二品頂戴,革職留任,久乃復之。十六年,署户部尚書。尋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炳泰在吏部久,尤慎銓政。十八年,銓選兵部主事有誤,同官瑚圖禮徇司員議,迴護堅執。炳泰力爭曰:“吾年已衰,何戀戀祿位?不可使朝廷法自我壞!”自具疏白其故,上韙其言,卒罷瑚圖禮。既而有降革官捐復者二人,準駁不當,侍郎初彭齡論與不合,疏聞,上斥炳泰無定見,鐫級留任。又盜劫兵部主事姚堃於昌平八仙莊,詔以地近京畿,官吏闒茸,不能治盜,罷炳泰兼管府尹事。及教匪林清變起,逆黨多居固安及黃村,追論炳泰在官不能覺察,以中允、贊善降補。尋休致,歸。二十五年,卒。
鄒炳泰評價
炳泰自初登第,不登權要之門,浮沉館職,久之始躋卿貳。屢掌文衡,稱得士。立朝不苟,仁宗重之,而終黜。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6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托马斯冯芬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