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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
(安徽刑事律師)
鎖定
- 中文名
- 郭偉
- 畢業院校
- 安徽大學法學院
- 所在單位
-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職 業
- 律師
- 擅長領域
- 刑事辯護、企業法律顧問、合同糾紛、房產糾紛、金融借貸糾紛
郭偉執業領域
郭偉個人榮譽
2013年12月至今,執業於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2015年,郭偉被聘為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爭議解決與執行法律事務部副主任,
2017年,郭偉被聘為綜合法律事務部副主任,
郭偉辯護案例
郭偉事件點評
郭偉律師對“合肥體育中心座椅鳥糞多 鋼樑上鳥窩聚集”事情進行了點評,表示對於活動中座椅出現鳥糞、污漬等情況,其實是一種違約行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果有觀眾因對環境衞生感到不適而中途退場的,可以要求活動承辦方或售票人全額退款。
[11]
郭偉律師對“安徽全椒國建·理想城小區新房地面出現裂縫”事情進行了點評,表示如果雙方對於質量問題的嚴重程度和維修方案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質監部門對房屋質量問題進行鑑定,再根據鑑定結果確定維修方案或者換房、退房。司法實踐中,對於存在無法通過維修解決的質量問題或者是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問題,購房者可以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 條第1 款的規定,要求更換房屋或者解除合同和退房。對屬於可以通過維修解決的質量問題,一般是不支持換房和退房的,但因房屋維修給購房者造成的租金損失、誤工費以及已經簽署裝修協議產生違約的等損失,開發商應進行適當補償。
[12]
郭偉律師對“十歲男孩打賞主播三天花了九萬多元”事情進行了點評,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9條及相關規定,除了純獲益或與其智力相適應的行為以外,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才能生效和產生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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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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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徽刑事律師郭偉做客安徽高速廣播FM97.1《藍海豚卡車之聲》-中國商網|中國商報社 .中國商報[引用日期2020-07-31]
- 2. 中國法律服務網 .中國法律服務網[引用日期2020-07-06]
- 3. 郭偉 .盈科律師事務所[引用日期2020-07-06]
- 4. 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引用日期2020-07-27]
- 5. 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引用日期2020-07-27]
- 6. 羅鏗、張繼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一審刑事判決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引用日期2020-07-27]
- 7. 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引用日期2020-07-27]
- 8. 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引用日期2020-07-27]
- 9. 安徽省長豐縣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引用日期2020-07-27]
- 10. 安徽省長豐縣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引用日期2020-07-27]
- 11. 合肥體育中心座椅鳥糞多 鋼樑上鳥窩聚集 .鳳凰網[引用日期2020-07-30]
- 12. 安徽全椒國建·理想城小區新房地面出現裂縫! .鳳凰網[引用日期2020-07-30]
- 13. 十歲男孩打賞主播三天花了九萬多元--新安晚報 .新安晚報[引用日期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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