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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和平
(中共都昌縣委原常委、都昌縣委宣傳部原部長)
鎖定
2014年,因違紀違法案件被查處。
2015年1月,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長邵和平受賄一案,經九江市潯陽區法院依法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邵和平有期徒刑五年,沒收財產50000元。
- 中文名
- 邵和平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獅山鄉
- 出生日期
- 1964年3月18日
- 畢業院校
- 江西九江農校
邵和平人物履歷
1979.02-1984.07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獅山鄉老屋小學教書
1984.09-1986.07 在九江農校讀書
1986.09-1988.03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中館鎮政府工作
1988.03-1990.03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委宣傳部任幹事
1990.03-1992.10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陽豐鄉任黨委副書記
1992.10-1995.10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陽豐鄉任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5.10-1998.03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三汊港區工委任黨委委員
1998.03-1999.11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周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9.11-2003.01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土塘鎮黨委書記
2006.07-2010.08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政協副主席
2010.08-2011.07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委常委
2011.07-2014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委常委、 縣委宣傳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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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和平人物事件
邵和平立案調查
邵和平雙開處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九江市紀委審議並報九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邵和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邵和平開庭審理
據江西省紀委政務微博@廉潔江西7日消息,法院經審理查明,邵和平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邵和平一審判決
中新網南昌1月7日電(記者 王劍)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長邵和平受賄一案,日前經九江市潯陽區法院依法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邵和平有期徒刑五年,沒收財產50000元。邵和平沒有提出上訴。法院綜合考慮邵和平犯罪的具體事實、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和自首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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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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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西都昌縣委常委、宣傳部長邵和平被查處 .人民網-江西頻道.2014-11-03[引用日期2016-05-23]
- 2. 江西都昌原縣委宣傳部長邵和平被雙開 受賄獲刑五年 .人民網.2015-01-07[引用日期2016-05-23]
- 3. 江西都昌縣委常委、宣傳部長邵和平被查處 .央廣網.2014-11-04[引用日期2022-03-16]
- 4. 九江都昌原縣委宣傳部長邵和平受賄獲刑被雙開 .中國江西網.2015-01-07[引用日期2022-03-16]
- 5. 土塘鎮人民政府全宗介紹 .都昌縣人民政府網站.2022-03-15[引用日期202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