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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市財政局

鎖定
邯鄲市財政局是市政府綜合經濟綜合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全市財政收入,按照有關政策,加強財政資金支出管理,大力支持我市經濟建設,確保邯鄲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穩定發展。市財政局在職幹部職工288人,局領導班子成員8人,非領導職務4人。局機關內設18個行政處室;局屬縣級事業單位2個(非税收入管理局,農業開發辦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內設7個處室,農業開發辦公室內設5個處室。
2020年10月1日,榮獲河北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稱號。
中文名
邯鄲市財政局
性    質
市政府綜合經濟綜合管理部門
非領導職務
4人
局領導成員
8人

邯鄲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税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税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在國家和省授權的範圍內,擬訂財政、税收、國有資本金基礎財務管理及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辦法;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管理的規章制度;受市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税收、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編制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市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編制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全市和市本級財政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户;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農業税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四、組織協調税務等部門起草地方性財税法規及有關實施細則的貫徹意見;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制定全市財政税收收入計劃。
五、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和控制社會集團消費政策;編制市級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全市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貫徹和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全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六、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包括市投資基建項目的財政撥款、市級財政投入的科技三項費用、挖潛改造資金、支農資金等。
七、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住房制度改革財務管理制度
八、執行國家和省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規章制度;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行、亞行貸款和其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管理市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
九、貫徹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會計的法律法規,制定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制定全市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税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以及各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點案件。
十二、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計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調研工作。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市農業開發辦公室、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局。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市人大、市政協建議、提案事宜。

邯鄲市財政局領導分工

尹麗龍:局長 [5]  [9] 
李曙光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行政政法處、教科文處、績效評價處。
薛成秀調研員分管經建處、債務管理處、國庫處、集中支付中心。
趙瑞海黨組成員、副局長、財政資產運營管理中心主任主管財政資產運營管理中心,分管涉外處、產權交易中心、投資評審中心。
李廣華黨組成員、農業開發辦公室主任分管農業開發辦公室。
宋進民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社保處、會計處、後勤服務中心。
王學生黨組成員、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長協助局長分管預算處,主管非税收入管理局,分管財政政策研究中心。
王 孚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機關幹部培訓教育工作,分管監察室、黨辦室、效能辦。
李少鋒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企業處、農業處、農村財政管理處。
曹東霞副調研員分管財政監督處、綜合處。
王春霞副調研員分管老幹處、採購辦(控辦)、政府採購中心
趙瑞霞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預算處
陳會平副調研員分管綜合治税辦公室、信息中心。
楚福元 副局長。 [7-8]  [11] 
嶽海洋 副局長。 [12] 
邵廣東 副局長。 [10] 

邯鄲市財政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以及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置。承擔機關文稿起草、督查督辦、信息、科研、宣傳、新聞、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財政學會工作。
(二)人事教育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三)預算處。提出財政政策、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辦理省對我市的轉移支付。承擔財政收入的分析、預測。負責市級政府債務預算編制與調整、債務資金安排使用等工作。彙編全市年度總預算。承擔市級財政預算公開工作。提出對縣(市、區)財政預算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提出縣(市、區)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擬訂財力性轉移支付制度並組織實施。辦理市對下税收返還和年終體制結算。推進市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提出財税體制、專項政府債務額度建議。
(四)預算績效處。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預算績效標準體系和工作流程。組織開展市本級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事前績效評估。組織部門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的審核。組織對市級部門、縣(市、區)財政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組織開展對縣級政府財政運行綜合績效評價、部門整體績效評價、政策和項目績效自評。
(五)政府債務債券處。提出全市政府債務政策建議,擬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全市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承擔全市政府債券發行、轉貸、兑付和國債轉貸還本付息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政府債務統計、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六)國庫處。組織預算支出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牽頭調度全市預算支出進度。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商業銀行代理財政國庫業務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建立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體系。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級財政決算公開工作。並對縣(市、區)財政集中支付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七)監督評價處。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承擔預算績效評價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財政內部控制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八)行政處。承擔行政、羣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市級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
(九)政法處。承擔公檢法司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統一着裝管理工作。
(十)教科文處。承擔市級宣傳、文化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市屬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
(十一)社會保障處。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市級和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配合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費徵收、社會保險待遇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二)農業農村處(邯鄲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辦公室)。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承辦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經濟建設處。承擔發展改革、工信、交通、能源、商貿、糧食和物資儲備、建設、城管、供銷、應急、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財政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
(十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五)涉外處。承擔市級涉外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辦法。按規定管理對口援助專項資金。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承擔清潔發展委託貸款管理工作。審核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承擔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承擔市政府對外財經交流工作。
(十六)金融處(金融企業處)。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承擔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預算管理有關工作,擬訂金融管理部門財務制度。提出國有金融資本佈局和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等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市屬金融機構領導人員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市屬金融企業國有股權董事、監事管理工作。對實行委託管理的國有金融資本,擬訂與受委託部門的權責邊界。
(十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處。擬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項目庫管理、業務指導、宣傳培訓、信息統計分析和項目推介工作。提出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政府投資基金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和績效評價。
(十八)綜合處。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財政信息數據庫建設。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海域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清理規範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工作。研究提出事業單位財政經費保障政策。承擔彩票機構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
(十九)會計處。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二十)條法處。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彙編。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十一)税政處。組織起草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提出税收政策調整方案。組織開展税源調查分析。提出中央和省授權税目税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治税管理檢查;對縣(市、區)税源進行業務指導。
(二十二)非税收入處。擬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編制非税財政收入預算。落實非税財政收入“收支兩條線”徵繳管理制度。負責罰沒物資的收繳、處置和變價收入上繳國庫。管理全市財政票據。指導各縣(市、區)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二十三)資產管理處。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市級國有資產、機關事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新增資產配置預算的審核。承擔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負責社會集團購買計劃、政策的制訂、執行、控制和檢查等工作。
(二十四)政府採購處。擬訂全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地方性法規草案。受理採購人政府採購計劃和採購合同備案審查。承擔政府採購方式政府採購信息管理。負責審核、彙編部門政府採購預算。受理供應商投訴。負責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1] 

邯鄲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1日,榮獲河北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稱號。 [2]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 [3]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4] 
2022年3月,邯鄲市財政局國庫處被授予2021年度河北省“三八”紅旗集體榮譽稱號 [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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