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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民政局

鎖定
遵義市民政局是遵義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遵義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遵義市新蒲新區府前路建投大廈1號樓B區5樓 [10] 
性    質
遵義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隸    屬
遵義市人民政府
類    型
政府工作部門

遵義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民政工作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健全全市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農村社會救助對象的認定工作。
(三)指導城鄉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建設、城鄉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指導鄉(鎮)村(居)委政務公開工作。
(四)負責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劃工作;負責全市鄉鎮以上行政建制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區域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名稱及其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邊界爭議調處事務工作。
(五)依法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和基金會進行登記、管理。
(六)組織實施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殯葬管理,擬定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工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九)組織實施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組織實施關於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的相關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執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執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的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項民政事業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的計劃、財務、統計和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民政事業費和各種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遵義市民政局領導班子

宋波:黨組書記、局長、局機關黨委書記
張治國: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靜: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澤輝: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明成:二級調研員
鍾林:遵義市民政工作服務中心主任
周進:四級調研員
周君:四級調研員 [12] 

遵義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科室職能:負責會務、機要、安全、保密、檔案、信訪、督查督辦和辦公自動化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服務;負責局機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本局大數據及相關信息化建設;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承擔全市民政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局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聽證,負責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及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初審及報送備案工作;承擔民政理論研究和民政宣傳信息工作;指導民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科室職能: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參與市級民政事業建設項目論證、評審和監管工作;擬訂全市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中央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執行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市級民政統計管理、經費的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基建技改投資、物資計劃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事業經費的使用;對各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財務監督;負責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科(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局)
科室職能:負責國家、省有關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規章、政策的貫徹落實;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指導縣(市、區)對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遵活動及市內社會組織的涉外活動實行報告和備案管理。
(四)社會救助科
科室職能: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的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中央、省、市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承擔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農村社會救助對象的認定管理工作;承擔市、縣兩級城鄉困難羣眾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社會救助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綜合性指導意見,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救助等相關法規性文件。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科室職能:擬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區劃地名科
科室職能:擬訂全市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承辦行政區劃調整和鄉(鎮、街道)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鄉(鎮)以上人民政府駐地遷移、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內邊界爭議調處,指導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審核工作;負責市內行政區劃與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審定工作,推進並監督標準化地名的使用;指導地名標牌的設置工作。
(七)社會事務科
科室職能:深化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國家、省關於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政策、規章的貫徹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跨市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組織實施上級關於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的相關政策和標準,健全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八)養老服務科
科室職能: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負責國家、省關於保障老年人社會福利的政策、規章和辦法的貫徹實施,負責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建設、指導。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工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直屬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承擔港、澳、台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核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的貫徹落實。
(九)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科
科室職能:執行上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市級社會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燬,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負責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人事教育科
科室職能: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幹部人事和外事工作;落實民政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全市民政系統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工作;配合做好局機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工作。 [1-2] 

遵義市民政局直屬機構

1.遵義市民政工作服務中心
2.遵義市社會福利院(遵義市寬闊水茶場)
3.遵義市救助站(遵義市未成年人保護中心、遵義市反家庭暴力臨時庇護救助中心)
4.遵義市慈善事業促進發展中心
5.遵義市社會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6.遵義市精神病院
7.遵義市務川精神病院 [11] 

遵義市民政局辦事指南

[3] 
申請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文字材料
1、成立登記申請書(寫明擬申請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背景、名稱解釋、業務範圍、申請理由等,並由舉辦者簽名或蓋章);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登記的文件(寫明同意作為該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並承擔相應職責);
3、開辦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據是還受過治安刑事處罰等證明證明材料;
4、住所使用權證明(房產證複印件或房產單位出具證明,或買賣合同複印件,或租賃合同複印件;租賃合同至少一年以上。)
5、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範文本擬定);
6、驗資報告(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登記時的開辦資金,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其他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開辦資金金額必須達到該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最低限額)。
表 格
1、《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申請表》
2、《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3、《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備案表》
4、《民辦非企業單位辦事機構備案表》
5、《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
6、《民辦非企業單位銀行帳户備案表》
7、《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備案表》
8、從業人員基本情況表(姓名、年齡、性別、政治面貌、學歷、職業資格、崗位等)
備註:
1、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材料均需一式三份;
2、上述材料備齊後,送交市政務中心審查,民政部門審核後,行文同意或不同意成立登記。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需要提交的材料
1、籌備成立申請書(寫明擬申請成立的社會團體的名稱解釋、背景、主要業務內容、成立理由、活動資金及其來源、發起人和發起單位自身情況介紹、擬發展會員及分佈情況等,並由發起人簽名併發起單位蓋章);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籌備成立的文件(寫明同意作為該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並承擔相應職責,加蓋印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範文本擬定);
4、住所使用權證明(三種形式之一:房產單位出具證明,或買賣合同複印件,或租賃合同複印件);
5、《驗資報告》(註冊資金來源單位或個人的出資證明);
6、擬任負責人名單,各負責人簡歷(加蓋單位人事章,並註明在社會團體的擬任職務)及身份證複印件;
7、會員名單(個人會員應列出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繫電話,並本人簽字;單位會員應列出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聯繫電話,加蓋單位印章);
8、秘書長專職承諾書(承諾在社會團體成立後專職從事秘書長工作,不再擔任其他社會職務,本人簽字,加蓋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9、《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
10、民政部門需要的其它材料。

遵義市民政局地理位置

地址:遵義市新蒲新區府前路建投大廈1號樓B區5樓

遵義市民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4] 
2021年9月,遵義市民政局被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授予“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5-6] 
2021年11月,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7] 
2022年,表彰貴州省遵義市民政局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8] 
2023年1月,榮獲“全國養老服務先進單位”稱號。 [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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