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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軍

(河南省焦作市委常委)

鎖定
遲軍,女,1967年7月生,黑龍江牡丹江人。漢族。研究生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4年10月,被免去河南焦作副市長職務。
2016年1月,被檢察機關公訴,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文名
遲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7年7月
出生地
黑龍江牡丹江

遲軍人物履歷

遲軍 遲軍
歷任共青團焦作市委學校部、辦公室、組織部幹事,學校部副部長、部長。
1997年10月-2001年4月,任共青團焦作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
2001年4月-2005年6月,任共青團焦作市委書記、黨組書記。
2005年6月-2006年1月,任修武縣委副書記、修武縣人民政府代縣長。
2006年1月-2009年1月,任修武縣委副書記、修武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9年1月-2011年9月,任修武縣委書記。
2011年9月-2014年10月,任焦作市委常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 

遲軍人物事件

遲軍職務被免

2014年10月30日,焦作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五次會議,決定免去:遲軍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 

遲軍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遲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遲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新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遲軍在擔任中共修武縣委書記、焦作市委常委、焦作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