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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市司法局

鎖定
達州市司法局是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中共達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依法治市辦)設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置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事務。市司法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依法治市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辦的統籌協調。
達州市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達州市司法局
性    質
人民政府部門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制科等十個機構
辦公室職責
制訂司法行政規範性文件等
法制科職責
組織起草司法行政規範性文件等
局    長
魏雪峯 [1] 

達州市司法局主要職能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瞭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實施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
(四)承擔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規章的清理、編纂、翻譯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工作。
(五)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發佈前的合法性審查。牽頭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實施後的評估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的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工作。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報送市政府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
(六)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市以下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資格認證和證件管理,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應訴案件。
(七)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並指導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將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內容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普及,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青少年教育矯治工作。
(八)負責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九)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十)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全市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指導監督局下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十三)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人民警察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四)負責並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將市司法局下屬事業單位所有行政職能交由市司法局機關承擔。 [2] 

達州市司法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處理市司法局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本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綜治維穩、安全生產、績效管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司法行政輿情管理、車輛調度和維護等工作。承擔綜合公文的起草審核、重大政務督辦、史志年鑑編纂等工作。
(二)法治調研督察科。開展全面依法治國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市政府規章編纂工作。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重大政策。推進司法行政改革。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
(三)立法科。負責地方立法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的項目徵集、立項和編制立法計劃工作。承辦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建議。承擔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的草案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審查和市政府規章的解釋、具體應用問題的答覆工作。組織開展市政府規章的清理和立法後評估工作。承辦法律、法規草案的徵求意見回覆工作。
(四)合法性審查科。牽頭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發佈前的合法性審查。牽頭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實施後的評估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涉法事務的論證工作。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報送市政府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的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
(五)社區矯正管理科。指導監督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六)行政複議與應訴科。監督協調全市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辦理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因之引發的行政訴訟、省政府裁決案件。辦理向市政府申請行政賠償的案件。辦理向市司法局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和以市司法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指導、監督、協調有關部門辦理以市政府為被告的其他訴訟和仲裁案件。
(七)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外來企業投訴科)。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資格認證和證件管理,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在執法中產生的重大矛盾和爭議。指導行政裁決工作。辦理有關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案件。指導監督全市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工作。為外來企業、民營企業及投資者提供法律、政策諮詢服務,依法組織調解和協調,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對外來企業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
(八)普法與依法治理科。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承擔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開展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將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內容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普及。
(九)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擬訂保障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並指導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監督管理青少年教育矯治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工作。編制達州市司法鑑定、公證和仲裁名冊並公告。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督促指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鑑定人、法律援助工作者為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工作提供法律服務。
(十一)律師工作科(黨政法律顧問團秘書科)。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工作。承辦特許執業律師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對外國和港澳律師事務所在達州設立辦事機構的初審及指導、監督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管理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十二)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科(行政審批科)。監督檢查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審核、報批、頒證、檔案建立使用、違紀違規處理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本機關“放管服”改革工作。審核市司法局行政許可事項,指導監督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行使市司法局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和初審。承擔本機關政務服務事項的清理和納入電子政務平台的工作,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範運行。
(十三)戒毒工作指導科。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十四)科技信息科。指導推進本系統科技與信息化工作。擬訂本系統電子政務和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技術標準並協調落實。負責本機關科技信息化基礎建設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項目的規劃、設計、實施和管理。負責本機關網絡信息安全工作。
(十五)裝備財務保障科。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中央和省級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局下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政治部(黨建辦、警務部)。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班子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民警察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負責本機關及下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工作。 [2-3] 

達州市司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徐綜 [4] 
副局長:曾玲 [5]  、李秋 [7] 

達州市司法局獲得榮譽

2022年1月,被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授予“全國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