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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紅線

鎖定
道路紅線(boundary line of roads),指規劃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邊界線。 [1]  道路紅線一般是指道路用地的邊界線。有時也把確定沿街建築位置的一條建築線謂之紅線,即建築紅線。它可與道路紅線重合,也可退於道路紅線之後,但絕不許超越道路紅線,在紅線內不允許建任何永久性建築
中文名
道路紅線
外文名
boundary line of roads
分    類
城市道路邊界線
相關文獻
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
所屬類別
城市規劃

目錄

道路紅線規定

道路紅線 道路紅線
基地與道路鄰近一側,一般以道路紅線為建築控制線,如果因城市規劃需要,主管部門可在道路線以外另訂建築控制線,一般稱後退道路紅線建造。任何建築都不得超越給定的建築紅線。《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GB 50352—2019)規定既有建築改造工程必須突出道路紅線的建築突出物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人行道上空:
1.2.5m及以上突出凸窗、窗扇、窗罩時,其深度不應大於0.6m;
2.2.5m及以上突出活動遮陽時,其寬度不應大於人行道寬度減1.0m,並不應大於3.0m;
3.3.0m及以上突出雨篷、挑檐時,其突出的深度不應大於2.0m;
4.3.0m及以上突出空調機位時,其突出的深度不應大於0.6m。
2 在無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0m及以上突出凸窗、窗扇、窗罩、空調機位時,其突出深度不應大於0.6m。
(各高度以下不應突出)
道路規劃紅線:一般稱道路紅線,指城市道路用地規劃控制線。
建築紅線由建築紅線和建築控制線形成的的相對位置關係,體現建築退界。道路紅線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1、基地內如有上述不同的三條線,那麼由道路中心至基地的順序基本上為:道路紅線、用地紅線、建築紅線。
2、基地應與道路紅線相鄰接。也就是説,基地某一邊的某一部分一定有道路紅線。
3、道路紅線與用地紅線常有可能重合,也可能是不同的規劃邊線!這兩條線之間的用地由城市規劃部門確定,它屬城市用地建設單位不得佔用。建築的任何突出物均不得突出用地紅線。
4、各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常在用地紅線範圍之內另行劃定建築紅線(建築控制線),以控制建築物的基底不超出建築控制線(請大家注意:這裏指的是“基底”二字)。兩條線之間的用地建設單位可以做為地面停車、綠化等功能使用。地下建築可以越過建築紅線,但萬萬不能超出用地紅線
用地紅線和建築控制線不是一回事,個別構件可以伸出紅線,相關規定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2005》4.2 建築突出物

道路紅線最小距離

沿城市道路兩側建設的各類建築物,在已編制詳細規劃的地段,建築退讓道路紅線距離應按批准的詳細規劃執行;在尚未編制詳細規劃的地段,建築退讓道路紅線的最小距離按表控制。影劇院展覽館、體育館、遊樂場公共建築及規模較大的商業建築,其退讓道路紅線的最小距離應在上述基礎上再作適當增加。紅線寬度20米以下道路兩側建築物退讓紅線距離,應同時滿足與相鄰建築的間距要求。
參考資料
  • 1.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