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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裝備

鎖定
運動員裝備有運動上衣、短褲、球鞋和各類護具等。根據不同運動,運動員裝備也有各種形式,但是各類的運動員裝備,對於執行相對應的運動項目來説非常重要。運動員裝備可用作運動員防護,或用作幫助運動員進行運動的工具,範圍可以從球、球網,擴及到頭盔等等進行保護的裝備。隨着時間的推移,運動員裝備已經不斷改良,因為各種運動逐漸需要更多的防護裝備來防止受傷。現今運動員裝備已相當普及,可以在各類百貨商店找到。
中文名
運動員裝備
外文名
equipment
別    名
運動用品
特    點
防護作用、便攜、
裝備內容
運動上衣、短褲、球鞋和各類護具等

運動員裝備上場隊員必需裝備

運動上衣、短褲、運動鞋或球鞋和相應護具

運動員裝備違規裝備

上場隊員不得穿戴危及其他運動員的任何物品

運動員裝備護腿板

必須由護襪全部包住,而且應是由適當的材料製成(橡膠、塑料、聚氨脂或其它類似的材料)。

運動員裝備守門員的服裝

顏色必須有別於其他上場隊員和裁判替補守門員或其他任何隊員時,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替補前應先通知裁判員。
2.替補隊員在被替補隊員離場,並得到裁判員許可後,方可進入比賽場地。
3.替補隊員應在比賽成死球時從中線處進場。
4.被替補下場的隊員不得再次參加該場比賽。
5.替補隊員無論上場與否,裁判員均有權對其行使職權。
四.替補隊員進入比賽場地,即成為場上隊員,同時被替換出場的隊員不再是場上隊員,至此替補結束。

運動員裝備罰則

1.對於違反本章第(4)條規定者,比賽不應暫停,應在比賽成死球時立即警告各有關隊員。
2.如替補隊員未經裁判員許可擅自進場,則應停止比賽,並視情節對該替補隊員予以警告,令其離場或罰令出場,然後由裁判員在比賽暫停時球所在地點執行墜球恢復比賽。除非當時球在球門區內,如遇這種情況,則應在停止比賽時球所在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墜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