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連續停牌

鎖定
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情況稱為停牌
連續停牌即當前停牌股票會進行暫時的、持續性的停牌。
中文名
連續停牌
定    義
當前停牌股票會進行暫時的停牌
作    用
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
性    質
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

連續停牌停牌表現

若遇到停牌證券行情表中會出現"停牌"字樣,該股票買賣自然停止,該股票一欄即是空白。

連續停牌停牌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佈時,如公佈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佈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併,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連續停牌相關規定

2006年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停牌,直至相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停牌證券的復牌時間。”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報請主管機關給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計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
(2)公司資產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
(3)公司因財政原因而發生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的事項。
(4)全體董事、監事、經理人所持有記名股票的股份總額低於交易所規定。
(5)有關資料發現有不實記載,經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釋而逾期不作解釋者。
(6)公司董事或執行業務的股東,有違反法令或公司業務章程的行為,並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
(7)公司的業務經營,有顯著困難或受到重大損害的。
(8)公司發行證券的申請經核准後,發現其申請事項有違反有關法規、交易所規章或虛假情況的。
(9)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的可能,法院對其證券做出停止轉讓裁定的。
(10)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
(11)公司組織及營業範圍有重大變更,交易所認為不宜繼續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則應要求停止上市買賣:
(1)上市公司計劃進行重組的。
(2)上市證券計劃發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計劃供股集資的。
(4)上市公司計劃發股息的。
(5)上市公司計劃將上市證券拆細或合併的。
(6)上市公司計劃停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