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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證券交易所

鎖定
深圳證券交易所(Shenzhen Stock Exchange,縮寫SZSE,中文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管理。深交所履行市場組織、市場監管和市場服務等職責。 [1]  [17] 
截至2021年8月31日,深交所共有上市公司2492家,總市值約37萬億元;掛牌債券(含資產支持證券)9067只,掛牌面值2.8萬億元;掛牌基金502只,資產規模2844億元;滬深300ETF期權累計成交1.3億張,成交面值6.3萬億元。2020年,深市股票成交金額122.8萬億元,股票融資額5638億元,固收產品融資額1.9萬億元。據世界證券交易所聯合會(WFE)2020年12月31日統計,深市成交金額、融資金額、股票市價總值分別位列世界第三、第四和第七位。 [1]  2022年10月24日起,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深交所進一步擴大融資融券標的股票範圍。 [22] 
公司名稱
深圳證券交易所
外文名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成立時間
1990年12月1日 [3] 
簡    稱
深交所(SZSE)
主管單位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登記單位
深圳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社團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12號 [16] 
性    質
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目錄

  1. 1 歷史沿革
  2. 第一階段:誕生(1978-1991)
  3. 第二階段:拓荒(1992-1995)
  4. 第三階段:成長(1996-1999)
  5. 第四階段:求索(2000-2009)
  6. 第五階段:希望(2010年以後)
  7. 2 主要職責
  8. 3 市場體系
  9. 綜述
  10. 主板持續做優做強
  11. 中小企業板獨具特色
  12. 創業板定位清晰
  13. 積極支持場外市場規範建設
  14. 固定收益與上市基金
  15. 4 三大規則
  16. 引言
  1. 交易規則
  2. 上市規則
  3. 創業板上市規則
  4. 會員管理規則
  5. 5 主要指數
  6. 總論
  7. 深證成指
  8. 深證100指數
  9. 深證300指數
  10. 中小板指數
  11. 創業板指數
  12. 6 投資服務
  13. 互動易
  14. 投票易
  15. 分析易
  16. 投知易
  17. 呼叫易
  18. 7 歷任領導
  19. 歷任理事長
  20. 歷任總經理
  21. 8 領導班子
  1. 9 內設機構
  2.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3. 人力資源部(黨委組織部)
  4. 黨務工作部(黨委宣傳部)
  5. 紀檢辦公室
  6. 財務部
  7. 審計部
  8. 國際合作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9. 法律事務部
  10. 上市審核中心
  11. 市場發展部
  12. 債券業務部
  13. 監管執行部
  14. 會計監管部
  15. 巡迴審理協作部
  16. 會員管理部
  17. 交易監管部
  18. 基金管理部
  19. 衍生品部
  1. 投資者服務部
  2. 信息科技一部、信息科技二部、信息科技三部
  3. 數據管理部(風險管理部)
  4. 研究所(金融創新實驗室)
  5.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企業培訓中心
  6. 深圳市深證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7. 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
  8.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
  9. 中國創盈市場服務有限公司
  10. 10 會員名稱
  11. 11 所獲榮譽
  12. 12 人事動態

深圳證券交易所歷史沿革

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一階段:誕生(1978-1991)

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交所在改革開放、特區建設和“姓氏”爭論中孕育誕生,開創了新中國證券集中交易的先河。資本市場的功能作用,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實踐中不斷得到檢驗。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基本國策。一年後,改革開放的第一聲“開山炮”在深圳蛇口炸響。1980年8月26日,全國人大批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正式設立。深圳敢闖敢試、敢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海納百川、兼容幷蓄的開放精神,空談誤國、實幹興邦的使命精神,共同孕育了深交所的誕生與成長。
1982年,廣東省寶安縣聯合投資公司在深圳成立,是國內首家通過報刊公開招股的公司,1983年7月向全國發行“深寶安”股票憑證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企業股份制開始試點,證券市場也在試點過程中萌動。
1988年4月,“深發展”股票在特區證券掛牌櫃枱交易,連同隨後上櫃的“萬科”、“金田”、“安達”和“原野”,稱“深圳老五股”。
1988年6月至9月,深圳市政府舉辦四期資本市場基礎理論培訓班,11月成立資本市場領導小組,在爭論中堅持改革探索的腳步。1989年11月25日,下達《關於同意成立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批覆》。
1990年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籌備小組正式掛牌辦公。
1990年5月28日,深圳市政府通告取締場外非法交易,其後又進一步決定實行股票買賣價格漲跌停板制度和徵收交易印花税,同時也加快了深交所籌備進程。
1990年12月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試營業。
1990年12月,深圳“股票熱”引起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關注,先後對深圳企業股份制改革和證券市場進行了三次調查,最後決定保留上海、深圳股份制及證券市場試點。
1991年4月1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獲中國人民銀行批准,7月3日正式開業並召開新聞發佈會
1991年7月,深交所主辦全國第一家證券理論刊物——《證券市場導報》創刊並正式營業。

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二階段:拓荒(1992-1995)

1992年初,鄧小平南巡並發表談話,其中關於股市的論述從根本上消除了人們的疑慮,對證券市場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1992年8月,由於新股認購組織不嚴密,抽籤表供不應求,引發了一起羣體性事件——深圳“810事件”,表明亟須建立統一規範的監管體系。
1992年10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的通知》,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先後成立。12月17日,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資本市場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監管。1991年7月3日,深交所確立自律監管規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
1992年12月1日,首創通過電視開展“深圳證券周”活動,普及證券知識,推動理性投資。
1993年4月,國務院頒佈《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深圳上市公司率先嚐試市場化併購。1993年9月30日,深寶安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海延中。1993年11月,深萬科收購上海申華實業。1994年3月,君安證券收購深萬科。
1993年8月28日,與《人民日報》社聯合創立的全國第一家專業證券媒體——《證券時報》試刊。
1994年8月,深交所率先開通證券雙向衞星網,突破委託報盤手段瓶頸,覆蓋中國大陸所有地區。
建所伊始,深交所就積極探索證券市場國際化道路和產品創新。1992年2月28日“深南玻B”上市,1995年6月在瑞士市場私募發行B股可轉債,首創在國際市場直接融資。1993年6月30日,首隻純B股“閩燦坤B”上市。1995年7月12日,“招商局B”首創在新加坡第二上市。在產品創新上,1991年11月1日,鹽田港重點建設債券在深交所上市。1992年11月5日,深圳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時發行1992年認股權證及5億元可轉換債券。1994年9月12日,深交所推出國債期貨交易業務,首期推出五個系列19個期貨品種。到1995年已初步形成A股、B股、債券、認股權證、國債期貨等在內的多品種證券市場格局。

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三階段:成長(1996-1999)

深交所直面嚴峻形勢,適應體制變化,推進市場服務工程,加強市場一線監管,實現從區域性市場到全國性市場的跨越性成長,完成由試驗性探索到規範化運作的關鍵性轉變。
1995年12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朱鎔基提出“法制、監管、自律、規範”八字方針,作為證券市場發展的總體要求。
1996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要求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證券市場,結束試驗性質。同年8月21日,國務院證券委發佈《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1997年7月2日,深交所正式劃歸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
1998年11月16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第二次來到深交所,進行《證券法》立法調研。同年12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1996年,設立北京、上海、武漢、西安和成都服務中心,建立全國性市場服務網絡。
1996年7月9日,舉辦績優公司表彰暨上市公司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高級研討會,首創量化評估績優上市公司。
1997年4月,成立綜合研究所。1999年5月,成立中國證券行業第一家博士後工作站——深交所博士後工作站
1998年4月28日,“遼物資A”首家實行“ST特別處理。1999年9月14日,“ST蘇三山”首家因連續三年虧損暫停上市。2001年6月15日,“PT粵金曼”成為首家退市公司。

深圳證券交易所第四階段:求索(2000-2009)

20世紀90年代,全球新經濟快速發展,中國經濟結構加快調整,客觀上要求資本市場發揮其促進企業創新科技進步的重要功能。深交所先後設立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開闢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道路。
1999年1月15日,深交所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關於進行成長板市場方案研究的立項報告》及其實施方案。2000年8月,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決定由深交所承擔創業板市場籌備任務,同時停止深交所主板新公司上市。
2000年8月,深交所成立創業板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創業板籌備工作全面啓動。深交所全面動員,周密組織,在法規規則、技術系統、企業培育、人才儲備等方面,為創業板市場建設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
2000年10月26日,舉辦首期創業板擬上市企業培訓班。2001年4月,成立創業企業培訓中心。
2001年下半年,全球科技股泡沫破滅,海外創業板市場紛紛失敗或步入低谷,在中國建設創業板市場備受質疑。
受多方因素影響,創業板推出進程暫緩。面對困難曲折,深交所積極探索,審時度勢,提出分步推進創業板的戰略思路,逐步取得廣泛共識,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鋪平了道路。
2002年6月29日,《中小企業促進法》正式頒佈。深交所醖釀提出在現有法律框架內先為中小企業設立板塊、分步推進創業板的戰略思路,2002年11月16日和12月4日分別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的《關於分步實施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的請示》及《關於當前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的思考與建議》,並很快取得各方認同。
2003年10月14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10月31日,深交所舉辦“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研討會”。
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將發展資本市場提升到國家戰略,提出九個方面的綱領性意見。特別針對創業板市場建設,提出“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2004年5月17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覆同意在深交所設立中小企業板塊。5月27日,中小企業板啓動。6月25日,中小企業板首批8家公司上市。中小企業板規範發展,成為全球範圍內最為成功的中小企業市場之一,中小企業板的成功實踐為創業板推出開闢了道路。
2005年4月29日,中國證監會正式啓動股權分置改革。2006年底,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率先基本完成。股權分置改革、證券公司規範治理和上市公司綜合治理解決了長期困擾資本市場發展的主要障礙,也為推出創業板進一步創造了條件。
2008年,嚴重國際金融危機波及全球經濟。為實現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各界呼籲儘快推出創業板。2008年3月21日,中國證監會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08年12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將“適時推出創業板”。
2009年10月23日,創業板正式啓動。10月30日,首批28家創業板上市公司集中上市。

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五階段:希望(2010年以後)

創業板啓動標誌着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架構初步確立。在新的歷史階段,深交所繼續以服務支持中國經濟為己任,全力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包容力和透明度,努力建設成為全球最具特色的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新址 深圳證券交易所新址
一要全面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包容力。對接實體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服務更多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拓寬多層次資本市場覆蓋面,發揮資本市場的支持、引導、帶動作用,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國家長遠發展戰略。對接社會多樣化財富管理需求,服務更多不同類型的市場參與主體,完善風險管理工具和產品交易平台,發揮交易所市場組織和創新服務功能,提升資本市場的深度和質量。
二要全面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完善信息披露監管,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構建以誠信約束為核心的差異化監管體系,建立健全投資者服務與保護工作機制,讓市場自身的約束性力量得到充分發揮。完善市場交易監管,提高市場運行透明度,實現交易信息、監管規則、監管措施有效公開,促進市場良序運作、參與者歸位盡責,讓市場風險定價與配置的效率得到長足提升。
三要全面提升競爭力,建設全球最具特色交易所。立足核心系統自主研發,提高技術發展和管理水平,以高可用性、高擴展性、高性能容量的新一代交易系統為核心,建設安全、高效、自主、可靠的綜合性技術支持服務平台。立足實現長遠發展戰略,提高自身治理和管理水平,適應新時期中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建設以自身鮮明特色為基礎、進而在全球範圍內擁有核心競爭力的證券交易所。
2015年4月,深交所發佈《關於推行交易日早間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制度的通知》,將在我國證券市場上首次實行早間信息披露制度。這是深交所繼2007年8月率先推出午間信息披露制度之後,貫徹中國證監會以信息披露為中心推進監管轉型工作部署,深化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持續提高服務水平的又一重大舉措。
深交所“交易日早間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功能模塊於2015年4月8日正式上線運行。 [11] 
2016年1月9日,為貫徹落實《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減持規定》”),規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並稱“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經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明確具體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後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 中的股份總數 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 5% 。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減持後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6個月內應當繼續遵守《減持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減持後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5%的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應當遵守《減持規定》的要求。
五、本所結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預披露計劃及其實施情況以及協議轉讓情況,定期對其減持行為進行事後核查。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按照《 減持 規定》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予以處理。
2021年6月28日,深交所發佈公告稱,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於6月28日13時30分同步恢復交易。 [13] 
2019年1月11日消息,因業務發展需要,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中小企業板“002001-002999”證券代碼區間使用完畢後啓用“003000-004999”證券代碼區間。“003000-004999”代碼區間啓用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對原用於滬市市值配售的178個股票代碼增加時間標識,以區分滬市市值配售代碼和中小企業板股票代碼。 [5] 
2020年8月2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與華為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6] 
2021年2月5日,證監會宣佈,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和中小板合併。 [2] 
2021年4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併,合併後總市值超20萬億 [12] 
2022年1月12日,香港交易所與深交所簽訂戰略合作補充協議 [21] 
自2022年10月24日起,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深交所進一步擴大融資融券標的股票範圍。深交所表示,深市註冊制股票以外的標的股票數量由現有800只擴大到1200只。 [22] 
2022年12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深交所將於12月12日上市交易深證100ETF期權。 [23]  87家期權經營機構和19家期權做市商參與深證100ETF期權交易,深證100ETF期權成交5.41萬張,總持倉為3.05萬張。 [24] 
2023年4月10日,滬深交易所主板註冊制首批10家企業上市。 [25] 
2023年9月9日,深交所官方網站首頁正式上線“陽光監管 透明服務”專欄,“一站式”集中展示深交所自律監管和市場服務事項清單,同時更新發布39件市場主體常用辦事指南。 [26] 
2023年10月2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宣佈,將於2023年10月23日9時起正式啓動企業債券受理審核等 [28] 
2023年11月15日,深證證券交易所正式發佈深證主板50、創業板中盤200、創業板小盤300三條新指數 [29] 
2023年12月10日,深證證券交易所與沙特交易所集團(Saudi Tadawul Group)在沙特首都利雅得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進一步深化中沙資本市場交流合作。在本次備忘錄中明確,將在ESG、金融科技、投資者服務、企業培育服務等多領域開展經驗交流互鑑,支持雙方市場高質量發展。 [30] 

深圳證券交易所主要職責

提供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設施和服務;制定和修改本所的業務規則;審核、安排證券上市交易,決定證券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終止上市和重新上市;提供非公開發行證券轉讓服務;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組織實施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創新;對會員進行監管;對證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進行監管;對證券服務機構為證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務的行為進行監管;設立或者參與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管理和公佈市場信息;開展投資者教育和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以及中國證監會許可、授權或者委託的其他職能。 [15] 

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體系

深圳證券交易所綜述

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多樣性特點,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業優勢並存,但都面臨着由“粗放”到“集約”轉型,由產業鏈低端向高端躍升的壓力。服務於我國經濟現有格局,深交所初步建立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差異化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依託實體經濟現實需求固定收益產品創新也在取得突破。

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持續做優做強

為籌備創業板,深交所主板市場2000年開始停止新公司上市,當時上市公司514家,總股本為1581億股,大多集中在傳統產業。近年來,通過併購重組整體上市等方式,實現存量做優做強。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480家,總股本4443億股,2001年以來累計再融資8007億元。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獨具特色

中小企業板於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較好體現了我國深度參與國際分工、產業鏈拉長、分工更細的成果。截至2014年4月底,上市公司719家,遍佈31個省市自治區,其中中西部地區佔三分之一多,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支柱,覆蓋全部13個行業,許多已經成為細分行業龍頭。中小板總市值4.17萬億元,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特色重要組成,在全球範圍內,是專注中小企業為數不多的成功市場之一。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定位清晰

創業板歷經十年籌備,於2009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定位於服務自主創新企業和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截至2014年4月底,創業板上市公司379家,77%所處子行業是“十二五”規劃的重點發展方向,超過43%在國際上處於子行業領先或者同步地位。板塊特色逐步清晰,在新一輪以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中,努力打造為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引領者。截止2014年4月底,創業板總股本758.8億股,總市值1.88萬億元,在全球服務創業創新的市場中,市值僅次於NASDAQ,如NASDAQ只計算資本市場板塊,則我國創業板規模位居全球第一位。

深圳證券交易所積極支持場外市場規範建設

從2001開始,深交所承擔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技術支持等工作,2006年1月增加中關村代辦系統股份報價轉讓試點。2012年9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設立,深交所參股並繼續提供技術支持。同時,深交所積極穩妥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規範建設,提供規則、技術、信息披露等方面諮詢服務,通過多種渠道支持區域股權市場建設。

深圳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與上市基金

債券產品支持中小企業 債券產品支持中小企業
債券市場是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新平台。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上市債券442只,託管總面值2159億元。為拓寬未上市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2012年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已有200只通過備案,金額270億元。119家企業完成131只私募債發行,募集資金151億元,交易所服務促進中小企業規範發展功能逐步顯現。
資產證券化產品服務實體經濟。資產證券化業務對於盤活各類社會存量資產獨特優勢。截止2013年底,深交所累計掛牌11個資產證券化產品,融資137億元。基礎資產涵蓋市政建設、污水處理、高速公路、電力銷售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與主題公園文化旅遊產業,通過服務基礎建設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首個小額貸款類資產證券化產品阿里小貸1號和2號專項計劃在深交所掛牌轉讓,募集資金10億元,是小額貸款類資產證券化的首次嘗試,對於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
積極推進基金特色創新。基金產品是順應財富管理需求和壯大機構投資者的重要創新領域,上市基金是深交所基金產品創新的特色。截至2013年底,深交所上市基金數量280只,佔深滬兩市總量的83.33%;並先後推出跨市場滬深300ETF和跨境香港恆生ETF。

深圳證券交易所三大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引言

證券交易所是市場的組織者監管者,對市場運行進行一線監管是交易所的核心職責。交易規則、上市規則和會員管理規則三大規則,共同構成了交易所一線監管的基石。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3年11月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交易市場
第一節 交易場所
自律監管 自律監管
第二節 交易參與人
第三節 交易品種與方式
第四節 交易時間
第三章 證券買賣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委託
第三節 申報
第四節 競價
第五節 成交
第六節 大宗交易
第四章 其他交易事項
第一節 轉託管
第二節 開盤價收盤價
第三節 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
第四節 除權與除息
第五節 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事項
第五章 交易信息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即時行情
第三節 證券指數
第四節 證券交易公開信息
第六章 證券交易監督
第七章 交易異常情況處理
第八章 交易糾紛
第九章 交易費用
第十章 附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及一般規定
第三章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節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聲明與承諾
第二節 董事會秘書
第四章 保薦人
第五章 股票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
第一節 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
第二節 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
第三節 有限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第六章 定期報告
第七章 臨時報告的一般規定
第八章 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
第一節 董事會和監事會決議
第二節 股東大會決議
第九章 應披露的交易
第十章 關聯交易
第一節 關聯交易及關聯人
第二節 關聯交易的程序與披露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件
第一節 重大訴訟和仲裁
第二節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第五節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澄清
第六節 回購股份
第七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涉及的重大事項
第八節 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
第九節 股權激勵
第十節 破產
第十一節 其他
第十二章 停牌和復牌
第十三章 風險警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節 其他風險警示
第十四章 暫停、恢復、終止和重新上市
第一節 暫停上市
第二節 恢復上市
第三節 終止上市
第四節 重新上市
第十五章 申請複核
第十六章 境內外上市事務
第十七章 監管措施和違規處分
第十八章 釋 義
第十九章 附 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及一般規定
第三章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第一節 聲明與承諾
第二節 董事會秘書
第四章 保薦機構
第五章 股票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
第一節 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
第二節 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
第三節 有限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第六章 定期報告
第七章 臨時報告的一般規定
第八章 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
第一節 董事會和監事會決議
第二節 股東大會決議
第九章 應披露的交易
第十章 關聯交易
第一節 關聯交易及關聯人
第二節 關聯交易的程序與披露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件
第一節 重大訴訟和仲裁
第二節 募集資金管理
第三節 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和盈利預測
第四節 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第五節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澄清
第六節 回購股份
第七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涉及的重大事項
第八節 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
第九節 股權激勵
第十節 破產
第十一節 其他
第十二章 停牌和復牌
第十三章 暫停、恢復、終止上市
第一節 暫停上市
第二節 恢復上市
第三節 終止上市
第十四章 申請複核
第十五章 境內外上市事務
第十六章 監管措施和違規處分
第十七章 釋義
第十八章 附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員資格管理
第三章 席位、交易單元與交易權限管理
第四章 證券交易及相關業務管理
第一節 證券交易業務管理
第二節 交易及相關系統管理
第三節 證券交易信息管理
第四節 其他證券業務管理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一節 會員代表
第二節 報告與公告
第三節 會員收費
第四節 糾紛解決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章 紀律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八章附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主要指數

深圳證券交易所總論

深圳市場上市資源較為豐富,新興行業佔據優勢,上市公司成長性突出,創業板更是積聚了新興經濟體質地優良的成長性企業深證指數以深市公司為樣本,是投資者分散中小企業高風險、分享深圳市場高成長、高回報的重要資產配置工具。跟蹤深證指數的基金產品歷史業績表現突出,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應,深證100ETF中小板ETF在業績表現、資產規模和成交量等方面都居市場前列。
經過多年發展,深圳市場已形成了以深證成指、中小板指數創業板指數深證100指數和深證300指數五條指數為核心的指數體系。其中,深證成指、中小板指數和創業板指數還具有重要標尺職能,分別表徵深圳全市場、中小板和創業板。

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成指

深證成指為深圳全市場標尺性指數,其入選樣本均為大盤藍籌股,未來會進一步研究完善,打造深成指對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合理覆蓋,並適應未來發展需要的市場基準指數

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100指數

在深證規模指數體系中定位為“大盤股指數”,與上證50和中證100的定位相對應。深證100指數是深圳市場的重要產品指數,相關指數產品已形成較大規模並具有良好品牌影響力,是深證系列指數開拓產品鏈的先鋒。

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300指數

在深證規模指數體系中定位為“大中盤股指數”,與上證180和滬深300對應。深證300具有代表性充分、行業結構均衡等優點,在未來較長一段時期內將是深市指數產品開發的重要載體。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指數

中小板指數為中小板市場的標尺性指數,自發布以來運行表現突出,充分展示了中小板的高成長性,已成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代表性指數之一。中小板市場整體定位為“服務中小企業”,但個體規模差異日益顯著,要研究建立嚴格意義上的規模指數體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小板市場規模及相關指數化產品發展較快,要適時開發更大樣本數量的規模類指數。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指數

創業板指數為創業板市場的標尺性指數,新興產業所佔比重高達60%,高新技術企業超過90%,充分體現創業板市場特色。創業板市場組合投資需求旺盛,要儘快推出創業板系列指數,與中小板300和深證300形成系列。

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服務

深交所規劃了包含“互動易”、“投知易”、“分析易”、“投票易”、“呼叫易”在內的“五位一體”的投資者服務平台,並推出“深交所投資者服務通行證”進行統一的身份入口管理。 [19] 

深圳證券交易所互動易

一是構建投資者在線與上市公司互動溝通網站——“互動易”,實現對法定信息披露的有效補充,為全球首個由交易所搭建的此類平台。截至2014年4月底,“互動易”註冊用户超過15萬人,有效提問量近50萬條,日均訪問量突破30萬人次,成為投資者獲取上市公司信息的另一權威渠道。此外,“互動易”還通過“投資者關係”欄目披露機構調研上市公司信息,促進公平信息披露;推出“公司聲音”功能,上市公司可就未達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其他相關信息主動自願公開披露。

深圳證券交易所投票易

二是創建國內首個提供股東大會投票“一條龍”服務的網絡平台——“投票易”,拓展中小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渠道。通過搭建股東大會視頻直播平台,與網絡投票系統無縫鏈接,已讓30多萬中小投資者足不出户觀看股東大會並行使表決權。近期“投票易”正在改進功能,實現網絡投票與現場投票合併計算的全程自動化,為全面推行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做好技術準備。

深圳證券交易所分析易

投資者服務 投資者服務
三是搭建國內首個無償為投資者提供理性投資分析工具的網站平台——“分析易”,促進市場理性投資文化形成。該平台綜合應用XBRL、互聯網信息技術與可視化技術,旨在以直觀化、通俗化、趣味化的方式幫助投資者把握上市公司財務、經營狀況,直觀揭示投資風險,充當中小投資者理性投資的“航海明燈”。

深圳證券交易所投知易

四是打造國內首個在線投資者教育遊戲平台——“投知易”平台,藉助互聯網引導投資者樹立理性投資理念,拓寬投資者教育覆蓋面。平台以深交所20多年真實歷史行情交易數據為基礎,彙集了“模擬投資”、“心理測試”、“股市知多少”等多個投教遊戲。上線半年多以來,“投知易”總訪問量達180萬人次,遊戲用户數超過7萬户,獲得了投資者廣泛好評。

深圳證券交易所呼叫易

五是完善諮詢、投訴全程電子化、規程化的深交所投資者呼叫中心——“呼叫易”平台,推進投資者訴求快捷反饋機制形成。該系統年受理投資者諮詢投訴量超過2萬件,並實現與證監會熱線業務的對接,在各項政策改革、業務創新中發揮了溝通橋樑作用

深圳證券交易所歷任領導

深圳證券交易所歷任理事長

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一任理事長是王喜義
1993年3月,深圳市政府任命羅顯榮為深交所理事長,王健任深交所副理事長。
1995年5月,深圳市政府任命曾柯林為深交所理事長。
2001年9月,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名,深交所理事會選舉陳東征為理事長。
2014年9月,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名,深交所理事會選舉吳利軍為理事長。
2020年3月,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名,深交所理事會選舉王建軍為理事長。
2021年12月,深圳證券交易所召開第五屆理事會第3次會議,選舉陳華平為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理事長。 [20]  [27] 

深圳證券交易所歷任總經理

深交所第一任行政領導為王健,任深交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2年7月,深圳市政府任命禹國剛為深交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1993年7月,深圳市政府任命夏斌為深交所總經理。
1995年10月,中國證監會任命莊心一為深交所總經理。
1997年8月,中國證監會任命桂敏傑為深交所總經理。
2000年8月,中國證監會任命張育軍為深交所總經理。
2008年2月,中國證監會任命宋麗萍為深交所總經理。
2016年4月,中國證監會任命王建軍為深交所總經理。 [4]  [7-8] 
2020年7月,中國證監會黨委決定,沙雁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9] 

深圳證券交易所領導班子

沙雁:黨委書記、理事長 [34] 
李輝: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李鳴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盧文道: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唐瑞: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喻華麗:總工程師
(2024年1月更新) [14]  [31-34] 

深圳證券交易所內設機構

深圳證券交易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統籌協調、綜合政研、文件機要、新聞宣傳工作,以及理事會、監事會日常工作等。

深圳證券交易所人力資源部(黨委組織部)

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務工作部(黨委宣傳部)

負責黨建、宣傳、統戰和工會等羣團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紀檢辦公室

負責維護黨章、黨內法規和行政紀律,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財務部

深交所組織架構圖 深交所組織架構圖
負責會計核算、股權投資管理等工作,實施財務管理與監督。

深圳證券交易所審計部

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國際合作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負責國際交流與合作、前海跨境資本平台建設和跨境產品開發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法律事務部

負責法律事務,承擔統籌業務規則制定、法律研究、合規性審查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

負責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工作。中心下設綜合部、審核一部、審核二部、審核三部、質量控制部。綜合部負責材料受理、會議安排、綜合協調等工作;審核一部、審核二部、審核三部分別負責首次公開發行、再融資、併購重組審核工作;質量控制部負責審核質量把關和中介機構監督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發展部

宣傳與推介深交所多層次市場,承擔IPO發行上市業務及發行參與主體監管,服務企業上市

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業務部

負責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等產品的市場規劃、產品開發、項目預審核/確認、發行上市/掛牌、安全運行、日常監管等工作。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分別負責主板、創業板上市公司監管業務規則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監管,對違反本所業務規則的行為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執行部

負責對市場參與主體的現場檢查,主要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以一線監管中的突發、重大、惡性風險為重點開展專項檢查

深圳證券交易所會計監管部

負責本所會計自律監管工作,開展審計與評估機構監管會計專業支持等工作,在證監會統籌指導下開展檢查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巡迴審理協作部

責協助證監會處罰委審理證券市場違法違規案件,承擔巡迴審理的日常管理和運行保障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部

負責會員日常監管及會籍、席位、交易單元管理,負責交易制度建設、“深港通業務管理,支持會員業務創新並加強創新業務風險監控等。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監管部

負責深圳證券市場交易活動的日常監管,異常情況的發現、制止、調查與報告,協助查處證券違法違規案件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管理部

負責上市基金日常服務與監管,以及本所基金市場建設與拓展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衍生品部

負責本所衍生品發展規劃和新產品研發,實施交易管理風險控制,開展投資者服務和市場培育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服務部

負責投資者服務、諮詢、投訴與舉報處理,引導會員強化投資者服務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信息科技一部、信息科技二部、信息科技三部

分別負責信息技術系統整體規劃、設計開發和運行維護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數據管理部(風險管理部)

負責數據資源收集、組織、開發和管理,統籌協調全所風險管理等工作。
北方市場服務中心、上海中心 負責區域內市場培育、信息調研以及與其他部門業務協同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研究所(金融創新實驗室)

開展證券市場前瞻性、基礎性和戰略性研究課題,管理本所博士後工作站、《證券市場導報》編輯部。

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企業培訓中心

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2001年4月,負責組織和實施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證券服務機構等市場參與主體培訓及相關活動。

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市深證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2003年12月,負責本所後勤服務、技術保障、設備採購與管理等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

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1993年8月,為深圳證券市場提供交易結算通信及技術服務,為境內外金融機構提供數據交換、機房託管、金融雲網絡金融IT服務

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

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1994年9月,負責深圳證券市場上市公司信息公告發布、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服務、指數編制及運維推廣、交易行情授權、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台運營等。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創盈市場服務有限公司

本所下屬機構,成立於2016年9月,負責深港通下港股通訂單路由等交易服務,面向香港推廣深交所市場,開展對港交流合作。 [10] 

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名稱

深圳證券交易所所獲榮譽

2021年5月,深圳證券交易所人力資源部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深圳證券交易所人事動態

2024年2月,深圳證券交易所官網“領導班子”欄目更新顯示:此前擔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書記的沙雁,已經就任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 [3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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