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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關貨物

鎖定
退關貨物又稱出口退關貨物,是指向海關申報出口並獲准放行,但因故未能裝上運輸工具,經發貨單位請求,退運出海關監管區域不再出口的貨物。
中文名
退關貨物
別    名
出口退關貨物
性    質
概念
申報對象
海關
定義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應當在得知出口貨物未裝上運輸工具,並決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內,向海關申請退關;經海關核准且撤消出口申報後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已繳納出口税的退關貨物,可以在繳納税款之日起1年內,提出書面申請,向海關申請退税;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及其代理人辦理出口貨物退關手續後,海關應對所有單證予以註銷,並刪除有關報關電子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