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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鎖定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於2002年12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為農業部直屬正局級單位。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59號。
中文名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成立時間
2002年12月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59號
隸    屬
農業部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被國家認監委註銷《認證機構批准書》

2018年12月29日,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因“有效期屆滿前未提出延續《認證機構批准書》有效期的申請”,被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註銷其《認證機構批准書》。 [2] 
以下為通告原文(節選):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認證機構批准號:CNCA-R-2003-055),批准的認證業務範圍是無公害農產品,批准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0日。以上五家認證機構有效期屆滿前未提出延續《認證機構批准書》有效期的申請。根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認監委決定自以上五家機構批准書到期之日起註銷其《認證機構批准書》。 [2]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被國家認監委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18年5月,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因“未在2018年三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和社會責任報告”,被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3] 
以下為通告原文(節選): [3] 
2018年5月,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山東科苑環境認證中心等29家認證機構未在2018年三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和社會責任報告的案件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決定給予山東科苑環境認證中心等29家認證機構警告的行政處罰(名單附後)。 [3] 
國家認監委對29家認證機構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序號
認證機構批准號
認證機構名稱
法定代表人
1
CNCA-R-2002-092
山東科苑環境認證中心
翟桂元
2
CNCA-R-2003-055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劉新錄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及認證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及產地認定工作;負責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管理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組織制定無公害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管理技術規範;監督管理無公害農產品標誌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委託管理無公害農產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定點檢測機構及標誌印製單位;對口指導地方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構、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工作機構工作;負責無公害農產品檢查員、農產品地理標誌核查員培訓註冊管理;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交流和國際合作;組織實施無公害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證後管理監督抽查,組織開展無公害農產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包裝標識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督管理;完成農業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組織機構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內設辦公室、審核處、監督處、技術處、地理標誌處五個職能部門,下設種植業分中心、畜牧業分中心和漁業分中心。建有全國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專家評審委員會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省級各農業、畜牧、漁業、農墾主管部門設有66個工作機構(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公室,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公室),委託認可有181個無公害農產品檢測機構和210個環境檢測機構。
辦公室
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協調中心內部的黨務、政務及對外聯絡、宣傳工作;負責中心主任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及以中心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中心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的建立,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發文核稿、文件印刷、公文運轉、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起草中心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調研報告和文件;負責中心人事、勞資、財務、統計工作;製作和發放認證證書。
技術處
提出《實施認證的產品目錄》;負責制(修)訂中心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和認證工作制度、規範和標準;負責檢查員培訓、註冊和管理;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的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編寫相關培訓教材和工作手冊,制定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無公害農產品培訓規劃和計劃;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無公害農產品標準、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推廣;選定、委託和管理產品檢測機構。
審核處
研究制定中心認證規劃和年度計劃;制(修)訂認證程序;審核分中心上報的審查意見,向評審委員會提交認證報告;編制獲證產品目錄;接受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備案,編制獲證產地目錄;負責檢查員的年度考評工作;負責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監督處
負責辦理認證標誌的使用手續和標誌發放工作;監督和管理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的使用;跟蹤檢查獲證產品;受理投訴和認證結論異議申訴;監督管理認證標誌的印製;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市場監督與管理工作。
地理標誌處
負責擬定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管理相關程序文件和技術性規範;受理省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機構初審意見並進行形式審查,提出審查意見;組織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評審委員會專家對申報產品進行專家評審;組織開展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現場確認檢查和證後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公示;受理公示異議並組織複核;受理省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機構對登記證書變更、撤銷意見並組織審查和報批;負責全國統一可追溯防偽加貼型農產品地理標誌的設計、製作及使用監督;負責農產品地理標誌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和統計、公報、年鑑編制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地理標誌核查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組織管理農產品地理標誌檢測機構並進行日常性工作交流;組織開展農產品地理標誌相關科研交流和國際合作;承擔農產品地理標誌相關政策研究和規劃計劃擬定工作;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種植業產品認證分中心
受理種植業相關產品生產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認證申請,並組織檢查員對認證產品進行型式和文件審查,並出 具審查意見上報中心; 組織對申報產品的現場檢查,出具現場檢查報告; 下達產品抽檢任務,審查產品檢驗報 告;負責提出種植業產品認證工作計劃及規劃,並負責認證產品的統計工作;承擔 或參與有關無公害農產品標準的制定;配合中心監督和管理種植業相關產品認證標誌的使用;配合中心監督、檢查種植業檢測機構工作質量;協助中心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的宣傳工作; 協助中心做好認證檢查員資質認可和業務指導工作;協助中心開展培訓 工作;完成中心下達的其它任務。 [1] 
畜牧業產品認證分中心
受理畜牧業相關產品生產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認證申請,並組織檢查員對認證產品進行型式和文件審查, 並出 具審查意見上報中心;組織對申報產品的現場檢查, 出具現場檢查報告;下達產品抽檢任務,審查產品檢驗報 告;負責提出畜牧業產品認證工作計劃及規劃,並負責認證產品的統計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無公害農產品標準 的制定;配合中心監督和管理畜牧業相關產品認證標誌的使用;配合中心監督、檢查畜牧業檢測機構工作質量;協助中心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的宣傳工作 ;協助中心做好認證檢查員資質認可和業務指導工作 ;協助中心開展培訓工作;完成中心下達的其它任務。
漁業產品認證分中心
受理漁業相關產品生產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認證申請,並組織檢查員對認證產品進行型式和文件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上報中心;組織對申報產品的現場檢查,出具現場檢查報告;下達產品抽檢任務,審查產品檢驗報告;負責提出漁業產品認證工作計劃及規劃,並負責認證產品的統計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無公害農產品標準的制定;配合中心監督和管理漁業相關產品認證標誌的使用;配合中心監督、檢查漁業檢測機構工作質量;協助中心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的宣傳工作;協助中心做好認證檢查員資質認可和業務指導工作;協助中心開展培訓工作;完成中心下達的其它任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