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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專業經濟協會

鎖定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是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的市場經營主體為維護和增進共同利益、在自願基礎上成立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協會成立以來,在服務新農村建設中,具有重要而獨特的作用。
中文名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
發展內容
從事農產品生產
業    務
加工和銷售
作    用
重要而獨特的作用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簡介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積極作用搜集市場信息,為會員單位提供市場法律、國家政策和專業性的諮詢服務。信息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市場信息等等,通過對相關信息全面系統地蒐集和整理,去指導和引導農民種什麼、養什麼、加工什麼,減少盲目性,把農民承擔的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開發新產品和推廣新技術。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進行新技術開發和推廣。 開展行業人才培訓活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應當成為農村脱貧致富帶頭人的培訓中心。協會一方面要為農村和農民引進技術、管理和經營人才,另一方面要大力開展人才培訓,重點加強農業產業化管理人才、營銷人才的培訓,使農民擺脱小富即安的小農意識。 協助會員開展商務活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利用自身聯繫廣的優勢,通過舉辦農產品博覽會、展銷會、商品交易會、洽談會等多種方式,協助會員開展商務活動,引導農民走向國內外市場。 加強行業自律。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在政府法令規範下,加強對本行業的自我管理,如擬定行業共同的發展策略,制定共同的職業道德規範,維護行業的競爭秩序,調解彼此的糾紛等等。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背景介紹

江澤民同志在十六大報告中指出:“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和農民合作組織,是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增強農業競爭力,繁榮農村經濟的有效措施。 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必要性成立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是推廣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需要。農業生產商品化、經營市場化的發展趨勢,使農村千家萬户分散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國內外大市場的矛盾日益突出,產、供、銷中出現的問題日益凸現。農户最擔心的是品種不優,最發愁的是技術不過關,最害怕的是產品賣不出去。因此,搞好產前、產中、產後各個環節的服務,使自己生產的產品在品種、質量上適應市場要求,使產品價格具有競爭優勢就顯得尤為重要,也是廣大農户的迫切願望。因此,必須使生產朝着專業化、集約化、產業化規模經營的方向發展,向科技進步要效益。農户也只有通過聯合、合作和社會化服務才能適應這種要求。 成立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是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的需要。
在當今信息時,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市場經濟競爭尤為激烈。廣大農村千家萬户分散的小生產、小經營往往信息不靈,勢單力薄,缺乏競爭力,難以應付多變的市場。成立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是解決農產品分散供給與市場集中需求矛盾的一種有效方式。農村專業經濟協會中的技術能人、專業大户以其技術過硬、信息靈通、會經營等優勢,率先引進推廣適合本地條件,具有較高經濟效益的新品種、新技術。將成功的致富經驗推廣到會員及農户中去,形成“一户帶十户、十户帶一村、一村帶一片”的傳播效應,帶動農民發展優勢產業,把從事同一類生產的農户按市場規律組織起來,實行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實現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促進當地主導產業向商品化、專業化、區域化的更高層次發展。 成立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是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需要。我國已加入世貿組織,農業市場已逐步開放,我國的糧油、蔬菜、果品、畜牧水產等農產品將直接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在新的機遇和更加嚴峻的挑戰面前,成立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可以發揮更廣泛的職能和作用,特別是在加強與國內外同行業組織的交流與合作方面可以發揮政府部門不可替代的作用。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重要意義與作用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作用在於:一是把一家一户的小生產聯合起來,使其參加整個組織或系統的分工與協作,可以有效增強農民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克服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解決農業小規模生產與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之間的矛盾,獲取規模效益。二是為農民的專業化生產提供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有利於推廣應用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提高農民抵禦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和自然風險的能力。例如,根據當地的自然條件、種植習慣、經濟基礎等確定適合當地發展的產品以後,可以通過農村專業經濟協會註冊集體商標、地名商標,通過品牌化經營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三是加強會員自律,協調協會的內外部關係。農業生產的分散化和非組織化制約了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可以利用組織手段協調農户關係,規範農户行為,提高產品質量;可以利用其行業代表身份,協調會員與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的經濟關係;可以統一、協調會員的集體行動,爭取比較有利的市場競爭和談判地位。
農民利益表達的有效渠道。農民是我國最大的社會羣體,但分佈比較散,組織化程度不高,其意願的充分表達和利益的有效維護較為困難。農村專業經濟協會作為代表和維護會員權益的組織,能及時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要求、建議和意見,積極爭取相關政策。協會通過集中“過濾”原來分散的農業生產經營者的個體意願,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內形成和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同時,協會通過規範和約束農民、農業企業、農產品市場的行為,化解行業內外的矛盾,維護農業市場秩序和相關市場主體的經濟利益。
參與農產品國際貿易的組織保障。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越來越直接的國際競爭需要把分散的從事小規模生產的農户組織起來,共同致力於提高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農村專業經濟協會代表農業經營者參與國際貿易,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獨特作用:首先,為政府制定行業保護政策提供依據。協會作為專業性組織,瞭解世貿組織規則,熟悉國外政府對本國同行業實施的優惠政策和保護措施,瞭解國外同行業競爭對手的最新發展動態,熟悉國內行業發展情況和麪臨的主要問題,瞭解農產品經營主體對政府的要求和呼聲。它們可以利用這些優勢,協助政府制定農業保護政策和法規。其次,協助政府實行“三箱”政策。世貿組織中的農業協議允許成員國採取農業國內支持政策,即“綠箱”、“黃箱”、“藍箱”政策。協會可以利用其組織優勢,協助政府實施農業支持政策,增加政府政策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第三,協調國內國際市場價格。我國一些農產品出口企業經常以競相壓價銷售的方式進入國際市場,這不僅損害整個行業的利益,而且容易遭到進口國的反傾銷訴訟。協會可以在反對價格壟斷、保障公平競爭的前提下,制定和實施統一價格協調製度,實行最低限價制度,加強農產品價格信息服務工作,做好價格分析、預測和發佈工作,並對擾亂農產品銷售市場秩序、競相壓價的會員實行制裁。第四,協會代表行業積極應對國外反傾銷訴訟,抵制國外企業在我國傾銷農產品的行為。
推進農村民主管理的重要載體。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政府職能需要相應調整,傳統的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需要變革,即由微觀管理轉向宏觀管理,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由部門管理轉向行業管理,由以管理為主轉向以服務為主,把不應由政府承擔的職能還給社會。這就需要發展社會中介組織。在政府與農民之間,同樣需要社會中介組織承接政府轉移的相關職能。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建立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對協會組織的管理以經濟和法律手段為主,貫徹“入會自願、退會自由”原則,實行自願組合、民主管理,使成員真正當家作主。在協作經濟區內實施民主管理制度,可以使廣大農民在經濟活動中養成行使民主權利、進行民主管理的習慣,增強民主管理意識,提高民主決策能力。廣大農民在參與協作經濟活動過程中,能逐漸體會到合法守序、誠信經營的重要性,依法維權的意識也會加強。同時,協會深入農民羣眾,聯繫當地實際,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尊重農民意願,集中農民意見,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建議供羣眾選擇,並在為羣眾所接受的基礎上及時採用,這不僅可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而且有助於推進農村民主管理進程。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存在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是一種新型組織,無論是農民、還是合作經濟組織的發起者,甚至少數領導,對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意義、作用以及發展前景的認識還不是十分到位。一是現階段的農民,有依靠組織的習慣,在合作時只能贏不能輸,也就是説只能利益共享,不能風險共擔,違背了經濟合作組織的基本原則。二是有的專業大户和能人缺乏奉獻精神,對領頭組建農村經濟協會顧慮重重,怕操心費力,擔心泄露了自己的專業技術,怕同行多了砸自己的飯碗;有的即便勉強牽頭成立了協會,也因其缺乏紮紮實實撲下身子為會員辦實事的精神,一心忙於自己的生意,使協會缺乏凝聚力和生機。三是少數基層幹部只注重眼前利益,把上級給不給錢和給多少錢作為建立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前提條件,忽視了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潛在效益。
二、規範化程度不高
從現有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情況來看,還沒有多少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究其原因,就是沒有形成一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有的是經濟合同型的訂單合作,有的是服務型合作,還有的是政府領辦型的合作,都不盡完善。其次,從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運作程序看,真正按照程序規範運作的還不是很多,對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發起者來説,由於還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使他們在很大程度上不能規範操作,習慣於少數人説了算,不能取信於組織內的成員;對廣大會員來説,參與民主管理的意識還不高,主動性還不夠,忽視自身權利的行使。
三、規模小,能力弱
多數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存在會員人數少、缺資金、缺場所、缺專職人員的現象,協會綜合實力差,難以起到帶動一方的作用,少數甚至處於癱瘓或半癱瘓的狀態。有的存在好則合、遇險則散的臨時觀念,一旦遇到風險挫折,就難以應對和維持。如來安縣新安鎮四海養殖協會,由於養殖技術不過關,疾病防治不到位,加之缺乏其經營管理能力,導致協會養殖户的經濟受損,協會面臨解體的危險。
四、政府介入的力度難以把握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應本着“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但在成立初期,如果沒有政府部門的介入和牽頭往往很難成立起來。因此,許多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負責人由縣有關部門或鄉鎮領導擔任,由於自身任務重,很難顧及協會的工作,造成有的協會成立時轟轟烈烈,成立後就冷冷清清。因此政府何時該介入、何時該退出是一個值得認真研究的問題。
五、部門協調不夠
一個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成立,往往要牽涉到多個部門,但各個部門往往只強調自身的重要性,存在各抓各的現象。因此,在培育發展農村經濟協會方面標準不同、界定不一,由於部門之間不夠一致,説法和要求各不相同,所以農村專業經濟協會雖有了一定的數量,但質量上差異較大。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建議

加快培育發展各類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充分發揮其獨特作用,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也是新農村建設的當務之急。為此,特提出如下建議:
1、加大領導和推動力度
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是近幾年來才蓬勃發展的一個新生事物,在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比較多。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推動本地區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的發展,研究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協調部門之間的關係,形成培育和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合力。
2、加強培訓和宣傳力度
要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尤其要加強對縣、鄉兩級領導幹部的培訓,要利用多種形式宣傳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提高全社會的認識,使廣大農民能夠認識到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是未來農村經濟的一個主要組織形式,並在自願的基礎上,引導廣大農民加入各類農村專業經濟協會。
3、不斷加強規範化建設
對現有各類農村專業經濟協會要進行積極引導、逐步規範,幫助它們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自律機制,建立以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使協會努力成為組織結構完備、管理制度健全、功能作用到位的獨立法人組織。
4、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
目前,農村專業經濟協會還處於孕育和起步階段,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能力脆弱,亟需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關愛與扶持。當前要着手從以下兩方面努力:一是加快立法進程,在政策上給予支持。二是各級財政每年要拿出適量的資金,專門用於扶持有發展前景的各類農村專業經濟協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