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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誓詞
鎖定
- 中文名
- 軍人誓詞
- 外文名
- military oath
- 別 名
- 入伍誓詞
- 含 義
- 軍隊條令中正式稱作軍人誓詞
- 內 容
- 神聖職責和光榮使命
歷年誓詞
1933年誓詞
早在紅軍時期就有了軍人誓詞,我軍最早的軍人誓詞是1933年7月28日由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全稱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人民委員會革命軍事委員會)制定的,名為《中國工農紅軍軍人誓詞》,共有5條 ,內容是:
1、我們是工農的兒子,自願來當紅軍,完成蘇維埃給我們的光榮任務,為着工農解放而鬥爭到底;
3、我們是蘇維埃的柱石,誓以我們的血與肉發展民族革命戰爭,實行土地革命,推翻國民黨,保障蘇維埃打倒帝國主義,爭取中國解放,武裝保衞蘇維埃完成革命,為社會主義前途鬥爭;
4、敵人正大舉進攻,我們要團結一致,拿着刺刀和槍炮與敵決一死戰,拿我們的頭顱和熱血,換得蘇維埃新中國;
5、我們為着階級利益,遵守革命紀律,服從上級命令。如若違犯,不遵守,甘受革命紀律制裁,願聽同志指斥。
1956年誓詞
1956年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發了《關於新兵入營後的工作和入伍宣誓的規定》,要求各部隊的新兵檢疫後,立即組織入伍宣誓。這是解放後人民解放軍正式頒發的第一部《軍人誓詞》,其內容為:
一、我在毛主席的領導下,成為忠勇機智,嚴守紀律,遵守條例,服從命令的軍人,為了保衞祖國,不惜犧牲一切;
二、努力學習現代化的軍事科學,提高政治、文化水平,熟練手中武器、時刻準備戰鬥,克服一切困難,堅決消滅敵人;
三、擁護人民政府,熱愛人民,愛護武器和國家財產,嚴守國家和軍事機密,永遠忠於祖國和人民;
1981年誓詞
1981年2月1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頒佈軍人誓詞,併發布《關於新兵入伍宣誓的通知》,規定通知下達後的第一次宣誓新老戰士都要參加,以後每年新兵集訓後都要舉行入伍宣誓,並要求把誓詞列為部隊平時政治教育的一項內容。誓詞的內容是: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應盡的義務,為了負起革命軍人的神聖職責,我宣誓:
2、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軍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努力學習軍事、政治、科學文化,苦練殺敵本領,愛護武器裝備,保守軍事秘密,發揚優良傳統,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勇於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4、英勇戰鬥,不怕犧牲,保衞社會主義祖國,保衞人民的和平勞動,在任何情況下決不背叛祖國。
1984年誓詞
1984年9月,頒佈了第8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軍人誓詞首次列入內務條令。《條令》第8條規定的軍人誓詞為: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應盡的光榮義務,為了負起革命軍人的神聖職責,我宣誓:
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軍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學習軍事、政治、科學文化,苦練殺敵本領,愛護武器裝備,保守軍事機密,發揚優良傳統,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英勇戰鬥。不怕犧牲,保衞祖國,保衞社會主義建設。以上誓詞,我堅決履行,決不違背。”
1990年誓詞
1990年6月9日,中央軍委又頒佈了第九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條令》首次將“軍人誓詞”專門列為一條,並對軍人誓詞做了修改,增加了“勇於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保衞人民的和平勞動”、“在任何情況下決不背叛祖國”的內容。
1997年誓詞
1997年,頒佈了第10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條令規定的軍人誓詞為:
[1]
“我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我宣誓:
2010年誓詞
2010年6月,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簽署頒發了第12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新條令將《軍人誓詞》修改為:
服從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服從命令,嚴守紀律,英勇頑強,不怕犧牲,苦練殺敵本領,時刻準備戰鬥,絕不叛離軍隊,誓死保衞祖國。”
新的誓詞簡潔易記,形式新穎,是對我軍性質、任務和軍人職責的高度概括。在內容上更加突出了軍人的戰鬥精神,也有利於軍人時刻牢記保衞祖國的神聖使命。
2018年誓詞
2018年3月22日中央軍委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我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我宣誓:服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服從命令,忠於職守,嚴守紀律,保守秘密,英勇頑強,不怕犧牲,苦練殺敵本領,時刻準備戰鬥,絕不叛離軍隊,誓死保衞祖國。”
[1]
- 參考資料
-
- 1.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 .國防部[引用日期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