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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違章
鎖定
- 中文名
- 車輛違章
- 釋 義
- 機動車輛違反交通管理規定的行為
- 適用範圍
- 機動車
- 避免方式
- 熟悉交通法規
車輛違章違章罰款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的,退還多收取的費用,並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收檢驗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並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七條
非法安裝警報器、標誌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車輛違章違章記分
車輛違章記12分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車輛違章記9分
1.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4.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車輛違章記6分
1.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3.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的;
7.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8.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9.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10.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車輛違章記3分
1.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4.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6.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7.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8.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9.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10.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或者設置警告標誌的;
12.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
13.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14.連續駕駛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車輛違章記1分
1.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
3.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5.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6.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
7.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8.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9.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車輛違章法律依據
車輛違章處罰依據
1、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1]
車輛違章記分依據
2、記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週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二次累積記分滿12分或者累積記分滿24分未滿36分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預約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不合格的,十日後預約重新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三次以上累積記分滿12分或者累積記分滿36分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預約參加場地駕駛技能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不合格的,十日後預約重新考試。
[4]
車輛違章違章查詢
1、到各市各區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
2、登陸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擊查詢即可。廣大車友也可以登錄到到全國車輛交通違章查詢服務平台查詢。
3、撥打聲訊電話查詢。
4、通過編寫手機短信查詢違章。
違章未處理後果:
記分週期內超出12分當你違章後沒能及時查詢得知違法行為,有可能多次同樣的違章行為,然而一個記分週期(一年)是12分,你已經超出分值,交了罰款和滯納金後積分是不會自動消除的,還應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才能消除積分的,會給你帶來很多不便。
[2]
避免車輛違章:
2、熟練掌握駕駛車輛,眼睛可以看到的範圍更大,不至於手忙腳亂的分散注意力,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頭。
3 、儘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例如導航儀類的安全行車系統做測速提示。
4 、經常看看地圖,熟悉路線,減少出現繞彎的概率。
車輛違章違章代碼
全國各省的交通違法代碼各不相同,通常是由四位數字組成,按交通法中通行原則進行分類,排列順序從左到右依次為一位行為分類代碼,一位計分分類代碼,後兩位為數字順序碼。
第一位:行為分類代碼,表示在道路交通法中的所處的分類代碼;
第二位:記分分類代碼,表示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分類代碼;
第三、四位:順序碼,表示在同一行為分類中出現的行為的順序碼。例如:1303——“1”表示機動車行為,第2個數字“3”表示要扣3分,後面的“03”表示在扣3分這一類裏的第三個行為。
交通違章代碼:
違法代碼 | 違法行為名稱 | 違反條款 | 處罰依據 | 強制措施類型與依據 | 違法記分 | 處罰 | 備註 |
機 動 車 通 行 | |||||||
10010 | 駕駛拼裝的摩托車、拖拉機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六條 | 《法》第一百條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收繳物品:《法》第一百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11 | 駕駛拼裝的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六條 | 《法》第一百條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收繳物品:《法》第一百條第一款 | 0 | 罰款15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12 | 駕駛拼裝的營運載客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六條 | 《法》第一百條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收繳物品:《法》第一百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20 |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摩托車、拖拉機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四條第三款 | 《法》第一百條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收繳物品:《法》第一百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21 |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四條第三款 | 《法》第一百條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扣留機動車、收繳物品:《法》第一百條第一款 | 0 | 罰款15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23 |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營運載客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四條第三款 | 《法》第一百條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扣留機動車、收繳物品:《法》第一百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30 |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 《法》第七十條第一款 | 《法》第一百零一條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40 |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 | 《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 | 《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50 | 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被註銷後)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的 | 《法》第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1000,處10日拘留 | - |
10051 | 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被註銷後)駕駛營運載客汽車的 | 《法》第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10052 | 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被註銷後)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的 | 《法》第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500 | - |
10060 |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以外的機動車的 | 《法》第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800,處10日拘留 | - |
10061 |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營運載客汽車的 | 《法》第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1500,處15日拘留 | - |
10062 |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的 | 《法》第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400,處5日拘留 | - |
10070 | 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辦法》對車輛類型有具體規定的除外)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1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71 | 把營運載客汽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72 | 把摩托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73 | 明知他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將機動車(不含摩托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80 | 把機動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辦法》對車輛類型有具體規定的除外)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1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81 | 把營運載客汽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82 | 把摩托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4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83 | 明知他人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仍將中型以上載客汽車、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和校車等重點車輛交由其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90 | 把機動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的(《辦法》對車輛類型有具體規定的除外)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91 | 把營運載客汽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1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92 | 把摩托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093 | 明知他人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仍將中型以上載客汽車、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和校車等重點車輛交由其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0100 | 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營運汽車的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1000 | - |
10101 | 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非營運汽車的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500 | - |
10102 | 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摩托車的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200 | - |
10110 | 非法安裝警報器的 | 《法》第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七條 | 收繳物品:《法》第九十七條 | 0 | 罰款2000 | - |
10120 | 非法安裝標誌燈具的 | 《法》第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七條 | 收繳物品:《法》第九十七條 | 0 | 罰款2000 | - |
10130 | 在駕駛證丟失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出示有效電子駕駛證不予處罰 |
10140 | 駕駛證損毀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出示有效電子駕駛證不予處罰 |
10160 | 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 | - |
10170 | 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 《法》第十七條 | 《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一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 | 0 | 罰款0-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2倍罰款 | - |
10180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法》第三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190 |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法》第三十七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200 | 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 | 《法》第三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230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未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後的路口、路段的 | 《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240 | 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 《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250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 | 《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260 | 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通行的 | 《法》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310 | 運載危險物品未經批准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350 | 客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361 | 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附載作業人員的 | 《法》第五十條第二款、《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362 | 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客的 | 《法》第五十條第二款、《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370 | 未將故障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 《法》第五十二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380 | 不避讓正在作業的道路養護車、工程作業車的 | 《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39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法》第五十六條、《條例》第六十三條 | 《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0 | 罰款100 | 現場執法用,先履行告知程序,再依法予以處罰 |
10391 | 違反交通信號,在嚴管路、城市快速路停車的(限輔道) | 《法》第五十六條、《條例》第六十三條 | 《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0 | 罰款100 | 在提醒糾正的同時可予以處罰 |
10392 | 違反交通信號,壓占人行橫道、網狀線停車的 | 《法》第五十六條、《條例》第六十三條 | 《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0 | 罰款100 | 在提醒糾正的同時可予以處罰 |
10393 | 違反交通信號停車,造成車輛緩行、交通擁堵的 | 《法》第五十六條、《條例》第六十三條 | 《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0 | 罰款100 | 在提醒糾正的同時可予以處罰 |
10394 | 違反交通信號停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 《法》第五十六條、《條例》第六十三條 | 《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0 | 罰款100 | 在提醒糾正的同時可予以處罰 |
10395 | 違法停車在當日已被提醒糾正且不予實施處罰,再次實施違法停車行為的 | 《法》第五十六條、《條例》第六十三條 | 《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0 | 罰款100 | 先履行告知程序,再依法予以處罰 |
10396 | 違反規定停車的 | 《法》第五十六條、《條例》第六十三條 | 《法》第九十條 | 可以拖移機動車:《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0 | 罰款100 | 非現場執法用,先履行告知程序,再依法予以處罰, |
10410 | 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作業時未開啓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 《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430 | 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 《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470 | 機動車未按規定鳴喇叭示意的 | 《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480 |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八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首違警告 |
10490 |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10500 | 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時未低速通過的 | 《條例》第六十四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510 |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指定的道口通過的 | 《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520 |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指定的時間通過的 | 《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530 | 機動車行經渡口,不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不依次待渡的 | 《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540 | 上下渡船時,不低速慢行的 | 《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550 |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警報器的 | 《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條例》第六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560 |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標誌燈具的 | 《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570 | 機動車在單位院內、居民居住區內不低速行駛的 | 《條例》第六十七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50 | - |
10580 | 機動車在單位院內、居民居住區內不避讓行人的 | 《條例》第六十七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50 | - |
10590 | 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六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600 | 駕駛摩托車在車把上懸掛物品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六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610 | 拖拉機駛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道路的 | 《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620 | 拖拉機駛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 | 《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630 | 拖拉機載人的 | 《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640 | 拖拉機牽引多輛掛車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辦法》第五十條第十項 | - | 0 | 罰款100 | - |
10651 | 申請人不按指定路線上道路學習駕駛的 | 《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 | 《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五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661 | 申請人不按指定時間上道路學習駕駛的 | 《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 | 《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五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671 | 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使用符合規定的機動車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六條 | - | 0 | 罰款500 | - |
10681 | 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沒有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七條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2000,可以處15日拘留 | - |
10690 | 使用教練車時有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乘坐的 | 《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700 | 實習期內未按規定粘貼或懸掛實習標誌的 | 《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720 |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的 | 《法》第二十一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730 |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 《法》第二十一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10750 |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10760 | 機動車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間通行的 | 《法》第三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10770 | 駕駛機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780 | 機動車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 《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500 | - |
10781 | 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造成交通事故等後果的 | 《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處10日拘留 | - |
10800 | 已註冊登記機動車的信息或者事項變更後,未按規定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備案的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三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第八項 | - | 0 | 罰款200 | - |
10820 | 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 《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四款 | 《法》第九十條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200 | - |
10830 | 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 | 《法》第二十一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三項 | - | 0 | 罰款200 | - |
10840 | 改變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五項 | - | 0 | 罰款200 | - |
10850 | 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第一款、《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五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第六項 | - | 0 | 罰款200 | - |
10860 | 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規定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 《條例》第六條、《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七項 | - | 0 | 罰款200 | - |
10871 | 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小型客運車輛拆卸座位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10872 | 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摩托車加裝傘具或防風罩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873 | 小型客運、貨運車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小型客運車輛拆卸座位除外) | 《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874 | 大中型貨運、客運車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 | - | 0 | 罰款500 | - |
10891 | 公路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的(行李艙裝載貨物未超過核定載質量)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 | - | 0 | 警告 | - |
10892 | 公路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的(車貨總質量尚未超過車輛核定總質量)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0 | 罰款500 | - |
10893 | 公路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的(行李艙裝載貨物超過核定載質量,且車貨總質量超過車輛核定總質量)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0 | 罰款1500 | - |
10894 | 公路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人貨混裝)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0 | 罰款2000 | - |
10900 |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誌指示的 | 《法》第三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10910 |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線指示的 | 《法》第三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10920 |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930 | 駕駛時觀看電視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940 | 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 《法》第四十三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0950 | 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的 | 《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960 | 實習期內駕駛營運客車的 | 《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970 | 實習期內駕駛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 | 《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980 | 實習期內駕駛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的 | 《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10990 | 實習期內駕駛的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 《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11020 |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五項、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100 | - |
11030 |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 《條例》第四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200 | - |
11110 | 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100 | - |
11160 |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 | 《法》第三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100 | - |
11170 |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法》第三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100 | - |
11180 | 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三條、《條例》第十六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第四項 | - | 1 | 罰款200 | 車輛使用性質非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危化品運輸 |
- | 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三條、《條例》第十六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第四項 | - | 1 | 罰款200 | 22.5.1以後啓用 |
11190 | 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 《法》第五十一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50 | - |
1120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法》第五十一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50 | - |
11210 |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掉頭的 | 《法》第三十八條、《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200 | - |
11220 | 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掉頭的 | 《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200 | - |
11230 | 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200 | - |
1124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的 | 《條例》第五十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100 | - |
11250 | 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200 | - |
11260 |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1 | 罰款200 | - |
11261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1 | 罰款200 | - |
11270 |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200 | 使用性質為OPQS |
1128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200 | - |
11290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200 | - |
1130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200 | 首違警告 |
13040 | 從前車右側超車的 | 《條例》第四十七條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050 | 前車左轉彎時超車的 | 《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060 | 前車掉頭時超車的 | 《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070 | 前車超車時超車的 | 《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080 | 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超車的 | 《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090 | 超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 《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100 | 在鐵路道口、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點超車的 | 《法》第四十三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110 | 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的 | 《法》第五十二條、《條例》第六十條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120 | 準備進入環形路口不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的 | 《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100 | - |
13130 | 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的 | 《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項、第五十二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100 | - |
13140 |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不讓左轉彎車輛先行的 | 《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項、第五十二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100 | - |
13150 | 機動車通過無燈控或交警指揮的路口,不按交通標誌、標線指示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 《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100 | - |
13160 | 機動車通過無燈控、交警指揮、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路口,不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的 | 《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100 | - |
13270 | 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法》第五十二條、《條例》第六十條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330 | 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 | 《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340 | 機動車不避讓盲人的 | 《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100 | - |
13550 | 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100 | - |
13560 | 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 | 《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100 | - |
1357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580 | 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 | 《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100 | - |
13590 | 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600 | 連續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交通方式為B、G、H、Q且使用性質非危化品運輸 |
13401 | 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三條、《條例》第十六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第四項 | - | 3 | 罰款200 | 2022.4.30停用 |
13610 | 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三條、《條例》第十六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第四項 | - | 3 | 罰款200 | 2022.5.1啓用 |
13620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631 |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車輛等候、緩慢行駛時,違反規定進入路口的 | 《法》第四十五條 | 《辦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 | 3 | 罰款200 | - |
13632 |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車輛等候、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的 | 《法》第四十五條 | 《辦法》第五十五條第三項 | - | 3 | 罰款200 | - |
13633 |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車輛等候、緩慢行駛時,佔用對面車道的 | 《法》第四十五條 | 《辦法》第五十五條第四項 | - | 3 | 罰款200 | - |
13634 |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車輛等候、緩慢行駛時,進入非機動車道、人行道行駛的 | 《法》第四十五條 | 《辦法》第五十五條第六項 | - | 3 | 罰款200 | - |
13640 | 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 | - | 3 | 罰款200 | - |
13650 | 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 | - | 3 | 罰款200 | - |
13661 |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3 | 罰款500 | 30%<=(實載量-核載量)/核載量<50% |
13662 | 駕駛危險品運輸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 | 3 | 罰款500 | 30%<=(實載量-核載量)/核載量<50% |
13671 | 駕駛載貨汽車違反規定載客(載客一人) | 《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3 | 罰款500 | - |
13672 | 駕駛載貨汽車違反規定載客的(二人以上不足五人) | 《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3 | 罰款1000 | - |
13673 | 駕駛載貨汽車違反規定載客的(五人以上) | 《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3 | 罰款2000 | - |
13680 |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九條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使用性質非OPQSBE 20%<=(實載量-核載量)/核載量<50% 核載量<7 |
13690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道路類型非高速、城市快速路 |
13710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50 | - |
13720 |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 | - | 3 | 罰款200 | - |
1373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 《法》第三十五條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16101 | 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營運載客汽車的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6 | 罰款1000,處15日拘留 | - |
16102 | 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摩托車的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6 | 罰款200,處5日拘留 | - |
16103 | 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辦法》對車輛類型有具體規定的除外)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6 | 罰款500,處10日拘留 | - |
16170 | 運載危險物品時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180 | 運載危險物品時未懸掛警示標誌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190 | 運載危險物品時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210 | 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6 | 罰款500 | - |
16220 | 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第八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230 | 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二條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6 | 罰款500 | - |
16250 | 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 《法》第三十八條、《條例》第三十八條、四十條、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28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29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300 | 駕駛校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310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32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33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340 |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350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400 |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410 |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懸掛警示標誌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430 | 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 《法》第七十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 | 可以扣留機動車:《法》第七十二條 | 6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16440 | 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 《條例》第二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扣留機動車、拖移機動車:《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 | 6 | 罰款200 | - |
16451 |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足百分之百)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6 | 罰款1000 | (實載量-核載量)/核載量>=50% |
16452 | 駕駛危險品運輸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足百分之百)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6 | 罰款1500 | (實載量-核載量)/核載量>=50% |
16453 |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超過百分之百)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6 | 罰款1500 | (實載量-核載量)/核載量>=50% |
16454 | 駕駛危險品運輸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超過百分之百)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6 | 罰款2000 | (實載量-核載量)/核載量>=50% |
16460 | 駕駛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470 | 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480 |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490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16500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6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高速、城市快速路 |
16501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6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高速、城市快速路 |
16510 | 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處罰主體:公安機關)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三項 | - | 6 | 罰款5萬 | - |
17101 | 駕駛公路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12 | 罰款1000 | - |
17102 | 駕駛公路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12 | 罰款2000 | - |
17121 |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濃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 | 12 | 罰款2000,暫扣駕駛證6個月 | - |
17122 |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濃度40毫克以上不足60毫克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 | 12 | 罰款1500,暫扣駕駛證6個月 | - |
17123 |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濃度20毫克以上不足40毫克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 | 12 | 罰款1000,暫扣駕駛證6個月 | - |
17140 | 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二條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12 | 罰款2000 | - |
1722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1723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17240 | 駕駛校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17250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17320 | 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 《法》第七十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 | 可以扣留機動車:《法》第七十二條 | 12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17330 | 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車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八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17340 | 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逆行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八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17350 | 在城市快速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八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17360 | 駕駛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 12 | 罰款200 | - |
17370 |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百以上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17380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限速分別為60、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7381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限速分別為60、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分別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7390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限速分別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7391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限速分別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分別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7400 |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 | - | 12 | 罰款3倍以下最高5萬 | - |
1741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限速分別為60、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74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輛在限速分別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分別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742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限速分別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7421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輛在限速分別為60、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分別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7430 | 駕駛校車在限速分別為60、70、80公里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7431 | 駕駛校車在限速分別為60、70、80公里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9011 |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駛摩托車、拖拉機) | 《法》第十九條第四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可以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9 | 罰款200 | - |
19012 |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摩托車、拖拉機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 | 《法》第十九條第四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9 | 罰款500 | - |
19013 |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營運機動車) | 《法》第十九條第四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9 | 罰款1000 | - |
19020 | 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一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 | 9 | 罰款200 | - |
19030 | 駕駛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 | - | 9 | 罰款200 | - |
19040 | 駕駛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 | - | 9 | 罰款200 | - |
19050 | 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行車道上違法停車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八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9 | 罰款200 | - |
19060 | 駕駛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第八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9 | 罰款200 | - |
19070 |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 | 《法》第九十條 | - | 9 | 罰款200 | - |
19080 | 連續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 | 《法》第九十條 | - | 9 | 罰款200 | - |
19090 | 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9 | 罰款3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19120 | 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9 | 罰款200 | - |
19130 |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9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城市快速路 |
19131 |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9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城市快速路 |
1914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9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城市快速路 |
1914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9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城市快速路 |
19150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限速分別為60、70、80)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9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城市快速路 |
19151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9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城市快速路 |
1916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120、140、16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9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城市快速路 |
19161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9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類型非城市快速路 |
非 機 動 車 通 行 | |||||||
20010 | 非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 《法》第七十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 | 可以扣留非機動車:《法》第七十二條 | 0 | 罰款500,處15日拘留 | - |
20020 | 非機動車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 《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 | 可以扣留非機動車:《法》第七十二條 | 0 | 罰款500 | - |
20030 | 非機動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十八條第一款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040 | 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法》第三十五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050 | 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非機動車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的 | 《法》第三十六條、第五十七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060 | 非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的 | 《法》第三十七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070 | 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 | 《法》第三十八條、《條例》第三十八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四十三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080 | 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 | 《法》第三十八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090 | 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法》第五十七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100 | 醉酒駕駛、駕馭非機動車、畜力車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第七十三條第一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可以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110 | 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超速行駛的 | 《法》第五十八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121 | 駕駛電動自行車時速超過15公里以上未達25到公里的 | 《法》第五十八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122 | 駕駛電動自行車時速超過25公里以上未達35到公里的 | 《法》第五十八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123 | 駕駛電動自行車時速超過35公里以上的 | 《法》第五十八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130 | 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載物的 | 《條例》第七十一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140 | 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的 | 《法》第五十九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150 | 非機動車停放時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法》第五十九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160 | 非機動車通過路口,轉彎的非機動車不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的 | 《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170 | 非機動車通過路口,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強行進入的 | 《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180 | 非機動車通過路口,向左轉彎時,不靠路口中心點右側轉彎的 | 《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三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190 | 非機動車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條例》第六十八條第四項 | 《法》第八十九條、《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200 | 非機動車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不能轉彎時,不依次等候的 | 《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五項 | 《法》第八十九條、《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210 | 行經無燈控或交警指揮的路口,不讓標誌、標線指示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 《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一項 | 《法》第八十九條、《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220 | 行經無燈控、交警指揮或標誌、標線控制的路口,無交通標誌標線,不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的 | 《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項 | 《法》第八十九條、《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230 | 行經無燈控或交警指揮的路口,右轉彎的非機動車不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的 | 《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三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240 |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時不下車推行的 | 《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250 | 有人行橫道時,非機動車不從人行橫道橫過機動車道的 | 《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 | 《法》第八十九條、《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260 | 有行人過街設施時,非機動車不從行人過街設施橫過機動車道的 | 《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270 | 非機動車借道行駛後不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的 | 《條例》第七十條第二款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280 | 非機動車轉彎時未減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四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可以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290 | 非機動車超車時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四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300 | 駕駛非機動車牽引車輛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五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310 | 駕駛非機動車攀扶車輛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五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320 | 非機動車被其他車輛牽引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五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330 | 駕駛非機動車時雙手離把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五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340 | 駕駛非機動車時手中持物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五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350 | 駕駛非機動車時扶身並行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六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360 | 駕駛非機動車時互相追逐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六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370 | 駕駛非機動車時曲折競駛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六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380 | 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七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390 | 在道路上騎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七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400 | 非下肢殘疾的人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八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410 | 自行車加裝動力裝置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九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420 | 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九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20430 | 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十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440 | 非機動車不避讓盲人的 | 《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20450 | 駕馭畜力車橫過道路時,駕馭人未下車牽引牲畜的 | 《法》第六十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460 | 畜力車並行的 | 《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二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470 | 駕駛畜力車時駕馭人離開車輛的 | 《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二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480 | 駕駛畜力車時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超車的 | 《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三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490 | 駕駛兩輪畜力車不下車牽引牲畜的 | 《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三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500 | 使用未經馴服的牲畜駕車的 | 《條例》第七十三條第四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510 | 隨車幼畜未栓系的 | 《條例》第七十三條第四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520 | 停放畜力車時未拉緊車閘的 | 《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五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530 | 停放畜力車時未栓系牲畜的 | 《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五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20 | - |
20540 | 未滿12週歲駕駛自行車、三輪車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50 | - |
20550 | 未滿16週歲駕駛、駕馭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畜力車的 | 《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二項、第七十三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行 人 和 乘 車 人 通 行 | |||||||
30010 | 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 | 《法》第三十八條、第六十二條、《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三十九條、四十三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020 | 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 | 《法》第三十八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030 | 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的 | 《法》第六十一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040 | 行人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邊行走的 | 《法》第三十六條、六十一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050 | 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 | 《法》第六十二條、《條例》第七十五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060 | 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 | 《法》第六十三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10 | - |
30070 | 行人倚坐道路隔離設施的 | 《法》第六十三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10 | - |
30080 | 行人扒車的 | 《法》第六十三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090 | 行人強行攔車的 | 《法》第六十三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100 | 行人實施其他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的 | 《法》第六十三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110 | 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時,沒有其監護人或對其負有管理職責的人帶領的 | 《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10 | - |
30120 |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未使用導盲手段的 | 《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130 | 行人不按規定通過鐵路道口的 | 《法》第六十五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140 | 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 | 《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一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150 | 行人在車行道內坐卧、停留、嬉鬧的 | 《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二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160 | 行人有追車、拋物擊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的 | 《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三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170 | 行人不按規定橫過機動車道的 | 《法》第六十二條、《條例》第七十五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10 | - |
30180 | 行人列隊在道路上通行時每橫列超過2人的 | 《條例》第七十六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190 | 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法》第五十一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10 | - |
30200 | 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 《法》第五十一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10 | - |
30210 | 乘車人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 | 《法》第六十六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220 | 乘車人向車外拋灑物品的 | 《法》第六十六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230 | 乘車人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 《法》第六十六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10 | - |
30240 | 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的 | 《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一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10 | - |
30250 | 在機動車道上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的 | 《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260 | 開關車門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270 | 機動車行駛中乘坐人員干擾駕駛的 | 《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四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280 | 機動車行駛中乘坐人員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的 | 《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四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30290 | 乘車人在機動車行駛中跳車的 | 《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四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30300 | 乘坐兩輪摩托車未正向騎坐的 | 《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五項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警告 | - |
高 速 公 路 特 別 通 行 規 定 | |||||||
40010 | 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的 | 《法》第六十七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40020 | 拖拉機駛入高速公路的 | 《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40030 | 非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 《法》第六十七條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50 | - |
40040 |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後,車上人員未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的 | 《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 | 《法》第八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40050 |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首違警告 |
40060 |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高速公路時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 | 《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40070 | 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駛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40090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通過施工作業路段,不減速行駛的 | 《條例》第八十四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40100 | 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首違警告 |
40110 | 在高速公路上試車或學習駕駛機動車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五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40120 | 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 《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40140 |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載人的 | 《條例》第八十三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40150 |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兩輪摩托車載人的 | 《條例》第八十三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4016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下的 | 《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40170 |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 《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40180 | 駕駛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里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的 | 《法》第六十七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41010 |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法》第五十一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 | 罰款50 | - |
43020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六十條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43030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後,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的 | 《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六十條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43061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於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 | 《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43110 |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超車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4312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3 | 罰款200 | - |
4608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4609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4610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46110 |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46120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46160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6 | 罰款200 | - |
47010 |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47020 |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47030 | 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47060 |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4707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47080 |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47090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12 | 罰款200 | - |
471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8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71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71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8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7112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7121 |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8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7122 |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7131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8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7132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7140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未達到180公里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七十八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15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7141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80公里及以上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12 | 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4901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違法停車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9 | 罰款200 | - |
49020 | 駕駛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 | 《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條 | - | 9 | 罰款200 | - |
其 他 規 定 | |||||||
50010 | 偽造、變造摩托車、拖拉機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3000,處5日拘留 | - |
50011 | 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4000,處10日拘留 | - |
50012 | 偽造、變造營運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0,處15日拘留 | - |
50020 | 偽造、變造摩托車、拖拉機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3000,處5日拘留 | - |
50021 | 偽造、變造拖拉機、摩托車以外非營運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4000,處10日拘留 | - |
50022 | 偽造、變造營運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0,處15日拘留 | - |
50030 | 偽造、變造摩托車、拖拉機機動車行駛證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3000,處5日拘留 | - |
50031 | 偽造、變造拖拉機、摩托車以外非營運車輛行駛證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4000,處10日拘留 | - |
50032 | 偽造、變造營運車輛機動車行駛證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0,處15日拘留 | - |
50040 | 偽造、變造摩托車、拖拉機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2000,處5日拘留 | - |
50041 | 偽造、變造拖拉機、摩托車以外非營運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2500,處7日拘留 | - |
50042 | 偽造、變造營運車輛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3000,處10日拘留 | - |
50050 | 偽造、變造摩托車、拖拉機機動車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2000,處5日拘留 | - |
50051 | 偽造、變造拖拉機、摩托車以外非營運機動車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2500,處7日拘留 | - |
50052 | 偽造、變造營運車輛機動車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3000,處10日拘留 | - |
50060 | 偽造、變造摩托車、拖拉機機動車駕駛證的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3000,處5日拘留 | - |
50061 | 偽造、變造拖拉機、摩托車以外非營運機動車駕駛證的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4000,處10日拘留 | - |
50062 | 偽造、變造營運車輛機動車駕駛證的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0,處15日拘留 | - |
50070 |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3000,處5日拘留 | - |
50071 | 使用偽造、變造拖拉機、摩托車以外非營運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4000,處7日拘留 | - |
50072 | 使用偽造、變造的營運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0,處10日拘留 | - |
50100 | 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拖拉機檢驗合格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2000,處5日拘留 | - |
50101 | 使用偽造、變造拖拉機、摩托車以外非營運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2500,處7日拘留 | - |
50102 | 使用偽造、變造的營運車輛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3000,處10日拘留 | - |
50110 | 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拖拉機機動車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2000,處5日拘留 | - |
50111 | 使用偽造、變造的拖拉機、摩托車以外非營運機動車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2500,處7日拘留 | - |
50112 | 使用偽造、變造的營運機動車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 | 0 | 罰款3000,處10日拘留 | - |
50130 | 使用其它摩托車、拖拉機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0 | 罰款3000 | - |
50131 | 使用除摩托車、拖拉機以外的其他非營運機動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0 | 罰款4000 | - |
50132 | 使用其他營運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0 | 罰款5000 | - |
50160 | 使用其他摩托車、拖拉機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0 | 罰款3000 | - |
50161 | 使用除摩托車、拖拉機以外的其他非營運機動檢驗合格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0 | 罰款4000 | - |
50162 | 使用其他營運車輛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0 | 罰款5000 | - |
50170 | 使用其他摩托車、拖拉機的機動車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0 | 罰款3000 | - |
50171 |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0 | 罰款4000 | - |
50172 | 使用其他營運車輛的機動車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0 | 罰款5000 | - |
50180 | 強迫駕駛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財產損失事故,積極履行賠付義務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500 | - |
50181 | 強迫駕駛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財產損失事故,拒不履行賠付義務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1500,可以處10日拘留 | - |
50182 | 強迫駕駛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傷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50190 | 故意損毀交通設施,僅造成財產損失事故,積極履行賠付義務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500 | - |
50191 | 故意損毀交通設施,僅造成財產損失事故,拒不履行賠付義務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1500,可以處10日拘留 | - |
50192 | 故意損毀交通設施,造成傷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50200 | 故意移動交通設施,僅造成財產損失事故,積極履行賠付義務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500 | - |
50201 | 故意移動交通設施,僅造成財產損失事故,拒不履行賠付義務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1500,可以處10日拘留 | - |
50202 | 故意移動交通設施,造成傷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50210 | 故意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僅造成財產損失事故,積極履行賠付義務的)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500 | - |
50211 | 故意塗改交通設施,僅造成財產損失事故,拒不履行賠付義務的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1500,處10日拘留 | - |
50212 | 故意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傷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50220 | 非法攔載機動車,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八項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1500,處10日拘留 | - |
50221 | 非法攔載機動車,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較大財產損失的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八項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50230 | 非法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八項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1500,處15日拘留 | - |
50231 | 非法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八項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50240 | 在省道、縣道道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物或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妨礙安全視距拒不排除障礙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一百零六條 | - | 0 | 罰款500 | - |
50241 | 在城市快速路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物或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妨礙安全視距拒不排除障礙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一百零六條 | - | 0 | 罰款1500 | - |
50242 | 在高速公路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物或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妨礙安全視距拒不排除障礙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一百零六條 | - | 0 | 罰款2000 | - |
50250 | 在省道、縣道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物或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妨礙安全視距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一百零六條 | - | 0 | 罰款500 | - |
50251 | 在城市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物或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妨礙安全視距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一百零六條 | - | 0 | 罰款1500 | - |
50252 | 在高速公路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物或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妨礙安全視距的 | 《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法》第一百零六條 | - | 0 | 罰款2000 | - |
50260 | 擅自挖掘道路影響交通安全的 | 《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 | 《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20000 | - |
50270 | 擅自佔用道路施工影響交通安全的 | 《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 | 《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20000 | - |
50280 | 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活動的 | 《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 | 《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20000 | - |
50290 |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 《法》第十四條 | 《法》第一百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法》第一百條第三款 | 0 | 罰款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 | - |
50300 | 其他機動車噴塗特種車特定標誌圖案的 | 《法》第十五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50310 | 生產拼裝機動車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 《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 | 收繳物品:《法》第一百條第三款 | 0 | 罰款200000 | - |
50320 | 生產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 《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200000 | - |
50330 | 銷售拼裝機動車的 | 《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 | 《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200000 | - |
50340 | 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 | 《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 | 《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200000 | - |
50350 | 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仍繼續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 | 0 | 罰款200 | - |
50360 | 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仍繼續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 | 0 | 罰款200 | - |
50370 | 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 0 | 罰款200 | - |
50381 | 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的 | 《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一項 | - | 0 | 警告 | - |
50382 | 客運車輛未按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放大牌號不清晰的 | 《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一項 | - | 0 | 警告 | - |
50390 | 對符合暫扣和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情形,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後駕駛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 | 《法》第一百一十條 | 《法》第一百一十條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50400 |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 | 《條例》第一百零三條 | 《條例》第一百零三條、《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條例》第一百零三條,撤銷機動車登記許可 | 0 | 罰款2000 | - |
50410 |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 | 《條例》第一百零三條 | 《條例》第一百零三條、《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條例》第一百零三條,撤銷駕駛證許可 | 0 | 罰款2000 | - |
50420 | 12個月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 | 《條例》第二十五條 | 《條例》第二十五條 | - | 0 | 公告停用 | - |
50430 | 車輛被扣留後,經公告三個月後仍不來接受處理的 | 《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 | 《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條例》第一百零七條 | 處理依據:《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條例》第一百零七條 | 0 | 警告,依法處理 | - |
50441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等機動車出具虛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結果的 | 《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 | 撤銷依據:《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 | 0 | 罰款所收檢驗費用5倍以上8倍以下罰款 | - |
50442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大型載客汽車,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核載十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車,重型、中型載貨汽車等機動車出具虛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結果的 | 《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 | 撤銷依據:《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 | 0 | 罰款所收檢驗費用8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 - |
50450 | 擅自停止使用停車場或改作他用的 |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 |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 | - | 0 | 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處以每車位每日100元罰款 | - |
50463 | 運輸單位的客運車輛載客或貨運車輛超載,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 《法》第九十二條第四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四款、《辦法》第六十條 | - | 0 | 罰款2000 | - |
50464 | 運輸單位的客運車輛載客或貨運車輛超載,經兩次以上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 《法》第九十二條第四款 | 《法》第九十二條第四款、《辦法》第六十條 | - | 0 | 罰款5000 | - |
50470 | 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的 | 《法》第十六條第二項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 | 扣留機動車:《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 | 0 | 罰款500 | - |
50480 | 未經許可,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的 | 《法》第三十一條 | 《法》第一百零四條 | - | 0 | 罰款200000 | - |
50500 | 車輛所有人使用拼裝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扣留機動車:《法》第一百條第一款、《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0 | 罰款100,000 | - |
50510 | 車輛所有人使用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扣留機動車:《法》第一百條第一款、《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0 | 罰款100,000 | - |
50520 | 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 | 扣留機動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0 | - |
50530 | 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 | 扣留機動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0 | - |
50540 | 偽造、變造校車標牌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款 | 扣留機動車、收繳物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款 | 0 | 罰款5000 | - |
50550 | 未按照規定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500 | - |
50561 | 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 《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 - | 0 | 警告 | - |
50570 |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摩托車、農用車駕駛證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 | 收繳物品:《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 | 0 | 罰款200 | - |
50571 |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摩托車、農用車以外機動車駕駛證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 | - | 0 | 罰款500 | - |
50580 | 機動車駕駛人請他人代為接受處罰和記分並支付經濟利益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5萬 | - |
50600 | 組織機動車駕駛人請他人代為接受處罰和記分並支付經濟利益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5倍以下最高10萬 | - |
50610 | 組織他人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5倍以下最高10萬 | - |
50620 | 機動車駕駛人蔘加滿分教育時在簽註學習記錄、滿分學習考試中弄虛作假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1000 | - |
50630 | 機動車駕駛人在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中弄虛作假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 | - | 0 | 罰款1000 | - |
50640 |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蔘加滿分教育簽註學習記錄、滿分學習考試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2000 | - |
50650 | 組織機動車駕駛人蔘加滿分教育時在簽註學習記錄、滿分學習考試中弄虛作假,沒有違法所得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660 | 組織機動車駕駛人在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中弄虛作假,沒有違法所得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670 | 組織他人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蔘加滿分教育簽註學習記錄、滿分學習考試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沒有違法所得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690 |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等業務的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 | - |
50700 | 組織、參與實施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並謀取經濟利益的 | 《條例》第一百零三條 | 《條例》第一百零三條、《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萬 | - |
50710 | 組織、參與實施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等業務並謀取經濟利益的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萬 | - |
50720 |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一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500 | - |
50730 | 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舞弊行為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 | - |
50750 | 組織、參與實施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並牟取經濟利益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四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萬 | - |
50760 | 組織、參與實施在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舞弊行為並牟取經濟利益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四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萬 | - |
50770 | 組織、參與實施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牟取經濟利益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四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萬 | - |
50780 |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五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五款 | - | 0 | 罰款500 | - |
50790 |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五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五款 | - | 0 | 罰款2000 | - |
50800 | 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審驗教育時在簽註學習記錄、學習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一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1000 | - |
50810 |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審驗教育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二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二款 | - | 0 | 罰款2000 | - |
50820 | 組織他人實施參加審驗教育時在簽註學習記錄、學習過程中弄虛作假,有違法所得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三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830 | 組織他人實施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審驗教育,有違法所得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三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840 | 組織他人實施參加審驗教育時在簽註學習記錄、學習過程中弄虛作假,沒有違法所得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三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850 | 組織他人實施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審驗教育,沒有違法所得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三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一百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860 |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機動車登記的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條第一款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500 | - |
50870 | 申請人通過機動車虛假交易、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手段,在機動車登記業務中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二款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二款 | - | 0 | 罰款500 | - |
50880 | 組織、參與實施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機動車登記牟取經濟利益的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三款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萬 | - |
50890 | 組織、參與實施通過機動車虛假交易、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手段,在機動車登記業務中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三款 |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上5倍以下最高10萬 | - |
50900 | 組織機動車駕駛人蔘加滿分教育時在簽註學習記錄、滿分學習考試中弄虛作假,有違法所得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910 | 組織機動車駕駛人在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中弄虛作假,有違法所得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920 | 組織他人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蔘加滿分教育簽註學習記錄、滿分學習考試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有違法所得的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 - | 0 | 罰款3倍以下最高2萬 | - |
50930 | 處理交通事故時,因收集證據的需要扣留事故車輛的 | 《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一款 | 可以扣留機動車:《法》第七十二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一款 | 0 | - | - |
78011 | 因收集證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 《法》七十二條、《交通違法處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 可以扣留機動車:《法》第七十二條、《交通違法處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 0 | - | - |
57011 | 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拖拉機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12 | 罰款3000,處5日拘留 | - |
57012 |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12 | 罰款4000,處10日拘留 | - |
57013 | 使用偽造、變造的營運車輛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12 | 罰款5000,處15日拘留 | - |
57021 | 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拖拉機的機動車行駛證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12 | 罰款3000,處5日拘留 | - |
57022 |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行駛證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12 | 罰款4000,處10日拘留 | - |
57023 | 使用偽造、變造的營運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的 | 《法》第十六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12 | 罰款5000,處15日拘留 | - |
57031 | 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拖拉機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12 | 罰款3000,處5日拘留 | - |
57032 |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12 | 罰款4000,處10日拘留 | - |
57033 | 使用偽造、變造的營運車輛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 12 | 罰款5000,處15日拘留 | - |
57041 | 使用其他摩托車、拖拉機的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12 | 罰款3000 | - |
57042 |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12 | 罰款4000 | - |
57043 | 使用其他運營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12 | 罰款5000 | - |
57051 | 使用其他摩托車、拖拉機的機動車行駛證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12 | 罰款3000 | - |
57052 |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12 | 罰款4000 | - |
57053 | 使用其他營運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的 | 《法》第十六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收繳物品、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 | 12 | 罰款5000 | - |
57060 | 使用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款 | 扣留機動車、收繳物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款 | 12 | 罰款5000 | - |
其 他 規 定 | |||||||
60010 |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載人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020 |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拖帶掛車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030 |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大於牽引的機動車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040 | 使用軟連接裝置牽引故障機動車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050 | 牽引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未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060 | 使用汽車吊車牽引車輛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070 | 使用輪式專用機械牽引車輛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080 | 使用摩托車牽引車輛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090 | 牽引摩托車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100 | 未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轉向或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機動車的 | 《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三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120 | 摩托車後座乘坐不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人的 | 《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130 | 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的 | 《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140 | 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飄散載運物的 | 《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五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170 | 駕駛載客汽車、貨運機動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 《法》第四十九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60183 | 補領後繼續使用原(摩托車、拖拉機)機動車駕駛證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第二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 | 收繳物品:《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 | 0 | 罰款50 | - |
60184 | 補領後繼續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第二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 | 收繳物品:《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 | 0 | 罰款200 | - |
60190 |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200 | - |
60191 | 發生事實清楚的輕微財產損失交通事故,不按規定撤離現場 | 《法》第七十條第三款、《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三款 | - | 0 | 罰款200 | - |
60200 |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 | 《法》第十六條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210 | 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 | 《法》第十四條第三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5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220 |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 《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23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首違警告 |
60261 |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無相應或者包含其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二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291 | 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未按照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八十一條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301 | 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駕駛機動車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七條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311 | 逾期不參加審驗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二條、第九十條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 | - | 0 | 罰款500 | - |
60320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檢驗血液/尿樣:《條例》第一百零五條 | 0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330 |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四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檢驗血液/尿樣:《條例》第一百零五條 | 0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340 |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檢驗血液/尿樣:《條例》第一百零五條 | 0 | 罰款5000,處15日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351 |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酒精濃度在二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四十毫克/一百毫升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檢驗血液/尿樣:《條例》第一百零五條 | 0 | 罰款1500,處5日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352 |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酒精濃度在四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六十毫克/一百毫升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檢驗血液/尿樣:《條例》第一百零五條 | 0 | 罰款2000,處7日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353 |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酒精濃度在六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八十毫克/一百毫升,或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檢驗血液/尿樣:《條例》第一百零五條 | 0 | 罰款2000,處10日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360 | 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60370 | 掛車載人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60380 | 貨運機動車駕駛室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 《法》第四十九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60390 | 因號牌被盜、丟失等原因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且當事人能夠出具報警記錄或者受案回執單等相關證明的 | 《法》第十一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400 | 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號牌損壞、殘缺或號牌老化、褪色等非人為因素影響號牌識認的 | 《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410 | 未按規定粘帖有效臨時行駛車號牌的 | 《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420 | 使用的號牌架內側邊緣距離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邊緣不足5mm且影響號牌識認的 | 《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430 | 機動車已安裝號牌但未使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的 | 《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440 | 外地駕駛人因不熟悉道路,違反載貨汽車禁令標誌指示通行的,經交通警察當場指出後立即終止違法行為的 | 《法》第三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450 | 機動車號牌不清晰、不完整的 | 《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60460 |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47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480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490 | 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520 | 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按照第四十二條規定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五條 | - | 0 | 罰款200 | - |
60530 | 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自學用車搭載隨車指導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六條 | - | 0 | 罰款500 | - |
60540 | 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一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七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60560 | 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七條第一款 | - | 0 | 罰款2000,處15日拘留 | - |
60570 | 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申請人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一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七條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590 | 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沒有教練員或隨車指導人員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七條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600 | 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的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 | 《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七條第二款 | 《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60630 | 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60640 | 連續駕駛載貨汽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 《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交通方式為K3、K4 |
60650 | 載貨汽車牽引多輛掛車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660 | 半掛牽引車牽引多輛掛車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670 | 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以外的且總質量700千克以上掛車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680 | 載貨汽車牽引掛車的載質量超過汽車本身的載質量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690 | 大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700 | 中型載客汽車牽引掛車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710 | 低速載貨汽車牽引掛車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720 | 三輪機動車汽車牽引掛車的 | 《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730 | 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 - | 0 | 罰款3000 | - |
60740 | 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 - | 0 | 罰款3000 | - |
60750 | 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760 | 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開啓校車標誌燈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770 | 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線路行駛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780 | 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790 | 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800 | 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誌燈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810 | 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停車指示標誌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820 | 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830 | 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 | - | 0 | 罰款200 | - |
60840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 | 《法》第十一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 | - | 0 | 警告 | - |
60850 |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 | 《法》第十一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 | - | 0 | 警告 | - |
60860 |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 《法》第十九條第四款 | 《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 | - | 0 | 警告 | - |
60880 | 左轉彎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 | 《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三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890 | 通過路口遇放行信號不依次通過的 | 《條例》第五十一條第四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900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 《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首違警告 |
60910 |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九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使用性質非OPQSBE (實載量-核載量)/核載量<20% |
60920 | 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930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使用性質為非OPQS(校車) |
60931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使用性質為非OPQS(校車) |
60940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十的 | 《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 |
6095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960 | 通過路口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不依次停車等候的 | 《條例》第五十一條第六項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60970 | 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時未依次等候的 | 《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60980 | 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60990 | 駕駛機動車時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的 | 《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五項 | 《法》第九十條、《辦法》第五十條第十四項 | - | 0 | 罰款100 | - |
本 省 地 方 代 碼 | |||||||
70050 | 進出停車場,故意妨礙其他車輛、行人正常通行的 | 《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 | 《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五項 | - | 0 | 罰款50 | - |
70060 | 進出道路停車泊位,故意妨礙其他車輛、行人正常通行的 | 《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 | 《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五項 | - | 0 | 罰款50 | - |
70070 | 更改行駛記錄儀資料的 | 《辦法》第二十八條 | 《辦法》第五十條第二項 | - | 0 | 罰款100 | - |
70080 | 毀損行駛記錄儀資料的 | 《辦法》第二十八條 | 《辦法》第五十條第二項 | - | 0 | 罰款100 | - |
70090 | 使用干擾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裝置的 | 《辦法》第二十八條 | 《辦法》第五十條第三項 | - | 0 | 罰款100 | - |
70100 | 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的 | 《法》第三十九條 | 《辦法》第五十條第七項 | - | 0 | 罰款100 | - |
70120 |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不按照規定報警的 | 《法》第五十二條 | 《辦法》第五十條第十六項 | - | 0 | 罰款100 | - |
70130 | 通過無交通信號的鐵路路口不減速或不停車確認安全的 | 《法》第四十六條 | 《辦法》第五十條第二十項 | - | 0 | 罰款100 | - |
70140 | 通過無管理人員的鐵路路口不減速或不停車確認安全的 | 《法》第四十六條 | 《辦法》第五十條第二十項 | - | 0 | 罰款100 | - |
70170 | 在劃設公交專用車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車違反規定在其他車道內通行的 | 《法》第三十七條 | 《辦法》第五十三條第三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190 | 公共汽車違反規定停車上下客的 | 《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六項 | 《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九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200 | 公共汽車違反規定駛入停靠站及在停靠站待客的 | 《辦法》第三十二條條第四項 | 《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九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210 | 駕駛機動車發生故障後尚能移動,不移至不妨礙交通地點的 | 《法》第五十二條 | 《辦法》第五十六條第四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220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通行,營運車輛在高速上下乘客的 | 《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款 | 《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九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230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通行,發生故障後不迅速報警的 | 《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 《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十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240 | 救援車、清障車執行救援、清障任務時,未開啓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 《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 《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十四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360 | 駕駛摩托車、拖拉機違反規定載人的 | 《法》第四十九條、《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三項 | 《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 | - | 0 | 罰款100 | - |
70370 | 出租車違反規定在道路上停車待客的 | 《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五項 | 《辦法》第五十四條第八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380 | 行經路口或進出、穿越道路不按規定行車、停車或讓行的 | 《辦法》第二十四條 | 《辦法》第五十條第十八項 | - | 0 | 罰款100 | - |
70390 | 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 | 《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 《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第五十三條 | - | 0 | 罰款2000 | - |
70391 | 在高速公路上裝卸貨物 | 《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 《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第五十三條 | - | 0 | 罰款500 | - |
70400 | 機動車遇非機動車、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時,應當避讓 | 《辦法》第二十九條第四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70410 |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未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 《法》第四十四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70420 | 摩托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 《法》第四十九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70430 | 駕車時有其他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行為 | 《法》第三十八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200 | - |
70440 | 駕駛電動自行車未在指定位置懸掛合法有效的號牌 | 《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一項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70450 | 夜間或者遇有雨、雪、霧、霾等低能見度情況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時,未開啓照明燈、減速慢行的 | 《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二項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70460 | 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 | 《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條第二款第三項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70470 | 乘坐電動自行車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 | 《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條第二款第三項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 - | 0 | 警告 | - |
70480 |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 | 《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條第二款第四項 | 《法》第八十九條、《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 | 0 | 罰款40 | - |
70500 | 駕駛電動自行車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的 | 《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五項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70501 | 駕駛電動自行車駛入步行街或者其他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區域的 | 《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五項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 | 0 | 罰款20 | - |
70510 | 駕駛電動自行車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的 | 《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第六項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70520 | 駕駛拼裝、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 | 《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七項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罰款50 | - |
70530 | 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一名12週歲以上人員的 | 《辦法》第三十三條第八項、《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 - | 0 | 罰款50 | - |
70540 | 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2名及以上乘車人員的 | 《辦法》第三十三條第八項、《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 - | 0 | 罰款50 | - |
70550 | 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 | 《辦法》第三十三條第八項、《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 - | 0 | 罰款20 | - |
70560 | 電動自行車有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逾期不接受處理,被發現後拒不接受罰款處罰的 | 《法》第八十九條、《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 | 《法》第八十九條、《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 | 可以扣留非機動車:《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 | 0 | - | - |
70561 |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 《法》第八十九條 | - | 扣留非機動車:《法》第八十九條 | 0 | - | - |
70570 | 駕駛時使用耳機、耳塞收聽廣播的 | 《辦法》第二十八條 | 《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580 | 駕駛時查閲通訊信息的 | 《辦法》第二十八條 | 《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630 |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未降低行駛速度的 | 《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70640 | 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未降低行駛速度的 | 《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70650 | 未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安全距離駛回原車道的 | 《條例》第四十七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罰款100 | - |
70670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通行,未按照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 《條例》第七十條 | 《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680 | 駕駛機動車未放置臨時號牌的 | 《法》第八條 | 《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八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690 | 未依法進行註冊登記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八條 | 《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九項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 | - |
70700 | 未取得臨時號牌上道路行駛的 | 《法》第八條 | 《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九項 | 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 | 0 | 罰款200 | - |
70710 | 將配建、增建的停車場擅自停用或者改變用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七條 |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 - | 0 | 罰款每車位每日100元罰款 | - |
70720 | 公共停車場管理人不按規定管理公共停車場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 - | 0 | 罰款1000 | - |
70730 | 違反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規定佔用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場地設置收費停車場的 |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 - | 0 | 罰款1000 | - |
70740 | 擅自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設置障礙的 |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 - | 0 | 罰款1000 | - |
70750 | 教練員飲酒後進行隨車實操教學的 | 《辦法》第十條 | 《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檢驗血液/尿樣:《條例》第一百零五條 | 0 | 罰款1000,暫扣駕駛證6個月 | - |
70751 | 教練員飲酒後進行隨車實操教學的,情節嚴重的(醉酒或發生事故致人受傷等情形的) | 《辦法》第十條 | 《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可以拖移機動車:《條例》第一百零四條;檢驗血液/尿樣:《條例》第一百零五條 | 0 | 罰款2000,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 |
70760 | 駕駛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班線客車、包車客車、旅遊客車或者校車,在二十四小時內累計超過八小時的 | 《辦法》第十一條 | 《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五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761 | 駕駛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班線客車、包車客車、旅遊客車或者校車晚十時至次日晨六時連續超過兩小時的 | 《辦法》第十一條 | 《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五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762 | 除接駁運輸外,長途客運車輛凌晨二時至五時載客運行的 | 《辦法》第十一條 | 《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五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770 | 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拖掛施工機具的車輛、專項作業車、帶掛車的汽車、懸掛教練汽車號牌和試驗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機動車、設計最高時速低於六十公里的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行駛的 | 《辦法》第二十六條 | 《辦法》第五十四條第六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771 | 非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通行的 | 《辦法》第二十六條 | 《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 | - | 0 | 罰款50 | - |
70772 | 行人在城市快速路通行的 | 《辦法》第二十六條 | 《辦法》第四十八條二項 | - | 0 | 罰款20 | - |
70780 | 允許未滿十二週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的 | 《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 | - | 0 | 罰款50 | - |
70790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或者故障後,未組織車內人員轉移至安全地點 | 《辦法》第三十九條 | 《辦法》第五十六條第五項 | - | 0 | 罰款200 | - |
70803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法》第五十一條 | 《法》第九十條 | - | 0 | 警告 | 首違警告 |
76030 | 機動車佔用高速公路應急通道行駛或者在非緊急情況下停車,造成高速公路堵塞,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通行 | 《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 | 《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第五十四條 | - | 6 | 罰款500 | - |
78010 | 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 《交通違法處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五項 | 《交通違法處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五項 | 扣留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五項 | 0 | - | - |
78012 | 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根據需要扣留當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辦法》第三十六條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辦法》第四十二條 | 扣留駕駛證:《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 0 | - | - |
車輛違章相關資料
車輛違章借本消分躲避重修
按照《道交法》等法規的規定,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違章記分一旦達到12分上限,駕照將被扣留,駕駛員必須重新接受為期15天的交通法規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再次擁有駕駛資格。
由於同一輛車,駕駛員可以是不同的人,此前,不少司機抓住了這個空子,採用“借車本消分”的做法,借用有駕照、並不開車上路的駕駛員的駕照,清除交通違章記分。個別人甚至以此為業,從事“清除交通違章記分”生意,手中掌握大量沒開車上路的駕駛員的車本,再次“分配”12分違章記分。
機動車駕駛人請他人代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並支付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支付經濟利益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五萬元;同時,依法對原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五萬元,記12分;同時,依法撤銷原行政處罰決定。
組織他人實施前兩款行為之一牟取經濟利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十萬元;有擾亂單位秩序等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車輛違章處理違章需本人在場
為應對“多個車本消分”現狀,北京市交管局已採用“實名制處理交通違章”制度,即駕駛員前往交通執法站,處理探頭等監控設備拍下的違章記錄時,必須出示本人駕照和牡丹卡,如果同時出示了他人駕照和牡丹卡,那麼被出示人必須同時在場,否則將被交警“駁回”,不予辦理。
據市交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要求車本、牡丹卡本人到場,其實早已有要求,但當執法站業務過於繁忙、等候處理交通違章的駕駛員過多時,交警會適度放鬆該規定。今後,交警處理交通違法前,將仔細核對駕照、本人信息,一旦發現不符,則“拒絕辦理”。
車輛違章處理異地違章辦法
方法一,本人到當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罰,因各地的處罰方式不同,請注意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或複印件。
特點:手續繁瑣、過程複雜。
方法二,通過異地朋友代辦,如果違章當地有朋友的話,可以直接把將違章通知單、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或複印件遞送給你的朋友,請朋友代勞辦理。
特點:一勞永逸,可節省不必要的舟車勞頓,但由於某些省市交管部門不接受他人代辦,仍需駕駛員本人辦理。
車輛違章相關技術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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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處罰交通違法行為有哪些法律依據 .學車啦[引用日期2015-05-08]
- 2. 汽車違章查詢方式有哪些 怎麼避免汽車違章 .東南網[引用日期2013-03-21]
- 3. 騰訊公開車輛違章識別專利| .界面新聞 · 快訊.2021-06-22[引用日期2021-06-22]
-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3號)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3-10-04]
- 5.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代碼及處罰標準(2022) .江永縣公安局[引用日期2023-11-09]
- 6. 道路交通安全法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5]
- 7. 4月1日起駕駛證買分賣分將被重罰 .新華網.2022-03-29[引用日期202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