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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行者

(履行自己的承諾,按既定計劃實行的人或《建黨偉業》官方紀錄片)

鎖定
踐行者指的是履行自己的承諾,按既定計劃實行的人,也指《建黨偉業》官方紀錄片。
中文名
踐行者
外文名
Practitioner
電影中心思想
反對瀆職侵權

踐行者幕後製作

中影宏篇鉅製《建黨偉業》官方紀錄片《踐行者》,由國內專業的團隊精心策劃、拍攝並剪輯完成。紀錄片全程同步記錄了電影整個拍攝過程,導演及拍攝團隊深入劇組輾轉北京河北天津上海橫店長沙長春俄羅斯等八個影片外景全程跟蹤拍攝,用真實的鏡頭記錄了影片拍攝過程中台前幕後所有的點點滴滴。

踐行者劇情簡介

做公正廉潔執法的踐行者
“作為一名執法者,又是幹反瀆職侵權這一行,難免要得罪人。可得罪了少數犯罪者,能保護國家、集體和大多數羣眾的利益,這是我的工作,更是職責所在!”堅定的語氣、樸實的話語,剛剛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偵查辦案業務標兵”,澄江縣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李林春顯得十分平靜。
“踏踏實實辦好每一件案子”
1996年,李林春進入檢察隊伍,從2000年開始一直工作在查處職務犯罪第一線,2007年擔任澄江縣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
“辦案是硬道理,不辦案就是失職!”自上任以來,李林春努力克服瀆檢工作中發現難、取證難、處理難和阻力大的實際困難,率領全局幹警主動出擊,認真辦理每一起案件。
2005年,被譽為世界生命搖籃的古生物化石羣——冒天山自然保護區周邊亂開濫採磷礦問題屢禁不止,受縣委、縣政府指示,澄江縣檢察院對其中可能存在的腐敗問題進行查處。作為專案組成員,李林春欣然接受任務,在認真分析情況後,提出“選準突破口,秘密初查、摸清底細、外圍取證、短期突破”的偵查方案。通過積極開展內查外調工作,歷時三個月,全面查清了該縣國土系統涉案人員的腐敗問題,查獲涉案人員13人,涉案金額高達100多萬元。
“不管你是國家機關領導、幹部還是普通的工作人員,只要你在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觸犯了國家法律,檢察機關就會在第一時間站出來!”李林春常説,案子不分大小,只要是瀆職犯罪的事,他和同事們都要管,都得管好。
2008年,在受理澄江縣農機監理站相關人員濫用職權、違反國家規定標準多收亂收費用的案件時,由於在初查立案階段,國內還沒有類似亂收費被判罪的先例,李林春和許多偵查人員面對着從未有過的壓力。意見不統一、判定無標準,部分人認為“目前亂收費、私設小金庫現象極為普遍,還沒有以濫用職權罪追究的案例”,種種“限定”和説法讓辦案過程一度受挫。可是,面對羣眾利益遭受了百萬元巨大損失的現實,李林春不畏險阻、迎難而上,帶領辦案人員到處收集固定證據,無論是礦山施工現場,還是田間地頭,哪裏有拖拉機停放,李林春和同事們就會第一時間出現,最終獲取了數十名拖拉機機主的證言材料。當時,由於農機站會計資料已被銷燬,辦案人員費勁全力找到該站財務人員,耐心做工作、細緻講法律,為全案的偵破打下堅實基礎。
然而,對於法院一審沒有對該行為定罪的現實,反瀆局的幹警們並沒有氣餒,查找自身原因,積極搜尋證據,努力做好與上級協調溝通和反映工作,並向市院提請抗訴。最終,在二審中法院對該行為定罪量刑,相關人員受到法律的嚴懲,保障了羣眾的切身利益,有效制裁了違法亂收費等行為。
該案辦理後,《檢察日報》對整個案情進行了刊登,浙江、安徽等多個省內外檢察機關紛紛向澄江縣檢察院“取經”,諮詢案件的辦理情況和查辦經驗,為此類案件辦理開了先河,受到業內的一致好評。
2008年至今,澄江縣檢察院反瀆局共受理初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線索11件11人,立案偵查11件11人,其中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案件7件7人,查辦司法腐敗案件2件2人,查辦危害民利民生案件2件2人。反瀆各項業務工作連續三年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相繼辦理了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陽宗海水體砷污染事件、破壞帽天山生態環境背後系列職務犯罪案件等,兩例案件還分別榮獲2009年、2010年省檢察院“十大精品案件”,一系列的案件查處引起了中央、省、市、縣各級的高度關注,辦案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認真處理每一件案子,細心對待、踏實辦案,讓國家、集體和羣眾的損失減少到最低,讓違法犯罪人員得到應有的處罰!這就是我們的責任!”李林春説。
“抵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
“幹反貪污反瀆職的,不僅要面對案件的複雜性與各種挑戰、艱難,更要時時刻刻提醒自己端正心態、做出表率,要耐得住寂寞,更要抵得住誘惑!”由於長期身處反腐工作第一線,這對於執法者來説是一次又一次考驗,要始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要做一名對得起社會、對得起羣眾的合格檢察官,首先要做到自廉自律,要時刻管好自己的嘴,不該吃的不吃,不該説的不説;要管好自己的手,不該沾的不沾,不該拿的不拿;要管好自己的腿,不該去的地方堅決不去!”,這是李林春時常告誡自己和同事們的一句話。
在一次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得知李林春家人下崗待業的情況後,曾以豐厚的條件與李林春“交涉”,以為其提供好工作、確保衣食無憂等條件想讓李林春“手下留情”。面對條件利誘,李林春毫不猶豫地一口回絕——“檢察機關辦案憑的是證據,我是辦案人員,代表的是國家機關,與我的私事無關。無論什麼條件、什麼情況,我都不會拿人民賦予我的權利為自己謀取私利!任何人都別白費功夫了”。最終,案件涉及人員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李林春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維護了檢察機關的形象,更體現了一名執法者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和準則。
“現實社會中的誘惑很多,我們的工作對象就是那些抵抗不了‘誘惑’的人,最終才讓自己走錯了路、觸犯了法律。我作為一名執法者,要自覺、要自律,不能以身試法,要抵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李林春説。
偵查工作耗時費力,時常風餐露宿、跋山涉水,還要與犯罪嫌疑人“鬥智鬥勇”,這就是李林春平日工作的真實寫照。“辦件案子有時需要幾天,甚至是幾個月,為了一條線索、一個證據,抬腳就走的情況司空見慣。有時在琢磨一件案子,吃飯時會想,走路時會想,就連睡覺時也都在考慮,説不定哪個細小的線索就會蹦出來,這對工作很有利,對身體的要求就更高。”常年超負荷的工作,飲食不規律、作息不正常,讓年過四十的李林春身體拉響了警報。2008年初,早已感覺到胃部不適的他,恰逢正在查辦一起案件的關鍵時期,忍着劇痛,一直堅持在辦案、查案的路途中,最終延誤了接受診治的時機,在取證途中失血過多而暈倒。
當同事把他送到醫院時,醫生告誡其必須住院治療多休息。為了早日查清案件事實,獲取有力證據,李林春提早出院,帶病工作,一邊打針吃藥,一邊辦案取證,和同事商量對策、查找證據,為查清案件事實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我們反瀆工作人手緊、任務重,作為負責人就得帶頭幹事?只要能早日破案,工作苦點累點費心思一點,我沒事兒,扛得住!”李林春説工作雖然有些枯燥艱難,但能從中找到樂趣和價值所在,幹什麼都值。
“我的使命就是當好一名檢察官”
“任何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我是一名執法者,更是法律尊嚴的捍衞者!”從踏進檢察院的那一天起,李林春就苦學專業知識,苦練專業技能,練就一身過硬的業務素質。堅持在辦案中學習、在學習中辦案、向領導和同事學、向有經驗的前輩學。嫺熟的偵查業務技能讓他在兩年的時間裏就成長為全院的業務骨幹、偵查能手和反腐標兵。
“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是一項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只有不斷地加強學習,花大力氣、下苦功夫研究新時期職務犯罪案件的新特點,提高偵查水平,工作才能取得新成效,國家、社會和羣眾的利益也才能得到保障!”從檢15年,李林春共參與和主辦各類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00餘件,涉案金額5000餘萬元。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深入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先進個人,後又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偵查辦案業務標兵”,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多次被市、縣評為先進個人和優秀共產黨員……
“榮譽不是我一個人的,成績也只能説明過去。通過查辦一件案子,可以警示一些人,守住一大片利益,這既是我的工作職責,更是一種使命,一份社會責任!”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李林春頂住各種壓力讓有罪者接受法律懲罰;為了彰顯正義,他加班加點成為家常便飯。而當面對紛紛而來的榮譽和成績時,他只淡淡地説“只想當好一名檢察官”,寥寥數語道出了這位反瀆局長的心聲。